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增强机关部门党支部工作与学校深化改革中心任务、部门业务重点工作的紧密结合度,积极探索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机关党委号召各部门党支部积极开展活动方案申报,并设立部门党支部活动专项经费,为规范活动申报和经费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申报要求 各部门党支部要紧密围绕主题,结合部门实际制定申报活动方案,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思广益,把握需求,明确重点,务求实效;要具有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必须服务于党支部建设,服务于每个党员,服务于群众;要把活动方案的制定与落实作为发挥党员带头和带动作用、增强党支部凝聚力的过程,创新支部活动的载体,实现作风有变化、工作出实效、能力真提高的目标。 三、经费管理 机关党委每年初按各支部党员人数设定下发支部活动经费额度,用以支持各部门党支部特色活动的开展。机关党委根据各党支部活动方案经费申请和具体使用情况确定活动方案资助金额,各支部活动经费申请不得超过本支部年度活动经费总额,党员每人每年60元。 四、申报办法 每年年初,各支部可根据机关党委拟定的活动主题,或结合部门实际自定主题,策划特色活动方案,填写《机关党委党支部活动方案申报表》(见附件)。对各支部提交的活动方案,机关党委将对活动主题、可行性、创新性、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评审,审批通过后各支部依照方案开展活动。 五、活动方案执行 各支部活动方案执行可邀请机关党委委员进行指导,活动开展过程中,各支部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宣传报道,机关党委委员对活动开展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活动方案的考核、奖励 1.考核:机关党委将定期对各部门党支部活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定为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个等级,考核优秀的支部按核定额度报销全部费用,良好支部报销85%,通过支部报销70%,不通过的支部只报销50%,报销上限不超过各支部年度经费额度。 2.奖励:活动方案考核优秀的党支部,机关党委将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并在下一次活动方案申报时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同时将活动方案考核结果同党支部评优评奖结合;对于党支部活动开展过程中工作积极,表现优秀的党员,在评优评奖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经费报销 1.经费使用范围:本项经费主要用于党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党支部建设活动。包括党员学习的培训费、资料费、书报费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教育学习、实践活动以及体现创新性、先进性的党建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报销标准按照财务处相关要求执行。 2.审批报销程序:活动结束通过验收后,各党支部要向机关党委提交活动照片4-8张(电子版);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宣传报道稿(电子版);④经费使用清单(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需支部书记签字,模版见附件);⑤粘贴好的报销单据,支部负责人在验收人处签字,经审核后由机关党委统一报财务处报销。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机关党委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1:《机关党委党支部活动方案申报表》 附件2:《机关党委党支部活动方案考核表》 附件3:《机关党委党支部活动经费清单》 附件1:机关党委党支部活动方案申报表
本表一式两份,经审批后,一份留机关党委备案,一份支部自存。 附件2:机关党委党支部活动方案考核表
附件3:机关党委党支部活动经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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