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江苏** 乙方: 南京**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平台销售乙方提供的商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将商品放于甲方平台销售,本协议的期限为 12个 月,自甲乙签署的《**平台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约事宜,若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实际存在业务关系,又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依照本合同履行;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继续发生业务关系,仍按本合同履行,如其中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 第二条 商品的上、下架及调价管理 1、商品上架 在商品上架前3个工作日,由乙方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上架产品明细、价格及图片等。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可选择部分或全部商品进行上架。甲方需要严格执行乙方给出的商品价格进行销售,否则将承担由价格不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乙方并有权收回甲方代理权利。 2、商品下架 乙方如需对部分商品进行下架,须在商品下架前3个工作日,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平台未及时进行下架,产生的销售订单,乙方仍需完成销售服务。 3、商品调价 乙方需要对商品销售价格作出调整时,须在商品销售价格调整前3个工作日,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平台未及时进行调价,产生的销售订单,乙方须以原销售价格完成销售服务。 4、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的营销活动,活动内容协议另签。 第三条 物流配送 1、经甲方平台销售的所有乙方产品产生的物流及售后,均由乙方负责。 2、用户按照平台承诺的送达时间未及时收到商品,产生的所有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商品质量管理 1、乙方提供的商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执行。严禁假冒伪劣商品,若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当予以更换或退货处理。如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或包装上的文字描述、图案等属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任何侵权行为或侵权嫌疑的商品或假冒伪劣商品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据此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提供商品的包装必须符合该类商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确保商品安全完好,包装材料要坚固,适合运输、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因包装不良造成商品毁损或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结算方式和期限 1、乙方商品在甲方平台销售所得,由甲方代收。甲方根据乙方商品类型收取对应的服务管理费(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按照每瓶销售金额计算相应佣金,具体收取佣金规则如下: (4)其他类型商品不收取佣金;扣除佣金部分的剩余金额,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给乙方,其中佣金部分需开具等额的发票给到乙方; 乙方账户名称:银行账号: 开户行: 2、按月结算,每月 5 号对账,遇节假日顺延,在双方对账单确认无误后,乙方需打印账单并盖章确认,并将原件寄于甲方,待甲方收到账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款。 第六条 乙方销售价格应不得低于甲方平台显示价格,乙方须与甲方平台同步推行特价活动,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进行调整准备。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需与乙方沟通说明延迟付款原因,并确定最终付款时间,如到最终付款期仍未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价款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发货义务,需第一时间向甲方说明未能发货原因,并确定具体发货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发货,乙方承担应未发货引起的一切纠纷,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发货超过7日的; (2)商品经用户验收不符合约定标准,在10 日内经更换仍达不到验收标准或乙方不予更换、退款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 4、若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处理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 5、如乙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与甲方无涉;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南京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罢工、战争、暴乱、第三人犯罪、台风、海啸、火灾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本合同下任何一方义务的延迟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或追索对方责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的授权代表仅有签订本合同的权限。甲方的授权代表及甲方员工除非获得甲方另行书面授权,否则其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对此予以确认且无任何异议。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须指定联系人执行联络事务,原则上不得更换联系人,如确须更换,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联系人: 电话: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体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之《代收代付合作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代收代付合作协议 甲方:南京**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经友好协商,由江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平台”**“代为销售**业有限公司经营的系列产品,合作细节约定如下: 1、由江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接单收款; 2、由**限公司负责配送及开票; 3、双方约定定期按订单金额结算货款,由江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汇至**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
来自: 昵称68803493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