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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30项清单保障教师政策落地见效!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进行时

 青春rzw 2020-02-19

  为加快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多项强师惠师尊师政策,深受广大教师欢迎和赞誉。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潍坊市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制度创新,坚持校长关键、教师根本、先人后事,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放权赋能并重,将2020年作为“教师政策落实年”,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完善评价机制,强化督查调度,大力推进各项教师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为确保上级要求和有关政策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积极性,加快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潍坊市教育局将2020年作为“教师政策落实年”。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牢固树立先人后事的理念,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重中之重位置。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涉及教师有关政策作为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和教育人事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集中宣讲内容,加强学习、解读,确保广大教师知政策、懂政策,做改革的认同者、支持者和参与者。要强化公开公示,把涉及教师有关政策作为教育行政部门信息公开和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确保全体教职工100%知晓。各项涉师政策在推进实施之前,要先宣传透政策,赢得教师广泛认同后再按民主公开程序组织实施。

  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与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尽快完善相关配套举措。建立教师政策落实年度报告制度,11月底前以县市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报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以清单方式逐条列出)。建立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推介共享机制,及时挖掘、梳理和总结推进改革和政策落实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推介,强化示范引领。2020年推选一批教师政策落实创新案例、优秀工作法。

  三、加大督导落实力度。建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政策落实专项调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委托第三方开展随机“实地看”、随访抽查等活动,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将教师政策落实情况单列为县市区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和教育履职评估的重要指标;学校层面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纳入学年度考核和校长职级评定指标体系,确保“教师政策落实年”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政策落实清单


(共30项)

  1.认真落实“退补相当”机制。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度12月份公布的教师引进基准数,落实专任教师补充计划,确保教师引进数量“退补相当”。

  2.用好教师编制政策。落实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政策规定。超编满编但部分学科教师缺员的,利用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补充专任教师。落实农村中小学5%机动编制政策,及时补充乡村学校急需学科教师。

  3.落实按人控编改革有关政策。根据鲁发〔2018〕44号、鲁编办〔2018〕156号、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公办幼儿园、公益二类中职学校在事业编制不足情况下,实施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保障专任教师需求,并确保编制、人事管理、人员经费保障等政策按要求落实到位。

  4.加大优秀师资引进力度。各区要按市区300名优质师资分配的年度引进任务抓好落实。各县市也要积极引进“双一流”高校(学科)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人才,并纳入督导评估。

  5.落实职教“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根据鲁政发〔2020〕3号文件,全面落实职教教师培养培训、招聘录用政策,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通过直接考察方式招聘;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参照高级专技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

  6.落实教师职称分级竞聘等政策。按照潍人社〔2017〕8号、潍人社〔2017〕49号等文件,落实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有关政策,落实教师岗位分级竞聘制度,并兑现待遇。杜绝高级教师职务有岗不评。中小学中级、初级教师岗位可贯通使用。

  7.落实农村教师参评职称激励政策。根据鲁发〔2018〕44号文件,落实“在农村学校工作符合评审条件的中小学教师,任教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任教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任教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政策。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8.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增量。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生均每年100元标准核增绩效工资增量,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公办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9.落实普通高中超工作量专项经费。按照省定普通高中生师编制比例核定学校教师总数的25%、以及同校教师上年度人均工资额,按“选课走班、分层教学”改革实效等要素,核拨普通高中教师超工作量专项经费,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实行二次分配。

  10.落实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经费。公办高中阶段财政按每班每月700元保障,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财政按每班每月500元保障。公办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11.落实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经费。将课后延时服务经费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根据公办小学班级数,按照每班每个工作日20元、全年200个工作日标准足额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12.落实职业学校产教融合收益分配政策。开展有偿服务所得收入、校办产业利润、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13.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有关规定。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8〕4号文件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8号)要求,按时组织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按标准发放一次性奖金和证书。

  14.落实教师奖励性补贴有关政策。根据鲁政办发〔2018〕28号文件,对公务员普遍发放的奖励性补贴,要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确保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15.落实校长职级工资制度。根据潍办发〔2011〕31号要求,初级、中级、高级、特级校长分别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25%-30%、30%-40%、40%-50%、80%足额落实职级工资待遇,并纳入财政预算,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放。

  16.落实援藏援疆教师待遇政策。按要求做好援藏援疆干部选派、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保障落实好各项津贴补助、医疗保障、探亲休假以及定期走访、表扬等制度。

  17.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水平。落实好乡村教师交通补贴、农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农村特岗教师津贴政策,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根据潍教字〔2018〕21号要求,推进乡村青年教师安居工程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乡村学校新进教师管理服务工作。

  18.落实各类惠师政策。认真落实鲁发〔2018〕44号、潍办发〔2019〕20号文件要求,按程序设立教师奖教基金,创新落实教师奖励、优待、倾斜、资助、查体等政策。加快建立教师荣退制度,推出一批“惠师”企业。

  19.完善教师荣誉制度。定期开展政府教学成果奖和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立德树人标兵等推选认定工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要按规定及时发放荣誉证书。

  20.落实退养民师和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待遇。严格按照省、市政策要求,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标准足额发放退养民师补贴和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

  21.落实聘任制教师待遇。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的聘任制教师,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保险,确保依法依规,杜绝造成新的遗留问题。

  22.落实教师培训经费。要确保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并在此基础上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23.规范教师“县管校聘”管理。认真落实潍教字〔2019〕16号要求,严格交流条件和程序。对单纯为获得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或支教期间承担课时量达不到支教学校平均水平的,不认定为支教经历。及时为到乡村学校支教(任教)教师落实各项激励、补助政策。

  24.深化教师层级发展激励机制。落实潍教字〔2016〕33号、潍教函〔2019〕81号要求,及时认定各层级教师,并与绩效工资改革、职称竞聘推荐、评先树优、培养培训等协同推进,切实发挥激励作用。

  25.落实党务干部管理岗位设置政策。根据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潍发〔2019〕19号),创新中小学校党务干部管理岗位设置,设党委的学校可专设管理5-6级岗位。

  26.落实思政课教师有关激励机制。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函〔2019〕8号),落实思政课教师评价、职称评聘、绩效激励、专业发展、评优表扬等有关政策。

  27.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绩效工资分配等事项,要坚持“一校一方案”,经全体教职工85%以上满意度通过后由学校自主实施。落实《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教师各项权利,强化校务公开,保障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8.落实教师减负有关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和达标验收等活动,精简各类表格填报、数据填写、系统使用及各类微信群、APP等,让教师潜心立德树人。

  29.加强教师管理与考核。认真落实潍教字〔2019〕4号文件要求,加强教职工日常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离职干部管理考核、认真落实延期退休教职工工作量公示制度和高级职称评前承诺制度,坚决杜绝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违规行为。

  30.严格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市教育局师德考核、前置审核及36条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师德典型人物、事迹宣传推介力度,定期推选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和师德标兵,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山东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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