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专门出租农房的美丽新乡村公众平台农房版房子出租量越来越大,很多租赁双方在签合同时没有经验,所以签订合同时有很多不严谨的地方,导致后期产生纠份或利益受损。对于长期租赁合同,并要对农房进行改造投放的租户只要重视了这四个问题,基本上就解决避免了最大的雷。 一是农村房子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更不能签买卖合同,或是签多份合同来规避,这都很可能被认定为变相的以租代售。 二是合同中要一定要在毁约赔偿以及拆迁和征收造成租户损失的补偿方面做出约定; 这一点非常极其特别重要,这也是房主和租户经常博弈的地方,如果房主不能就自己毁约和拆迁补偿给出赔偿和补偿方案,并落实到合同里,那么口头承诺多好都不要签。除非自己有能力承担对房子投入打水漂的后果。当然,房主违约是赔偿,拆迁和征收是补偿,这个要区别开来。 三是一定要房主出示房屋正规的用地手续,房屋产权证明,同时就户主身份证与房屋用地手续和房产证明关系人一致; 现在在一些宅基地改革试点区域有进行三权分置,会有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这个是租赁使用权,那么政府机构会给租赁者发证,有的区域统一叫不动产权证,把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都放一起,那出示这一个证就可以;大多数现在还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是分开的,那就要出示这两个证和房主身份证能统一就好。有的可能只有一个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那就最起码也得村里开证明这是房主的房子才能签合同。统而言之,就是需要建设用地的使用手续,房产的所有权证明以及房主身份证或户口本。 第四点,如果房主年龄较大,那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房主如果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并让继承人签字。 因为如果房主70岁了,把房子租给你20年,然后房主中途过世了,其子女必定会继承房屋,有可能不承认这份合同,所以最保险的是在签合同时把房主的继承人加进来,并签字认可执行这份合同。 农村房屋租赁可点击下方了解更多,关注美丽新乡村公众平台可获取全国农村房屋出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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