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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 | 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的告知

 sygylh1988 2020-03-14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居民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现就潜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0年2月28日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250元。

二、延长期内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实行即参即保,即当日缴费次日享受待遇。缴费期截止后不再受理城乡居民(不含新出生婴儿)参保缴费。

三、城乡居民不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尚未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请尽快在网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因延误缴费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个人缴费目前可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湖北税务手机APP”、湖北政务“鄂汇办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完成缴费。

五、缴费流程

(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

1.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首次登陆点击【注册】,按照流程填写资料。

2.在主页面办税向导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开始缴费。

3.跳转到银联在线支付页面,填写正确信息。

4.代缴他人,点击【新增人员】,点击【提取核定】,点击缴费。

注意事项:

1、系统会自动生成PDF格式的电子缴款凭证,用户需在客户端安装PDF文件阅读软件。

2、支付不成功,30分钟内系统自动撤销。

3、电子税务局开通支付宝实名认证及支付,每月最后一天不支持支付宝缴费。

4、代缴他人一次最多维护3人,且在同一社保经办机构。

(二)湖北税务APP

1.各官方应用商城,搜索湖北税务APP下载。

2.进入【快速注册】。

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点击【申报缴税】,点击【城乡居民医保】。

4.代缴他人。【代缴城居医保】→【+新增代缴人员】→【缴款】→【确认付款】,录入信息实现缴费。

注意事项:

1. 实名制注册可以查询历史缴费信息,实现代缴他人功能。

2. 开通支付宝实名认证和支付。

3. 支付不成功,系统30分钟内自动撤销。

4. 缴款成功后,手机收到短信提示,需电子缴款凭证在电子税务局打印。

5. 电子税务局及手机APP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

(三)鄂汇办APP

1. 登录鄂汇办APP,选择所在城市。

2. 在首页【便民服务】一栏里,找到【社会保障】,并点击进入。

3. 进入后,下翻找到【社保、医保缴费】,选择要办业务。社保号→【缴费类型】及【缴费档次】→【缴款】支付。完成缴费后,也可以在APP内查询缴费记录。

4.代缴他人。在社保、医保缴费界面,选择【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增加】输入代缴人信息→【缴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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