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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大户人家养很多“家妓”除了取乐和送人,还有一大用处

 灵魂医学 2020-02-14

在我国的古代,女子一直以来都是没有地位的,相当的惨。只有达官贵人的女儿们过得还行,普通人家的女子或者是穷人家的女子生活是十分艰难的。

古代男性只要是有钱有身份之类的,是可以娶很多老婆的,实施一夫多妻制。

当然在很多宦官之家的有钱人看来,老婆多还不满足,还会在家里养家妓,主要就是唱唱歌,跳跳舞,取悦主人罢了,可是他们和官妓却不一样。

官妓是官府公开创办的,是公开的,对老百姓开放的,挣取的是老百姓的钱,一般去做官妓的女子大多数都是被人拐卖或者是被父母抛弃了,要不就是得罪了有钱有势的人,这类女子是没有自由可言的,只能通过身体来维持自己生活,是相当惨的。

虽说官妓命运很惨,但毕竟是国家养,还是有一定的照顾的。可是家妓比官妓还要惨,因为他们属于个人的,是被人所拥有的,相当于“物品”。

最早的家妓记载是在战国时期那会,当时的大商人吕不韦养了很多会唱歌跳舞的女子,在家中设宴招待客人的时候,如果客人看中了哪个女子,吕不韦会把这个女子送给客人做礼物。这对女子来说是没有拒绝的权利的,因为她只不过时吕不韦的私人物品罢了。

有钱人收养家妓的条件还是特别高的,需要能歌善舞,才艺要有一点,至少要让主人开心才行。

所以说家妓一般来说不需要出卖自己的身体,是靠着自己本领养活自己的。在古代会唱歌跳舞的女子是很少的,所以倘若家中有个这样本领的家妓,别人也会尊敬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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