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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实务丨单位疫情防控业务的会计核算

 逍遥302 2020-03-12

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疫情防控

业务会计核算

注:本文参考了何东平教授《行政事业单位疫情防控资金的会计核算》讲义,在此向何教授表示深深的感谢。  

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发布

为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规范和加强各行政事业单位有关防控经费的收支、防控物资、捐赠等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等相关文件,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进行举例和规范,供大家参考。

一、单位疫情防控经费的会计核算

疫情防控经费主要由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逐级拨付各级政府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疫情防控经费,主要有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疫情防控经费、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政府单位取得的疫情防控经费、单位实有资金垫付疫情防控经费等三种方式。

(一)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疫情防控经费

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疫情财政拨款,应通过“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进行核算。疫情防控经费一般为项目支出,实行专款专用管理,专项用于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例1:某市卫健委使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购买疫情防控物资N95口罩,专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财政直接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款项金额为20万元,物资已验收入库,账务处理如下: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取得收入

借:库存物资—N95口罩  20

贷:财政拨款收入    20

借: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疫情防控 2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支出—疫情防控   20

例2:某市疾控防控中心2月6日收到疫情防控资金2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支出。2月10日,支付疫情防控费用5万元。根据《财政授权支出额度到账通知书》确认相关收入和支出。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收入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0

    贷:财政拨款收入   20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支出—疫情防控 20

使用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 5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疫情防控 5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5

(二)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政府单位取得的疫情防控经费

单位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疫情防控经费,包括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经费拨款、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单位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疫情防控经费,通过“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进行核算,疫情防控经费为专项资金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按照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进行明细核算,并按收入来源进行明细核算。根据年末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需要,“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需要按照“本部门以外同级政府单位”和“本部门以外非同级政府单位”进行辅助核算。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同时还应按照预算收入类别、来源、功能分类和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案例3:某市卫健委以财政直接支付形式拨付A区卫健委疫情防控专项经费2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直接支付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 20

    贷:财政拨款收入 20

借: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支出—疫情防控 20

案例4:接上例,A区卫健委基本户收到某市卫健委拨入的疫情防控经费2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收入

借:银行存款  20

    贷: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本部门以外非同级政府单位 2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20

贷: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专项资金收入—疫情防控 20

案例5:某市疫情防控经费由市卫健委统一负责安排:

(1)市属某事业单位收到市卫健委拨来的疫情防控经费5万元;

(2)单位以银行存款支付疫情防控宣传费用3万元。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收入

借:银行存款 5

    贷: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本部门以外同级政府单位 5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5

贷: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专项资金收入—疫情防控 20

使用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 3

    贷:银行存款 3

借: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3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

(三)单位实有资金垫付疫情防控经费

疫情防控支出属于重大紧急突发事项支出,在财政拨款资金指标下达前,允许单位使用实有资金先行垫付应当由财政资金承担的疫情防控支出,待财政拨款指标下达后,再将财政补助资金归还原垫付的实有资金账户。归垫资金的有关审批程序,可以事后到财政部门办理。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对相关账务处理作出了说明。

(一)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时,按照垫付的资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二)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或授权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时,按照归垫的资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例6:某街道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立即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1月28日,因财政拨款未下达,街道决定以基本户资金垫付疫情防控支出5万元;

(2)2月6日,经与财政部门结算,财政部门以财政授权支付形式下达疫情防控经费10万元;

(3)2月10日,将零余额账户资金归垫基本户5万元。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1)

垫付

借:其他应收款—疫情防控 5

    贷:银行存款      5

不记账

(2)

收入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

    贷:财政拨款收入 10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支出—疫情防控 10

(3)

归垫

借:银行存款 5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

不记账

同时确认费用与支出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 5

    贷:其他应收款—疫情防控 5

借: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疫情防控 5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

注:此处归垫时,有的单位预算会计的处理如下: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5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

借:行政支出   5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5

虽然结果一致,但是不规范的。

二、疫情防控资产的相关业务核算

疫情防控资产一般包括:防护类、消杀类、检测类、药品类、医疫设备类、车辆类、其他设备等。

1、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各项物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及使用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手续完备、凭证齐全。

2、严禁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超标准装修改造或购置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设备、器材、交通工具等。

3、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捐赠疫情防控资产,按照审批权限需报财政部门审批的,可按主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待疫情结束后统一报财政部门备案。

4、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疫情防控资产登记台账,完善疫情防控资产的验收、保管、领用、报损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流向可查。加强资产管理部门与采购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部门的协调对接,按规定入账。

5、疫情结束后,行政事业单位应回收可重复使用的疫情防控资产,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按权限统筹调剂使用、公开拍卖或捐赠;报废、报损的疫情防控资产,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审批或备案。已建立“公物仓”等国有资产集中处置管理平台的地方,鼓励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疫情防控资产进行集中统一处置。

(一)疫情防控资产的会计核算

从参与疫情防控单位的性质看主要分为医疗卫生单位、普通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储备物资管理单位等三类,核算略有区别:

一是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医学检查、救治等职能,主要包括各级疾病控制中心、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疫情防控资产核算通过“固定资”产和“库存物品”等科目进行核算。

二是普通行政事业单位,是指不承担公共医疗卫生职能的一般单位,也应当发挥职能作用,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比如街道等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在参与疫情防控的过程中,发生购买、发放、捐赠以及接受捐赠所涉及的疫情防控资产业务。疫情防控资产核算主要涉及“库存物品”科目,一些使用公用经费购入的、随买随用的疫情防控用品,可直接记入“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少量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通过“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例7:某医院为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机构,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使用疫情防控经费购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价值120万元,款项通过财政直接支付。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直接支付

借:固定资产—财政项目拨款经费 120

    贷: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 20

借:事业支出—财政项目拨款支出12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支出—疫情防控 120

例8: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诊发热患者,为医护人员购置医用防护服一批,价值6万元。

(1)款项通过单位的零余额账户支付,防护服入库管理。

(2)医护人员领用防护服,价值1万元,一次性摊销计入费用。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购买

借:库存物品—低值易耗品—防护服 6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6

借:事业支出—财政项目拨款支出 6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6

领用

借:业务活动费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  1

贷:库存物品—低值易耗品—防护服1

不记账

例9:2月6日,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A企业订购新冠检测试剂一批,款项通过零余额账户预付账款10万元。2月10日,收到订购的检测试剂及发票,已验收入库。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预付

借:预付账款—A企业   1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10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

入库

借:库存物品—检测试剂 10

贷:预付账款—A企业 10

不记账

例10:某街道用办公经费购买防护口罩一批,用于工作人员在疫情排查。款项共计2000元,以零余额账户支付。口罩随买随用,已经全部发放工作人员。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直接支付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 2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000

借: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 2000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000

例10:2月6日,某社会保障局承担疫情防控物资的分配职责,使用疫情防控专项经费购买防护口罩一批,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款项20万元,防护口罩以验收入库。2月10日,根据分配方案,从仓库领用防护口罩一批向社会居民发放,金额为10万元。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购买入库

借:库存物品—防护口罩 20

    贷:财政拨款收入   20

借: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 2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支出—疫情防控 20

发放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 10

贷:库存物品—防护口罩 10

不记账

例11:某单位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向其他A政府单位无偿调拨防护口罩一批,价值为10万元。A政府单位根据调拨单进行入账管理。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调出方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  10

    贷:库存物品—防护口罩 10

不记账

调入方

借:库存物品—防护口罩 10

贷:无偿调拨净资产 10

不记账

三、疫情防控捐赠业务的会计核算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法开展捐赠业务,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但是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

(一)捐赠业务的核算要求

捐赠业务一般分为接受捐赠和对外捐赠两个方面,因捐赠主体的不同,适用会计核算标准也不尽相同。

在接收环节,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

在使用环节,受赠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领用管理,确保手续完备、凭证齐全、流向清晰,不得挪作他用。

在公开环节,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

公益、慈善等非营利组织捐赠业务,具体核算举例参见《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公立医院、红十字会以及相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等政府会计主体统一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各单位应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登记及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二)捐赠业务的会计核算

1、单位接受捐赠业务核算

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的疫情防控资金与物资,一般属于限定性捐赠,直接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单位作为受赠人,应开具合法票据给受赠人,数额较大的应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作为确认捐赠收入核算依据。

单位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以及疫情防控资产应通过“捐赠收入/其他预算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使用捐赠款项与库存物资时,应通过“业务活动费用”或“其他费用”,以及“事业支出”或“其他支出”等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如单位以政府名义接受未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的规定,应当上缴同级财政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同时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该类业务应通过“应缴财政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如单位接受捐赠人委托,将社会各界捐赠的疫情防控资金以及资产转赠给指定的第三方受益人,单位应与捐赠人签订受托代理合同,按委托人意愿及时交付捐赠款物,不得擅自使用或挪作他用。该类业务属于受托代理负债的业务核算,通过“银行存款—受托代理存款”“受托代理资产”“受托代理负债”等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由单位承担的相关税费、运费等,计入“其他费用/其他支出”科目;如受托转赠资产无法计量的,可以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或设置辅助账,备查登记。

政府会计主体接受捐赠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且未经资产评估、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登记该受赠资产的数量等情况。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计入当期费用。

例12:某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如下业务:

(1)基本户收到社会捐赠的款项30万元。

(2)使用捐赠款项购买防护服一批,价值10万元,已验收入库。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收到

借:银行存款30

    贷:捐赠收入—疫情防控专项捐赠 3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0

贷:其他预算收入—疫情防控专项捐赠 30

使用

借:库存物品—医用防护服 10

贷:银行存款   10

借: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1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0

例13:某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承担疫情防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如下业务:

(1)收到社会捐赠的医用消毒防护用品一批,接收单表明其价值8万元,已经入库。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領用消毒用品一批,价值3万元。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收到

借:库存物品—消毒防护用品 8

    贷:捐赠收入—疫情防控专项捐赠 8

不记账

使用

借:业务活动费用—公共卫生费用 3

贷:库存物品—消毒防护用品 3

不记账

例14:某单位承担公共行政服务工作。

(1)收到社会捐赠的防护口罩一批,捐赠单据表明其价值5万元,已经入库。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向进入办公区域的外部人员发放防护口罩,价值2万元。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收到

借:库存物品—防护口罩5

    贷:捐赠收入—疫情防控专项捐赠 5

不记账

使用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费用 2

贷:库存物品—防护口罩 2

不记账

例15:某医院接受A企业捐赠的呼吸机5台,捐赠方提供有关票据表明其价值为80万元。在接受呼吸机过程中,医院通过基本户支付运费及安装费2万元。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收到

借:固定资产—呼吸机      82

贷:捐赠收入—疫情防控专项捐赠 80

        银行存款         2

借:其他支出 2

    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

例16:某公立医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如下业务:

(1)2月1日接受丁企业捐款20万元,用于本次疫情防控专门购置防疫用品,已存入银行。

(2)2月3日接受戊企业捐赠口罩和防护服一批,用于医护人员使用,有商场采购发票和明细物资清单,含税金额10万元。

(3)2月5日收到主管部门调拨的一批社会捐赠保障性物资,调拨清单注明价值50,000元。

(4)月末结转相关业务。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2月1日

借:银行存款 20

    贷:捐赠收入—疫情防控专项捐赠 2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0

贷:其他预算收入—疫情防控专项捐赠 20

2月3日

借:库存物品—防护口罩10

    贷:捐赠收入—疫情防控专项捐赠10

不记账

2月5日

借: 库存物品 10

贷:无偿调拨净资产   10

不记账

月末转账

借:捐赠收入  30

    贷:本期盈余 30


注:财务会计“无偿调拨净资产”、预算会计中“其他预算收入——捐赠收入”于年末按制度要求结转。

例17:某单位与某企业签订协议,接收捐赠给本级政府的疫情防控款项。

(1)收到非限定捐赠款项100万元,并出具非税收入票据。

(2)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捐赠款项上缴财政国库。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收到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缴财政款—应缴国库款 100

不记账

使用

借:应缴财政款—应缴国库款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不记账

例18:【例1】某单位接受委托,将募集的疫情防控资金转赠给指定的医疗机构。

(1)收到转赠款项10万元,存入单位的银行账户。

(2)将转赠款交付给指定的医疗机构。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收到

借:银行存款—受托代理存款 10

    贷:受托代理负债 10

不记账

转交

借:受托代理负债              10

贷:银行存款—受托代理存款10

不记账

例19:某单位接受委托,将一批疫情防控物资转赠给指定的医疗机构。

(1)收到转赠物资,根据委托协议及相关凭据,该批转赠物资价值16万元。

(2)将转赠物资送交指定的受赠人,没有发生相关费用。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收到

借:受托代理资产—受托疫情防控物资 16

    贷:受托代理负债 16

不记账

转赠

借:受托代理负债 16

贷:受托代理资产—受托疫情防控物资 16

不记账

2、单位捐赠业务会计核算

单位捐赠款物是指单位经过批准,用本单位的经费或其他资产,向其他单位捐赠疫情防控款物,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单位捐出货币资金,通过“其他费用” “其他支出”科目核算。单位将用货币资金购买的疫情防控物资(未入库)直接捐出,视同货币资金捐出。

单位报经批准捐出库存物品等实物资产,通过“资产处置费用”科目核算,不作预算会计核算。

单位员工募集的捐赠款项,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不属于单位捐赠。

例20:某单位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用单位的非财政拨款资金购买疫情防控物资一批,价值6万元。防控物资未交付单位,由供货商直接送交在第一线作战的医护人员。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捐赠

借:其他费用—现金资产捐赠 6

    贷:银行存款  6

借:其他支出—其他资金支出6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6

例21:某单位经过批准,从单位库存领用防护口罩一批,价值5万元,捐赠给单位所在地社区,用于社区居民的疫情防控。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捐赠

借:资产处置费用—对外捐赠 5

    贷:库存物品—防护口罩 5

不记账

例22:某单位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号召单位职工捐款。

(1)收到员工捐款5万元,存入单位银行账户。

(2)将员工捐款5万元支付给社会公益组织。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收款

借:银行存款 5

    贷:其他应付款—员工捐款 5

不记账

捐赠

借:其他应付款—员工捐款 5

贷:银行存款 5

不记账

四、单位发放疫情防控人员工作补助的会计核算

(一)疫情防控人员工作补助与奖励的管理规定

补助文件:根据财政部、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单位应当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单位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临时性工作补助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有关规定。补助人员范围的确定,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以具体参加实际工作为准。

补助标准: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补助资金由地方先行垫付,中央财政与地方据实结算。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分为两类共四档。此次疫情防控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分为一档300元/日和二档200元/日两档标准。根据《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将湖北省(含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发放。

奖励文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1号)规定,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规定开展及时奖励。

个人所得税免征。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及奖励的会计核算

单位应当按规定核定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发放范围、人员类档,做好疫情防控人员的考勤记录,按政府统一要求制作“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发放表”。

临时性工作补助作为“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科目计提,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发放时确认预算支出。对做出贡献的疫情防控人员的奖金作为“规范性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也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一规范性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科目计提。

临时性工作补助与奖金由财政部门承担,通常在财政资金到账后发放。如果单位先行垫付,先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

例23:某医院救治新冠肺炎患者,一线医护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标准为一类一档300元/日。根据“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表”及审批文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金额总计20万元,计提后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放。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计提

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20    贷:应付职工薪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20

不记账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20

贷:财政拨款收入 20

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 2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0

例24:某事业单位承担疾病防控职责,二线工作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标准为一类二档200元/日。根据“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表”及审批文件,金额总计为7万元,计提后通过零余额账户予以发放。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计提

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7    贷:应付职工薪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7

不记账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7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7

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 7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7

例25:某事业单位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奖金共计15万元,计提后予以发放。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计提

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15    
贷: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性津贴补贴  15

不记账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性津贴补贴  15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5

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5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5

例26:某医院的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已经计提,但财政补助资金尚未到账。

(1)暂由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垫付,发放金额为16万元。

(2)财政补助资金完成归垫,以财政直接支付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垫付

借:其他应收款—垫付补助16

贷:银行存款  16

不记账

归垫

借:银行存款  16

贷:财政拨款收入 16

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奖金 16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16

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16

贷: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性津贴补贴 16

借: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性津贴补贴  16

贷:其他应收款—垫付补助16

(3)接上例,如该医院疫情补助专项款以财政授权支付形式拨付,归垫以零余额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至实有资金账户。

事项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垫付

借:其他应收款—垫付补助16

    贷:银行存款 16

不记账

收入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6

贷:财政拨款收入 16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6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16

归垫

借:银行存款 16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6
同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16
贷: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性津贴补贴 16
借: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性津贴补贴  16
贷:其他应收款—垫付补助16

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奖金 16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6

附件:

一、有关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2020年1月25日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7号),2020年1月31日

3、《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2号),2020年2月5日

4、《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2020年2月6日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2020年2月7日

6、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0〕11号),2020年2月7日

7、《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4号),2020年2月14日

8、《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11号),2020年2月17日

9、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财办库〔2020〕23号、财办库〔2020〕29号)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第8号、第9号、第10号)

1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13、《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15〕77号) 

14、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文件

二、有关解释

(一)“本部门以外同级政府单位”是指该非同那估计财政拨款收入来源的单位也属于本部门所在的政府,如吉林省教育局收到吉林省科技厅的科研项目经费,吉林省教育局与吉林省科技厅同属于吉林省,就属于“本部门以外同级政府单位”。

(二)“本部门以外非同级政府单位”是指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来源的单位不属于本部门所在的政府,如吉林省教育局收到辽宁省科技厅的科研项目经费,吉林省教育局属于吉林省,辽宁省科技厅同属于辽宁省,就属于“本部门以外同级政府单位”。

(三)疫情防控资产一般包括:

1.防护类:如N95口罩、医用连体防护服、防雾护目镜/防护面罩、全面型呼吸防护器等。

2.消杀类:如84消毒液(5%)、医用酒精等。

3.检测类: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50T双通道萤光检测试剂盒)、核酸提取试剂(50T凯杰52904型)等。

4.药品类:奥司他韦、免疫球蛋白(丙种球蛋白)、α-干扰素等。

5.医疫设备类:过氧化氢汽溶胶智能消毒机、背负式充电超低容量喷雾器、全自动红外体温监测仪、手持式红外线测温仪、正压式送风系统等。

6.车辆类:负压救护车。

7.其他:负压担架、便携式影像机、便携式心电机、有创呼吸机等。

(四)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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