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青岛缆海电缆:提升知行合一层面,从容面对意外挑战 | 阳明心学经典解读

 吴工图书馆 2020-02-20

提升知行合一层面 来自缆海电缆集团 10:00

疫情拐点已到,局势日趋稳定。从中,我们学到了什么?

大体上,面对突如其来的挑战,人们一般会经历这样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慌乱无助。

突发情况来临,难免手忙脚乱,这是正常的。问题在于,这个阶段会持续多长?


第二阶段,理性认识。

逐渐理性认识事物的本质,看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如何趋利避害。有的人两三天就能理性面对突发局势,有的人两三个星期才能转过弯,有的人两三个月还没醒过来。


第三阶段,建立希望。

随着对问题的认知越来越充分,逐渐勾画出周全的应对之策,转危为机,建立希望。

有的人能够较快地调整到第三阶段,从容自信地面对这些挑战;有的人可能从始至终都停留在第一阶段,甚至在慌乱恐惧之下做出错误决策,导致次生灾害。

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

原因在于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上存在差异。

知行合一层面越高,就越有能量与智慧应对意外挑战。而知行合一的本质是,知难行易。

这与人们的普遍认知大相径庭。难道不是知易行难吗?我们一起学习阳明先生的教诲。

阳明先生曰:“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功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有怎样的知,才有怎样的行。知的层面有多高,行的层面就有多高。

面对呱呱坠地的儿女,你深知这是自己的骨肉,你深知TA稚嫩的性命就寄托在你手里,因而你对其体贴入微,无怨无倦无悔。有真诚无私的“知”,自然有真诚无私的“行”。

面对多年合作的客户,你知道其订单支持着公司的运营,你也知道你的产品对其生产线的影响,因而你不敢怠慢,尽力而为,但同时,一般而言,你并不会像对待儿女那样无怨无倦。有尽力而为的“知”,自然有尽力而为的“行”。

然而,面对客户时,若能将知行合一的层面从“尽力而为”提升至“真诚无私”,企业的文化软实力,就变成了战略硬实力。

作为客户,不信赖这样的企业,还能信赖谁呢!

如何才能提升知行合一的层面?我们今天来共同学习明朝阳明先生的《答友人问》。

《答友人问》作于阳明先生55岁之时。为何在逝世的前两年,阳明先生又再提“知行合一”?跟随《答友人问》原文,寻找答案——

友人问:“自来先儒皆以‘学问思辨’属‘知’,而以‘笃行’属‘行’,分明是两截事。今先生独谓‘知行合一’,不能无疑。”

不仅是这位友人,此前也有许多人曾对阳明先生提出这样的问题。阳明先生如是耐心解答——

1. 若行而不能明察精觉,便是冥行,便是学而不思则罔,所以必须说个“知”。

知而不能真切笃实,便是妄想,便是“思而不学则殆”,所以必须说个“行”,元来只是一个功夫。

阳明先生认为:如果行动的时候,不能“明察精觉”,这就是“冥行”——糊里糊涂的行为,属于“只学习知识却不深入思考本质所导致的迷茫”,就像在黑夜中行走却没有明灯指路。因而,此时必须强调“真知”,有“真知”才不会冥行,有真知才会有真行,才能依道而行,才能明合道妙。

反之,学了很多知识和理论,却没有内化于心,没有转化为仁爱、智慧、能量和胸怀,没有行动起来,这样的“知”便只是妄想。若自己的生命状态没有变化,就会把圣贤智慧变成“口耳之学”。

2. 凡古人说知行,皆是就一个功夫上补偏救弊说,不似尽人截然分作两件事作。某今说知行合一,虽亦是就今时补偏救弊说,然“知行”体段亦本来如是。

阳明先生讲“知行合一”,其本质其实是在强调“知行本一”——不能将知行“截然分作两件事”。

3. “吾契但着实就身心上体履,当下便自知得。今却只从言语文义上窥测,所以牵制支离,转说转糊涂,正是不能知行合一之弊耳。”

阳明先生指出,理解“知行合一”的真正关键所在,即在自己心上体认非在文字上辨析穿求。如果只是在文字上打转转,就会越说越迷糊,越说越纠缠不清。

所以,阳明先生提出了“心即理”。在自己的心上用功,明心净心,建设自己的心灵品质。有怎样的心,就有怎样的道,就有怎样的德,最终就会做出怎样的事情来!

4. “君子之学,岂有心于同异?惟其是而已。”

接下来,友人转而问陆九渊(象山先生)、朱熹以及阳明先生这三位圣人学问之间的不同与相同之处。

对此,阳明先生很严厉地回答:君子探求圣人之学,是追求大道,并非是为了标新立异。在圣贤所处层面,只是从不同角度、不同方式对一件事情进行阐述,或有遗漏之处也再所难免。我们不必为圣贤争分量、论是非。

如果把注意力放在为圣贤“争个是非”,反而忽略了在自己心上用功。后世之人,研究和争论各派之间的差异,并且表态站队,这纯粹出于私心杂念,是心浮气躁所导致。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