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正常出行畅通,根据浙江省健康码管理机制部署和宁波市“全域一码通”实施要求,以及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宁波全域一码通” 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就持“甬行码”或“甬行证”相关认证和通行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持“甬行码”绿码或“甬行证”人员 (一)出入本人居住或租住的村(小区),在亮码或亮证、测量体温,确认是本村(小区)的,即可进出,且不得限制进出时间、次数。 (二)出入非本人居住或租住的村(小区)时,在亮码或亮证后,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证、访客登记、测量体温,经被访人允许后进入。 (三)一律不得以外地车牌、外地户籍为由拒绝其进入村(小区);一律不得限制其租赁房屋;一律不得阻拦快递人员进入村(社区)。 二、持“甬行码”黄码人员 (一)进入本人居住或租住的村(小区),在亮码、核验身份证件、测量体温并登记后,第一次允许进入。进入后,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严格要求其执行居家健康观察。 (二)严禁进入非本人居住或租住的村(小区)。 (三)在未转为绿码前,严禁其出村(小区),并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 三、持“甬行码”红码人员 (一)严禁其进入村(小区),并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按照规范处理。 (二)已在家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在未转为绿码前,严禁其出村(小区),并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 四、无码或无证人员 应拒绝其进入,并指导其现场申请“甬行码”,或就近申领“甬行证”。领码或领证后,按规定执行。 五、红码、黄码、绿码管控措施 红码、黄码、绿码人员管控措施根据《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文件规定执行,并随着上级规定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作及时调整。 六、通行证相关说明 (一)从即日起,新区防控办及相关部门(单位)不再发放疫情防控出入通行证,已经发放的继续有效,仍可作为出入村(小区)的有效证件。 (二)符合绿码条件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非智能手机用户等群体可申领“甬行证”。
宁波杭州湾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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