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2月起,自然人代开房租发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和微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本文以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为例,分享具体的操作流程。
确认采集信息无误后,”提交”房源数据,待税务局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如下图所示:
选择“申请单管理”,页面点击“新增”。如下图所示: 选择对应步骤一中已完成采集的房源信息,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进入申请信息页面,填写“业务发生地”、“承租方”、“出租方”、“货物/劳务明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信息填写完整后,系统自动计算出应纳税款。确认税款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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