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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赴澳大利亚港口的特殊规定

 新用户22403106 2020-03-02

争执和延误;

1.4.14 如出现了亏舱,船长应与北方船务的船舶调度进行沟通后确定是否递交亏舱声明;

1.4.15 其他事宜请见《船舶手册》第七章中的“船舶货运安全质量管理条例”(SHI-007-001)。

1.5 系泊作业

1.5.1 抵达澳港口之前,船长应召集全体船员学习有关港规,甲板部人员要重点温习有关进港航行和系泊作业的要求,做到每个人都明白港方要求,知道如何执行;

1.5.2 船长应了解甲板人员的英语水平,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进出港操作期间,应临时选派英语交流能力较好的船员值守舵工等关键性岗位;

1.5.3 引航员登轮后,船长应就带缆数量、位置、顺序及所用拖轮的数量和位置等细节与引航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及时将上述内容告知带缆人员;

1.5.4 负责在船首、船尾指挥系泊作业的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船长的指令进行操作,其他从事系泊作业的人员必须听从驾驶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1.5.5 所有参与系泊作业的人员必须了解港方下列规定:

★ ALWAYS KEEP WATCH ON THE CREW OF LINES BOAT WHEN RUN NING LINES. 操作缆绳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带缆艇艇员;

★ SIGNALS FROM THE LINES BOAT TO 'HEAVE UP' MEANS: TO JUST CLEAR THE WATER. 带缆艇发出的“绞缆”信号,其含义是“仅把缆绳收起到水面以上”(而不是收紧);

★ ALWAYS KEEP ALL THE MOORING LINES SLACK (BUT CLEAR OF THE WATER) ONCE ON THE MOORING DOLPHIN HOOKS. 所有的缆绳在带到系缆钩上后要保持松弛(但是要在水面以上);

★ DO NOT HEAVE TIGHT UNTIL INSTRUCTED BY THE MASTER. 未经船长命令,不得收紧缆绳;

★ WHEN LETTING GO TUG LINE LOWER THE LINE SLOWLY - DO NOT DROP THE LINE. 解掉拖轮缆绳时,要缓慢松出,不可抛下。

1.5.6 有关系泊作业的其他规定参照《船舶手册》第五章的“船舶系泊作业与操纵”(SHI-005-009)以及附件“赴澳船舶参考资料”光盘中的港口规定。

1.6 防止断缆事故的措施

1.6.1 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系泊设备(包括其基座)的检查、维修、保养。如发现磨损严重的缆绳应及时申请换新;

1.6.2 缆桩、导缆孔(桩)等设备的表面应保持光滑、无油渍;

1.6.3 按照规定对所有的缆车的刹车力进行测试,如发现刹车力偏小的情况,应及时更换刹车带,必要时向船舶管理部提出修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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