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告知】 1、投保要求 被保险人:28天-17周岁,身体健康的自然人 免赔约定:无免赔 医疗责任:本产品医疗相关责任仅承保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医疗费用。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除外。 购买份数: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同期仅限拥有一份保险单,出险时存在多份保险单的,保险人仅按计算应赔付金额最高者进行赔付。 本产品不支持外籍客户投保,投保需满足该被保险人在中国有固定住所,且在中国境内工作或生活半年以上。 2、本产品投保人仅限被保险人的父母,受益人为法定或指定。 3、根据监管相关规定,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身故给付金额总和不超过20万元;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身故给付金额总和不超过50万元。 4、本产品每次事故门、急诊检查费以300元为限。 5、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给付保险金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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