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毓秀(1891—1959) 6岁拒缠足,13岁休夫,21岁刺杀袁世凯、良弼,28岁恐吓巴黎和会谈判官,33岁展开姐弟恋,38岁草拟民法典。她离经叛道,却活出了自己。 很多人会很害怕跟别人不一样。 跟别人一样,不掉队甚至成了一种安全感。 但有一个民国女子,人生的每一步都不按常理出牌,却在那个女子只能相夫教子的时代里,把自己栽培成女博士、女律师、女权运动发起人。 她是郑毓秀,如果民国是个班级,她就是那个什么课都敢第一个发言的女同学。 郑毓秀是广东人,按今天的地理位置来看,她生于深圳宝安,那是1891年。 祖父是出名的生意人郑姚,在香港发迹,生意遍布京津两地。 父亲是清廷户部的官员,长期在北京供职。 母亲出生书香门第,把所有心力都投注在郑毓秀身上,想把她培养成一个三从四德的淑女。 那个年代的淑女不好当,不到十岁就要缠足,再晚了脚长大了可就不好控制了。 郑毓秀六岁时,郑母说:“你听话,要缠足。哪个好人家的闺女不缠足?” 郑毓秀说:“我就不!” 母亲看得开,祖母看不开,她九岁时,眼看脚就要控制不住了,祖母又一次把她绑起来缠足。 郑毓秀宁死反抗:“我不缠足,我嫁不出去也不缠足,你们再逼我,我就要梳起不嫁了。”边喊边滚在地上撒泼打滚。 祖母骂也骂了,打也打了,绑都把她绑了,还是拗不过姑娘死活不肯,只能随她。 ▲ 前排右三郑毓秀 人说三岁看老,不知真假。 但郑毓秀的彪悍人生至少是从十三岁就开始了。 郑毓秀生在19世纪末,那时,婚姻大事都是父母说了算。 比郑毓秀大10岁的鲁迅,家里老母亲说要娶朱安,他也没办法反抗,朱安,作为女人更是不敢说不。 一辈子就死守着一个被分配的男人,是那个时代女人的命运。 郑毓秀家里也给她分配了男人,一个两广总督的儿子,郑父还明确说了:16岁就要嫁过去。 但郑毓秀不想要被分配的婚姻,她跟母亲说“不”,跟父亲说“不”,双亲都说“不能够啊”。 她思来想去,这件事只要那个没见过面的未婚夫同意不要,谁都没办法勉强。 说干就干,郑毓秀写信给未婚夫。 那个两广总督之子也很通情达理,非但说服了自己的父母解除婚约,也说服了郑毓秀的父母。 那年,她只有13岁。 事情这么一闹,郑毓秀觉得在家呆着,整天被父母叨叨也没意思,背着行囊离家出走,从广州来到天津,进了崇实女塾。 这一趟,帮郑毓秀打开了第一扇见识的大门,学习了中国语言、历史、地理、算术等知识。 “当你知道要去哪里时,全世界都为你让路。”这句话放在郑毓秀身上,就应该是当你足够坚定,足够彪悍,没什么是别人阻挡得了的。 郑毓秀在求学过程中受到孙中山思想的熏陶,更加坚信:要想救国救民,只有走反清的道路。 1908年,17岁的郑毓秀担任情报员,利用父亲在清廷为官、邮件无需检查的便利条件,开展革命工作。 当时,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先后死去,清廷为了挽救覆亡的命运,又任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镇压革命党人。 郑毓秀成为刺杀袁世凯行动的关键角色。 原本计划在1912年1月16日早晨,在袁世凯从家到元帅府的必经路上行刺,所有的人员都各就各位,就等袁世凯出来送死。 但郑毓秀在凌晨突然接到通知:放弃刺杀袁世凯,因为南北议和的真正阻力不是他,而是良弼。 郑毓秀飞快跑到埋伏现场通知大家放弃计划,但已经晚了,刺杀行动已经开始,现场惊慌、惨叫、混乱、逃散。 为了掩护其他同伴,郑毓秀掏出手枪,向天放了两枪,又朝袁世凯的马车开了一枪,马当场就倒下。 她把枪转向袁世凯,却因为没受过专业军事训练,还没开枪就被扳机夹伤,她顺势抛枪,故意靠近警察,大喊:“岂有此理!你们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干出这种事情!” 大家还在混乱之中,她却已经乘黄包车离开了现场。 虽然刺杀未遂,却把袁世凯吓得半死。 然后郑毓秀又加入了刺杀良弼的暗杀行动。 良弼是军人出身,早年便留学日本士官学校,是晚清时期清廷军队领袖之一。良弼走到哪里都有一群得力干将跟着,要近距离刺杀他很困难。 于是郑毓秀他们决定采用炸弹炸死良弼,这样他身边的人想替他挡子弹都是徒劳。 由于这次暗杀行动计划周密,最终,良弼于1912年1月29日被炸死。 真正有魅力的女人,身体里一定住着一个男人。 郑毓秀,离经叛道,不符合那个时代大家闺秀的标准,却活出了她自己。 ▲ 郑毓秀(前排左2)与蒋介石(前排左1),胡汉民(前排右2)等人的合影 1914年,袁世凯追杀郑毓秀,郑毓秀被迫逃到法国,考入索邦大学(后更名为巴黎大学)攻读法学专业。 1919年1月,巴黎和会在凡尔赛宫召开,大会决议将原来德国强占的山东半岛划归日本所有。 消息传开,在法华人纷纷吐槽,郑毓秀也觉得这个和会丧权辱国。 正在法国留学的郑毓秀被推举为代表,前去和陆征祥谈判。 关键时刻,郑毓秀急中生智,从花园里折了一支玫瑰枝,见到陆征祥之后,她用衣袖顶住他的胸部,威胁他:“你要签字,我这支枪可是不会放过你!” 陆正祥当场吓得脚颤,没有在和约上签字,中国政府保留了收回山东的权利。 而郑毓秀以玫瑰为枪的事迹也传遍在法华人圈,连巴黎报纸都惊叹:“郑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 有人说郑毓秀是铿锵玫瑰,看上去弱不禁风,实际上玫瑰带刺而且有自己的精气神,确实如此。 郑毓秀给人的感觉是极具冲击力的,举枪行刺袁世凯,密谋炸死良弼,用玫瑰花阻止巴黎和会,这个女人粗野、英勇、不怕死、彪悍。 但这样一个狂野的女人,也能静下心来好好读书。 1917年到1924年,郑毓秀在巴黎大学硕博连读,1924年,郑毓秀成为首位获得巴黎大学博士学位的女子,同时回国从事律师职业。 根据1915年司法部颁布的章程:律师应为中共民国之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 郑毓秀又成为第一吃螃蟹的女人。 她接收的第一宗案件是孟小冬和梅兰芳的离婚案。 ▲ 孟小冬与梅兰芳合影照片 当时,跟郑毓秀合作这宗官司的律师叫魏道明,是她在法国留学时就认识的朋友。 魏道明比郑毓秀小十岁,比她还早两年学成回国。 两个志同道合的故人重逢,一起绞尽脑汁为孟小冬争取离婚的有利条件。 最终,梅兰芳以4万元平息了这场官司。 孟小冬和梅兰芳说再见,郑毓秀和魏道明却擦出火花,谈起了办公室恋爱。 1927年,算是郑毓秀事业和爱情双丰收的一年。 这一年,她和魏道明结婚,这对法律拍档在上海法租界开设了一个律师所,大大扩宽了业务范围。 郑魏的律所从一开就爆满,打官司的人都要排队,连上海滩的老大杜月笙都郑毓秀赞叹不已。 据说,请郑毓秀出马,诉讼费动辄以万元计算,一宗房屋拆迁案,郑毓秀拿到的费用,相当于上海大赛马的一个头等奖。 ▲ 魏道明及其夫人郑毓秀合影照片 郑毓秀大魏道明足足十岁,在那个男尊女卑、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里,她13岁大胆休夫,33岁果敢姐弟恋,真正遵循内心活出了自我。 郑毓秀身上有这样一股彪悍劲儿,这种彪悍劲儿有时候是为革命冲锋陷阵、不怕死的激情,有时候是竭尽全力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的坚韧。 做什么,都要做到极致,这是郑氏彪悍。 1929年1月,郑毓秀和傅秉常等人组成民法起草委员会。 郑毓秀浏览了大量的欧美相关法律,汲取各国法律之精华,并结合中国国情,草拟了这部民法典。 她本着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人生而自由平等”的理念,起草了众多保护女性权利的法案: 规定女子与男子同享平等的继承权; 承认成年女子有权签订或废止婚姻契约; 已婚妇女有权保留自己的姓氏,不冠夫姓等。 在中国妇女解放史上,这部《民法》草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郑毓秀一辈子不接受男尊女卑。 男人能参加革命,女人也能,男人能读大学读博士,女人也能,男人能主动追求爱情,女人也能。 她一辈子知行合一,过得畅快,也把这样的彪悍精神写进民法里,让更多的女性可以从这里开始,拆开裹小脚的布,解放女人依附于男人的思想。 ▲ 1943年2月华盛顿,郑毓秀(左二)作为驻美大使魏道明夫人出席酒会 彪悍的人从来不管别人的进度,只过自定义人生。 在别的女子听话结婚时,她在休夫,在别的女子享受安逸少妇日子时,她在法国读博士,在别的女子乖乖在家洗衣做饭时,她在开律师事务所。 不按常理出牌,却照样打好人生这副牌。 郑毓秀只活了69岁,却活出了普通人生几倍的长度。 她是女侠,快意恩仇;她是刺客,玫瑰当枪;她是律师,依法怼人。 她是中国第一位女博士,她是第一地方法院女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她也是第一位女外交特使。 恐怕她也是民国第一个休夫的女童,第一个谈姐弟恋的律师…… 无比彪悍,无比精彩,只因为她不怕不一样,毫无逻辑的人生,却每一步都活出自己。 来源:网络 | 编辑:阿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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