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暑(按暑温伏暑,名虽异而病实同,治法须前后互参,故中下焦篇不另一门。) 三五、 暑兼湿热, 偏于暑之热者为暑温, 多手太阴证而宜清; 偏于暑之湿者为湿温, 多足太阴证而宜温; 温热平等者两解之。 各宜分晓,不可混也。 此承上起下之文。 按暑温、湿温, 古来方法最多精妙, 不比前条温病毫无尺度, 本论原可不必再议, 特以《内经》有先夏至为病温、后夏至为病暑之明文, 是暑与温,流虽异而源则同, 不得言温而遗暑,言暑而遗湿。 又以历代名家, 悉有蒙混之弊, 盖夏日三气杂感, 本难条分缕晰。 惟叶氏心灵手巧,精思过人, 案中治法,丝丝入扣, 可谓汇众善以为长者, 惜时人不能知其一、二; 然其法散见于案中,章程未定, 浅学人读之,有望洋之叹, 无怪乎后人之无阶而升也。 故本论摭拾其大概,粗定规模, 俾学人有路可寻, 精妙甚多,不及备录, 学人仍当参考名家,细绎叶案, 而后可以深造。 再按∶ 张洁古云 ∶“静而得之为中暑,动而得之为中热;中暑者阴证,中热者阳证”。 呜呼!洁古笔下如是不了了, 后人奉以为规矩准绳, 此医道之所以难言也。 试思中暑,竟无动而得之者乎? 中热,竟无静而得之者乎? 似难以动静二字分暑热。 又云“中暑者阴证”, 暑字从日,日岂阴物乎? 暑中有火,火岂阴邪乎? 暑中有阴耳,湿是也,非纯阴邪也。 “中热者阳证”,斯语诚然, 要知热中亦兼秽浊, 秽浊亦阴类也, 是中热非纯无阴也。 盖洁古所指之中暑, 即本论后文之湿温也; 其所指之中热, 即本论前条之温热也。 张景岳又细分阴暑,阳暑∶ 所谓阴暑者,即暑之偏于湿,而成足太阴之里证也; 阳暑者,即暑之偏于热,而成手太阴之表证也。 学人非目无全牛,不能批隙中款。 宋元以来之名医,多自以为是, 而不求之自然之法象, 无怪乎道之常不明, 而时人之随手杀人也,可胜慨哉! 三六、 长夏受暑,过夏而发者,名曰伏暑。 霜未降而发者少轻, 霜既降而发者则重, 冬日发者尤重, 子、午、丑、未之年为多也。 长夏盛暑,气壮者不受也; 稍弱者但头晕片刻,或半日而已; 次则即病; 其不即病而内舍于骨髓,外舍于分肉之间, 气虚者也。 盖气虚不能传送暑邪外出, 必待秋凉金气相搏而后出也, 金气本所以退烦暑, 金欲退之,而暑无所藏, 故伏暑病发也。 其有气虚甚者, 虽金风亦不能击之使出, 必待深秋大凉、初冬微寒相逼而出, 故尤为重也。 子、午、丑、未之年为独多者, 子、午君火司天,暑本于火也; 丑、未湿土司天,暑得湿则留也。 三七、 头痛,微恶寒, 面赤,烦渴, 舌白,脉濡而数者, 虽在冬月,犹为太阴伏暑也。 头痛恶寒,与伤寒无异; 面赤烦渴,则非伤寒矣,然犹似伤寒阳明证; 若脉濡而数,则断断非伤寒矣。 盖寒脉紧,风脉缓,暑脉弱, 濡则弱之象,弱即濡之体也。 濡即离中虚,火之象也; 紧即坎中满,水之象也。 火之性热,水之性寒, 象各不同,性则迥异, 何世人悉以伏暑作伤寒治, 而用足六经羌、葛、柴、芩每每杀人哉! 象各不同,性则迥异, 故曰虽在冬月,定其非伤寒而为伏暑也。 冬月犹为伏暑,秋日可知。 伏暑之与伤寒,犹男女之别, 一则外实中虚,一则外虚中实, 岂可混哉。 三八、 太阴伏暑, 舌白口渴,无汗者, 银翘散去牛蒡、元参加杏仁、滑石主之。 此邪在气分而表实之证也。 三九、 太阴伏暑, 舌赤口渴,无汗者, 银翘散加生地、丹皮、赤芍、麦冬主之。 此邪在血分而表实之证也。 四十、 太阴伏暑、 舌白口渴,有汗,或大汗不止者, 银翘散去牛蒡子、元参、芥穗, 加杏仁、石膏、黄芩主之; 脉洪大,渴甚汗多者,仍用白虎法; 脉虚大而芤者,仍用人参白虎法。 此邪在气分而表虚之证也。 四一、 太阴伏暑, 舌赤口渴汗多, 加减生脉散主之。 此邪在血分而表虚之证也。 银翘散去牛蒡子元参加杏仁滑石方 即于银翘散内, 去牛蒡子、元参, 加杏仁六钱,飞滑石一两。 服如银翘散法。 胸闷加郁金四钱,香豉四钱; 呕而痰多,加半夏六钱,茯苓六钱∶ 小便短,加薏仁八钱,白通草四钱。 银翘散加生地丹皮赤芍麦冬方 即于银翘散内,加生地六钱、丹皮四钱、赤芍四钱、麦冬六钱。服法如前。 银翘散去牛蒡子元参芥穗加杏仁石膏黄芩方 即于银翘散内,去牛蒡子、元参、芥穗,加杏仁(六钱),生石膏(二两),黄芩(五钱)。服法如前。 白虎法、白虎加人参法(俱见前) 加减生脉散方(酸甘化阴) 沙参(三钱) 麦冬(二钱) 五味子(一钱) 丹皮(二钱) 细生地(三钱) 水五杯,煮二杯,分温再服。 四二、伏暑、暑温、湿温, 证本一源,前后互参,不可偏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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