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编年史 宋朝大事件编年 > 时间:2017-06-28 21:00:01 公元1153年 二月(癸酉 宋绍兴二十三年 金天德四年 贞元元年 夏天盛五年 西辽绍兴三年 二月)
公元1153年 三月(癸酉 宋绍兴二十三年 金天德四年 贞元元年 夏天盛五年 西辽绍兴三年 三月)
分蕃汉地为十四路,设总管府。 恢复殿试,凡乡试三人取一,府试四人取一,府试分六路举行:河北及燕,在大兴府试;辽之东北于会宁府试;山后及河东府试于大同;山东府试于东平(今山东东平);河南府试于开封;关中府试于河中(今山西永济西)。常额以五百名为限。殿试又减少人数,后惟以词赋、法律取士。 去酷刑:去沙袋、杖脊等酷刑。徒刑五等:自五年至一年,均使该犯参加杂作劳役,期满释放。 订车盖式样:后妃车饰以金,三品官以上车饰以银。自后妃至五品官均乘朱轮,六品官以下乘黑绿色轮。旧亲王、宰执用紫盖,太子用红盖,诸妃用紫盖,三品以上用青,皆为罗,四、五品官用青绢。 公元1153年 六月(癸酉 宋绍兴二十三年 金天德四年 贞元元年 夏天盛五年 西辽绍兴三年 六月)
公元1153年 九月(癸酉 宋绍兴二十三年 金天德四年 贞元元年 夏天盛五年 西辽绍兴三年 九月)
公元1153年 十一月(癸酉 宋绍兴二十三年 金天德四年 贞元元年 夏天盛五年 西辽绍兴三年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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