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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岁独居老人捐20万积蓄给武汉,慈善机构该不该拒绝收款?--阿鱼探长

 黄律师的书屋 2020-02-12

前两天有媒体报道了这么一条新闻:87岁老人为抗疫捐出20万,她的家却让人泪目……

自从武汉疫情爆发以来,这样的新闻已经不知出现多少条了——

“双目失明的老人捐1000元给武汉”

“给武汉捐款10071元的老人找到了!是一名环卫工!”

“一位家徒四壁的老大爷留下一个纸箱给新北区政府,里面是50万现金,捐给武汉”

“退休环卫工捐出10万元积蓄,卡里只剩13.78元”

……

媒体报道的这些新闻,无一不让人触动。

触动是因为敬重老人们的慈善义举,触动也是因为心疼老人们揪心的现实生活。

于是,这两天看到公众号【摇铃铛】就在呼吁:各路慈善机构不要再收这些老人的捐款了!

翻译一下就是,让老人把钱留下改善自己的生活吧!

同情,是人之常情,似乎没什么问题,对吧?

对此,我倒有不一样的看法。







87岁独居老人、生活窘迫的环卫工人、以及新闻里常出现的拾荒老人们,捐出毕生积蓄给灾区疫区,究竟该如何看待?又该如何对待?

1、慈善这件事,不应该人为设置门槛。

都知道慈善无国界,但其实慈善也应该尽可能无门槛。

什么样的人可以捐款?

只要他的捐款来路清白,那就有资格捐款。

如果我们号召慈善机构不接受生活并不富足的老人的捐款,本质上是一种“捐款歧视”——即我们和慈善机构通过对老人生活背景的调研,不认为老人有捐款的能力,从而否定老人的捐款心意。

即便这种“否定”,是很自我感动的“同情老人”。

如此一来,那么是不是以后捐款,也得走和“银行贷款”一样的流程,请出示最近一年的账户流水?

这种操作会破坏慈善之义,以慈善这件事构建了新的“阶层歧视链”,从而使“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变成“有的人才有资格献出一点爱”,那么你觉得“世界还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吗?

又该如何看待“有门槛”的慈善呢——富人的表演舞台,名人的洗白大会,穷人与狗不得入内?

看不下去,对吧。

2、请尝试思考为什么孤寡老人愿意捐出毕生积蓄。

孤寡老人捐出毕生积蓄做慈善,面对这样“并不寻常”的事情,我们不要总站在自己第三者的立场做道德评判。

有没有尝试过,从老人的立场去看待这件事?

毕竟,捐出“巨款”,并没有人逼迫老人必须这么做,反而很多人还都劝不住;也许这样的老人你我在生活里遇不到几个,但放眼全国拉长时间线,仅媒体报道的绝对数量算不得少。

也就是说,尽管自身生活窘迫,但仍有相当多的老人执意捐出积蓄做慈善,这样的老人甚至不分地域,也不分年代,只是每逢国家大难这种契机,会出现的多一点。

你细品,这是为什么。

我不敢说我找到确切无疑的答案了,但可以分享给你一种新的视角来看待——

在之前的文章《为什么农村出来的大学生很多混得比较差?》里,我提到过一种看待财富的方式:布劳尔象限。

布劳尔象限认为,我们所真正拥有的“财富”实际是以下四种财产的总和:

  • 核心资产——关于我们是谁的终极奥义

  • 经历资产——我们的肉体、情感、头脑,以及精神上的经历总和

  • 贡献资产——我们对于他人和环境的作用

  • 金融资产——我们的个人净资产

那么,以布劳尔象限看待老人捐款这件事,就会发现——

  • 老人的核心资产——开小卖部、做环卫工作、拾荒等

  • 老人的经历资产——六七十年甚至更漫长的人生历程,大风大浪,人间悲喜都见过,甚至有深刻的国家记忆(比如烈士家庭)

  • 老人的贡献资产——服务社会,贫困助学,抗灾捐款等

  • 老人的金融资产——毕生积蓄

一个人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财富,包括以上四种类型,再仔细对老人的各项资产加以审视,我们还会发现——

这些老人的“核心资产”,多是力量很有限,甚至微不足道的,比如环卫工作,甚至拾荒,有的工作本身就处于社会的鄙视链下游;

老人的“经历资产”,很多时候也无人问津,孤寡老人的经历和心事更是无从谈起,无可倾诉,所以这项也几乎常被忽略;

老人的“金融资产”,他们没有置换成“房产”等可见资产,而是默默储蓄,因为也并不显现;

如此一来,我们看到,只有“贡献资产”,几乎是这些老人唯一可以“拿得出手”的东西。

“慈善捐款”再好不过,操作性强,不必在漫长流程里劳费心力就能办好事(比如亲临灾区赈灾等,于老人而言难度太大),就能为社会贡献了自己。

也因此,在正能量的慈善舞台上现身,是这些老人可能在晚年最能体现自己价值的极少数时刻——媒体社会的报道,非常重要。因为这是老人“贡献资产”里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老人在能力渐衰的晚年,以这种触动人心的“慈善义举”,极大地“增值”了自己的“贡献资产”,某种程度上,也是人生价值的高光时刻。

人活着,都希望自己有价值。尤其是随着年岁增长,越来越感到被社会边缘化的老人,对“自身价值”的认可需求更为强烈。

对于这些朴素的老人而言,做不到年轻人那么多花样的资产操作,有多种选择用“核心资产”“经历资产”“金融资产”去彰显自己的人生价值,他们能想到的,非常容易操作的,足够信任和光辉的,就是“慈善捐款”。

也因此,虽亲邻屡次劝阻,仍吾往矣。

呼吁慈善机构不接受老人的捐款,就等同于将这些老人彰显自己“人生价值”的最有可能的一次机会,甚至是晚年或毕生唯一一次高光机会,充满“同情”地冷酷“扼杀”掉。

3、媒体应不应该报道这些老人捐款的事例?

有不少人呼吁,各路媒体纷纷报道老人捐款的例子,容易造成舆论引导,会使更多处境不佳的老人效仿。因此,他们认为,媒体“过度报道”此类新闻是要担负责任的。

我不这么认为。

上面已经提到,媒体的高光报道,是这些老人慈善捐款所奉献的“贡献资产”里的重要一环,是这些极有可能一辈子默默无闻,起码在晚年几无存在感的老人们,向社会体现自身“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媒体的报道,没有问题,既不存在“过度”之说,更没有“舆论引导”之嫌——

当一个有思考能力的成年人,决定捐出毕生积蓄时,难道会考虑不清楚?难道家人乡邻的多次劝阻,都没有提醒效果?

只不过老人已经想清楚了,下定决心了,虽千万人吾往矣。

至于“诱导”,你觉得谁能诱导你捐出目前资产的50%,可能吗?几个新闻报道可以做到吗?

你当然不会听信这种“诱导”,那么凭什么不相信活了一辈子的老人呢?

如果说媒体舆论真有“诱导”,也不过是让更多类似心理处境的老人,看到了实现自身“贡献价值”的一种以前没重视的现实途径:慈善捐款。

但其实,无论是不是选择慈善捐款,于这些老人而言,心里总是有再实现一次自己人生价值的愿望的。

也因此,老人捐款是劝不住也挡不住的,媒体报道也只是应尽之义务,而我们之所以触动,之所以同情,是因为担心老人以后的生活处境。

这种担心不无道理,面对这样的新闻报道,当人们纷纷给予尊重时,作为“父母官”的地方政府应该感到羞愧——为什么自己的辖区内,还有这样的老人生活状况没有得到改善?

我们的关注点,应该聚焦在如何保障老人“捐款无负担”,即便捐了毕生巨款,以后的生活水准也能有所保障,而不是粗暴地站在蹒跚而来的老人面前say“No”!







因此我的观点很明了,当高龄孤寡老人、生活窘迫的老人为慈善捐出毕生积蓄时——

作为慈善机构,不应该也没有权力拒绝老人的捐款;

作为新闻媒体,如实报道是媒体应尽之义务;

作为老人家属和地方政府,应该尽己所能,保障老人的生活质量;

而作为更多公众的我们,可以“同情”,但在“动情呼吁”之前,也是需要三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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