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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赴澳大利亚港口的特殊规定

 新用户22403106 2020-03-02

大利亚港口操作经验。

3.1.2 各级船员应具备符合其岗位要求的英语听说能力,所有值班水手要熟练掌握各种英语舵令:

3.1.3 每次进行船员调整,调配主管须将调配计划及调整后的船员名单一起报主管经理,就该轮船员的整体配备进行审核,以满足澳大利亚航线和港口的要求,如有疑问则应进行必要调整。

3.2 上船前的培训。船员上船前,船员部除做好正常要求的培训外,还应针对澳大利亚航线的特点,加强澳大利亚港口规定及操作要求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解系缆、装卸货等各项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应作为重点。

3.3 对于营运在澳大利亚航线的船舶,船长应在对船员进行季度考评时重点考核澳大利亚港口规定的熟知程度,发现不足及时安排培训,必要时报告船员部及时更换船员。

3.4 船员部将不定期的对船员的在船培训和考核进行登轮检查。

4. 监督部的特殊要求

4.1 对公司岸基部门的监督

4.1.1 如果船舶下一航次即将(或者有可能)开往澳大利亚,主管监督员应在船舶离开最后一个卸货港口之前,尽早地与船员部调配主管联系,落实该船船员调配情况,要求主管人员确认全船配员符合本规定

5.1的要求,并记录。

4.1.2 在上船前培训环节,监督、落实船管部和船员部的培训符合本规定

5.2的要求,并记录。

4.1.3 根据登轮检查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主管人员沟通,了解、督促纠正措施的落实,有疑问或困难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4.1.4 在船舶抵港前,参照本规定3.1.1、3.1.3、4.1、4.2对船舶的自查和试验要求,及时向船舶机务主管和通导主管了解船舶执行规定的情况,监督船岸双方认真执行规定的要求,并记录。

4.2 对船舶的指导和协助

4.2.1 加大登轮检查力度。对于赴澳船舶,监督员登轮检查时间间隔不得大于4个月。

4.2.2 在执行体系文件“港口国检查控制程序”现有规定的基础上,主管监督员要把赴澳船舶作为PSC迎检的重点船舶,无论上次东京备忘录地区的PSC检查是否已经届满6个月,都要认真对待,尤其是船龄18年以上的老旧船舶,更要每航次予以关注。

4.2.3 赴澳船舶的主管监督员每周登录AMSA网站,把了解到的有关港口国检查的最新信息及时发给船上,必要时报告部门经理通电船队。

4.2.4 在船舶抵达澳港口之前,针对船舶存在的已知缺陷,监督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提醒船长把不能在抵港前解决的缺陷进行汇总,并整理好公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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