行政村行政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的村民委员会进行村民自治的管理范围,是中国基层群众性自治单位。[1]行政村个数是指村民委员会的个数。可能包括若干个自然村,也可能一个大的自然村分为若干个行政村。[1] 简介两者的关系是,自然村隶属于行政村,也就是说,几个相邻的小村可以构成一个大的行政村。行政村由一套领导班子(党支部、村委会)管理,其下属的不同自然村则设置平行的不同行政小组(村民小组),每组一个组长。自然村受行政村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管理和领导。[1] 依据党实行党员进入各级代表大会和行政机构,出任代表和各级行政长官的方式,实现对国家的领导。 比较自然村与行政村的区别,不只是规模的大小区别,根本区别在于行政村建立村委会组织、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党委),而自然村不建立。[1] 以家族、户族、氏族或其他原因自然形成的居民聚居的村落称自然村,是与行政村相比而言的。行政村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而设立的农村基层管理单位,其组织形式是村民委员会,是农村村民自治组织,也有一个自然村(规模较大)为了管理方便,被划分为几个行政村的,还有一个自然村就是一个行政村的。[1] 管理制度行政村的管理实行的是村民自主管理,权利在于村民委员会。[1] 在城镇有居民委员会,居委会的工作基本属于服务型,因为其行政权利基本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村民委员会是村一级的最高权利机构,和行政权利概念较模糊,因此可以说农村和农民的管理并没有纳入国家行政机构,毕竟是可以说农民是团结对象,当然好的一点是农民可以自治,属于自治组织。 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都是要接受上一级行政权利机关的指导,如乡(镇)的政府机关,更上一级的机关是县(区)等,再上一级的是市(地区),再上一级行政机关就是省(自治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这是国家权力的体现,是属于执行机关。[1] 除村委会(可以说具有双重性质,即是本村的权利机构,也是接受上级行政机关指导的执行机构)和街道办事处(属于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的派出机构),所有的行政机关(镇、乡,县,区,市,省,自治区)都设有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监督行政机构的权利的执行。[1]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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