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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个体工商户离婚财产分割规则(2017-2018)

 luluwb1 2020-02-26

声明

本文系根据特定的检索工具按照特定的检索关键词进行搜索所得出的案例基础上的分析,由于检索工具的检索逻辑、关键词的选取、检索工具样本库的变化等因素,必然会产生样本的数量及内容的变化、及样本是否足量的问题,本文仅仅基于特定检索情况下的样本情况进行分析。

一、检索情况

检索工具:阿尔法法律管理系统,检索时间:2019年1月1日;关键词:个体工商户;案由:离婚;地域:北京、上海、广东;年份:2017、2018;文书类型:判决。经检索,结果如下:

北京:2017年涉及个体工商户离婚财产分割的案件为1件;2018年的案件尚未检索到。

上海:2017年涉及个体工商户离婚财产分割的案件为5件;2018年的案件尚未检索到。

广东:2017年涉及个体工商户离婚财产分割的案件为5件;2018年的案件1件。

二、主要规则分析

(一)对不能证明实际存在的投资款,法院不予支持

1、案例一

案例地域:北京

年份:2017

(1)、财产情况:个体工商户开办的投资款的分割。

(2)、处理情况:

一审法院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以双方离婚时存在的共同财产为限,法院对杨某主张分割10万元投资款的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要求分割的个体经营投资款,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财产仍实际存在,对该项主张不予支持。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317号

(二)离婚前一方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及店内物品,法院确认双方协商解决的结果

1、案例一

案例地域:上海

年份:2017

(1)争议情况:离婚一方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权及店内设备和商品。

(2)、处理情况: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个体工商户经营权及店铺内的设备和商品,原、被告就此分割已达成一致意见,个体工商户经营权及店铺内的设备和商品归原告所有,本院予以确认。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6民初9527号

2、案例二

案例地域:上海

年份:2017

(1)、争议情况:离婚前双方各自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纺织品商店。

(2)、处理情况:原、被告就店铺分配达成一致:上海市靖宇东路XXX号上海市杨浦区金协纺织品商店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者和登记经营者为原告,该店面及货物均归原告;上海市新市北路XXX号上海市虹口区金莲绸缎呢绒商店,实际经营者和登记经营者均为被告,该店面及货物均归被告。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16)沪0110民初4927号

3、案例三

案例地域:上海

年份:2017

(1)、争议情况:离婚前双方各自经营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及个体工商户。

(2)、处理情况:审理中双方一致同意维持经营现状,由原告继续经营棋牌有限公司,由被告继续经营远岛足浴店,于法不悖,本院予以照准,本院确认远岛棋牌有限公司股权归原告周某某所有并由其继续经营管理,远岛足浴店归被告许某1所有并由其继续经营管理,双方盈亏自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5)浦民一(民)初字第40841号

4、案例四

案例地域:广东

年份:2017

(1)、争议情况:由原告经营多年的 “中心数码通讯”店。

(2)、处理结果: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原、被告双方已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本院予以照准,“中心数码通讯”店由原告经营。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2016)粤5103民初1770号

(三)可能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

1、案例一

案例地域:上海

   年份:2017

(1)争议情况:与争议财产相关的个体工商户。

(2)处理情况:该部分的处理可能涉及案外人利益,故本案中不予处理为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6)沪0109民初10798号

(四)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但并非争议财产的,不涉及财产处理

1、案例一

案例地域:广东

年份:2017

(1)争议情况:与争议财产相关的个体工商户,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2)处理情况:不涉及相关财产的处理。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7)粤2072民初828号

(五)双方协商同意不在离婚案件中处理个体工商户财产,由一方自行处理

   1、案例一

案例地域:广东

年份:2017

(1)、争议情况: 原告要求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顺德区北滘镇冰琦五金厂归被告所有,由被告补偿原告100000元。

(2)、处理情况:原被告共同同意在本案中不处理冰琦五金厂,由被告自行处理。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6)粤0606民初20055号

(六)经评估后实际经营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

   1、案例一

案例地域:广东

年份:2017

(1)、争议情况:原告以其名义承租两处个体工商户性质的经营部。

(2)、处理情况:法院委托对经营部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评定原告所拥有的清洁用品一批的评估总值为229751元。庭审期间,原告提出若被告同意离婚,其同意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处房产及两处经营部归被告所有。考虑到两处经营部存货由原告管理,评估总值为229751元,确定存货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支付补偿款人民币229751元。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2016)粤5103民初666号

(七)没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体工商户财产,法院不予处理

1、案例一

案例地域:广东

年份:2018

(1)、争议情况:原告当庭向本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依法分割公仔文具店财产,法院经审查予以允许。被告辩称位文具店不是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而是案外人的财产,原告依法无权主张分割。

(2)、处理情况:案件审理中涉及的其他财产,因没有证据予以证明系夫妻共同财产,故本院不予处理。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2018)粤5191民初315号

三、裁判规则总结

根据现有搜索案例及裁判思路,总结北上广2017-2018目前公开的离婚案例中涉及个体工商户财产争议的基本解决思路为:

(一)没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体工商户财产,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

(二)涉及个体工商户投资款项或者财产数额的,一般以现有留存财产为准;

(三)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权及财产分割能够协商解决的,法院予以确认;

(四)对个体工商户的财产处理可能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

(五)双方协商不在离婚案件中处理个体工商户财产,由一方另行处理的,法院予以确认;

(六)对个体工商户具体财产的价值,在离婚分割时法院可以采用经评估后实际经营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的方式。

由于判例样本所限,能分析总结的规则数量有限。虽然案例的研究对实际案例的诉讼走向及法官的裁判思路有一定的参考和预测作用,但是始终要明白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案例仅仅能作为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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