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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授权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指南

 aruogu 2020-03-17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在很多方面都进行了突破和创新。

3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旨在基于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关于建设用地审批权,新法延续了之前农用地转用审批(用途管制、国务院和省政府)、土地征收审批(土地所有权改变、国务院和省政府)和供地审批(土地配置、市县政府)三个审批事项设置,但调整简化了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了部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
文件公布后,似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反响热烈。为此,思源顾问团队根据实际项目顾问经验,撰写国务院用地审批权下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指南,以期为类似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有力的开发策略支撑和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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