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相关规定常见问题解答

 lj0279 2020-03-10

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相关规定

常见问题解答

///

01. 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是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

我校按照上海市沪人社医发(2011)45号文件、上海市沪人社医发(2011)783号、沪人社医发[2014]37号、沪医保[2015]74号文件精神,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即2011年秋季后入学的大学生。

02. 我校哪些学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

在上海理工大学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03. 学生享受医疗保险的起止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学生享受医疗保险的起止时间为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学校有效学籍之日。停止时间为办理离校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之日。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因病休学手续的学生,休学期间继续享受本市医疗保险待遇。

04. 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需缴费吗?

大学生实行个人缴费。缴费标准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小学标准执行,并随居民中小学标准同步调整。 

05.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几个部分?

包括普通门急诊、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保险三部分。

06.普通门急诊的就医程序是什么?

普通门诊实行校门诊首诊和转诊医疗办法,急诊以就近为原则。在学校门诊就诊应凭校园一卡通就诊,收取普通门诊挂号费1元,专家门诊费4元。医疗费学校承担90%、学生个人承担10%。

07.大学生在校期间生病时,应如何就医?

普通门诊 实行校门诊首诊制 。如果病情需要,校门诊医生开具转诊单,学生到定点医院就诊(新华医院、杨浦区中心医院、安图医院)。 转诊一次,就诊一次 ,同种疾病复诊也必须开具转诊单。未办理转诊手续到校外定点医院或其他医院就诊的,所发生费用由学生本人负担,学校不予报销。因发热、急腹痛、传染病、意外伤等情况无须转诊,直接在校外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

08.在校外定点医院就诊的门急诊医药费报销时间及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正常上班时间:军工路校区:周二、周五上午8:00-11:00。复兴路校区每月双周周四8:00-11:00。学生报销时应出示学生证、转诊单、病史资料、医疗费收据及明细账单等。

09.在校外指定医院门急诊就医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多少?

属于医疗保险对象的大学生,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其医疗费设置起付线300元,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三级医院就医的,学校报销50%;个人支付50%;二级医院就医的,学校报销60%;个人支付40%。

10.什么是医保起付线?

学生经学校转诊到校外门诊或者急诊就医的,就诊的医药费总额(指符合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超过300元以上的费用,才可以报销,也就是说校外就诊费用300元以内为自付段,需自己负担,超过300元以上的费用才能按就诊医院的级别按比例报销,并且只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不能累积到下一个自然年度,下一个自然年度300元起付线重新累计,这300元的自付段也就是所谓的医保起付线。

11.我校大学生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医疗费用的报销为一个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上一年度报销时间截止到下年度3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报销(以发票日期为准);一个医保报销年度报销起始时间为当年的4月1日,截止时间为下一年度3月31日,根据医疗保险文件规定,累计超过起付线300元以上部分才可报销,大学生的就医发票应累计超过300元以上再来报销,以减少多次往返校门诊的辛苦,同时特别提醒各位同学,保管好自己的就医发票,发票为报销的唯一依据,丢失后将无法报销!! 

12. 大学生发生急诊时,应如何就医?

急诊可直接到就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由本人垫付后回学校报销。急诊医生开具的补液按照市卫生局规定,为保障医疗安全,应在就诊医院进行补液,校门诊不接受外院补液。

13.本校学生在  省市  发生  急诊  怎么就诊?

可直接到当地就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先自付费用,回校后报销医保范围内的60%。

14. 大学生在寒暑假期间生病需在门急诊治疗的,应如何就医?

寒暑假期间,家住本市的学生仍需回校门诊首诊。外地学生和家住市郊的学生发生急诊可就近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先自付费用,回校后报销。

15.在本市住院就医的程序是什么?

凭我校定点医院或转诊医院出具的“住院通知单”、身份证、学生证三样复印在同一张A4上(研究生需到研究生部开具学籍证明),到校门诊开具《住院结算凭证》,在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时交给医院(先开住院结算凭证,再前往医院住院,以免发生医药费自理)。

16. 结算凭证的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

住院结算凭证自签发之日起7日内有效。

17. 外省市住院医疗的费用能否报销?

外省市发生急诊住院,或因病等休学及在学校规定的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期间居住在外省市需住院的,可以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在出院或治疗后6个月内,凭所在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帐单(以上必须盖有医院原始章印)、病史资料、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至校门诊填写“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表”,由校门诊汇总后到杨浦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8. 大病门诊、住院医疗有何规定?

(1)大学生因患重症(如重症尿毒症、肾移植、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以下简称大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的,大病费用先按照普通门诊报销,再由学校门诊部出具《上海市大学生门诊报销凭证(大病专用)》,学生凭报销凭证原件、医疗费收据复印件、明细清单复印件、病史记录原件等材料到设在校学生服务中心的中国人寿进行大病报销。

(2)学生因大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凭学校门诊部开具的《住院结算凭证》就医。(学生凭住院通知单、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入院通知单、学生证、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由学院老师带领,至学校门诊部办理《住院结算凭证》。)学生因大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后向其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学生出院后,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小结》、明细清单和医疗费用收据等材料的原件到设在校学生服务中心的中国人寿进行大病报销。

(3)大学生在外省市因大病住院或门急诊治疗的,按规定不可进行居保大病的报销。

19. 在医疗保障范围内的门诊重症(大病)有哪些?

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中药抗肿瘤、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中度和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20. 哪些医疗费不予报销?

自行购买药品、挂号费、工本费、出诊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救护车费、中药代煎费、心理咨询费、矫形手术与生理缺陷的治疗、美容、镶牙、洁牙、各种疫苗、体检、各种医疗鉴定、医疗器材、治疗秃发、植皮、斗殴、酗酒、自杀、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及医保范围之外的其它医疗费用。

21. 核磁共振、CT等大型检查项目,能报销吗?

定点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的必要检查项目均可报销。但如大型检查项目在同一部位重复检查,需校门诊审批。

22. 可以借同学的“校园卡”在校医院就诊吗?

不可以,如有外借或冒名使用“校园卡”、 谎报医药费等行为,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

23. 如遗失住院结算凭证会有什么后果?

享受医疗保障的大学生应妥善保管从校门诊领取的住院结算凭证,因保管不当或遗失后被他人冒用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24. 在本市急诊住院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学生发生意外需急诊住院的,就诊时向急诊医院说明本人享受大学生医保,并于规定时间内(两天内),凭住院通知单、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至校门诊开具住院结算凭证。

25. 除大学生医保外,大学生医疗还有哪些保障?

还有大学生商业保险。即每年9月份开学时学生自愿购买的。凡是因意外、患重大疾病、因病住院的大学生,发生费用后,可通过学生工作部服务中心申请理赔,有关理赔范围可咨询学生服务中心。

26. 在药店购买药品可以报销吗?

不可以。需按照校门诊首诊及转诊,急诊就近原则,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

27. 大学生在校门诊及校外就医有疑问,有咨询方式吗?

电话联系55273627或到校门诊二楼医保室咨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