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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控制要点-(1)

 天宝堂一山人 2020-03-17

第一部分

项 目 管 理

一、总 则

(一)编制说明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深化“两严三控”管理机制,规范工程项目安全的过程控制,促进施工现场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要点。

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自控要点,主要面向项目作业层,针对隧道、桥梁、铁路营业线、房建等工程施工中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的要点。各工程项目在实施中应结合施工实际,予以细化。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标准规范和行业部门规章等;《X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

本体系文件适用于XXX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

二、安全方针与目标

(一)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安全目标

杜绝职工因工责任死亡事故,严防重大爆炸、火灾、坍塌、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年度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防范职业病的发生。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和工程队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规划、统筹、协调、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针对安全状况,及时提出强化安全管理的措施。项目部要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按标准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队要设专职安全员。

(二)项目领导和各部门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

① 对本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②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③ 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④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部施工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部施工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⑤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

⑥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⑦ 制定本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资源。

⑧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2.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① 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措施。

③ 组织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标准和安全规划,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安全生产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大力推广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提高现场安全生产系数。

④ 组织制定安全实施计划,监督安全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主持安全工作会议。

⑤ 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发动群众,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听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⑥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总结推广先进安全管理经验。

⑦ 积极配合调查、分析、处理事故,对因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死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3.项目总工程师(技术总负责人)

① 对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②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指导项目工程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③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进行安全验算,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

④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⑤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⑥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⑦ 负责审核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⑧ 参加、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4.党工委书记

① 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② 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③ 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规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④ 经常监督检查项目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贯彻情况。参加本项目的安全会议、活动,审议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⑤ 深入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⑥ 加强对党员的安全教育,使党员在安全生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教育使党员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党员身边无事故、无隐患、无违章、无差错。

5.施工队长

①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③ 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④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

⑤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6.安全质量部职责

① 负责监督管理劳动安全,监督施工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等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项目规定的情况监督检查。

②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安全资金计划,建立安全资金使用台帐,监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③ 负责对工程项目危险源进行辩识、评价、编制项目重要危险源清单。

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生产场所、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必要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对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

⑥组织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⑦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执行调查组的意见。

⑧负责安全报表工作。

7.工程管理部职责

①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

② 将安全管理情况作为工程例会的重要内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分析时,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③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做好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8.物资设备部职责

① 负责机电设备和运输车辆的验收、使用、检查、保养、维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 参加由于机械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参与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③ 组织对变配电设备及线路、起重设备、行驶机械、生产用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检验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④ 负责制定交通、消防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⑤ 组织汽车的年度安全技术审验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安全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

9.计划财务部职责

① 将安全措施计划纳入施工生产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

② 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安全资金,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

10.综合部

① 负责对上级和外来文(函)件、传真电报、信息资料的处理,负责本项目文(函)件、传真电报、报告、计划、总结等公文的起草,上呈下达与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员工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② 负责项目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并按会议性质与内容,负责会议记录的整理和按其向公司档案馆归档等工作。督促检查有关会议精神执行情况。

③ 及时获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版本,并传递至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

④ 负责组织“五比”劳动竞赛,广泛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依靠群众搞好安全生产。

四、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源管理制度

项目部在开工前必须由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物资、交通消防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必要时可选聘相关行业专家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和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本单位和兄弟单位事故案例、各行业安全技术规则和现有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所防范的危害,以及相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和施工调查的情况,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分类,评估,分级,并采取控制措施。

1.危险源的种类。按给人造成伤害的类别进行分类,一般有以下几类: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火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16类。也可以从设备和人员两方面考虑分类。

2.辨识的范围。进行危险源辨识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施工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政府有关部门、上级机关来检查、调研、宣传等方面的人员,建设、监理、设计、检测等相关单位人员,实习人员,来访人员等;二是正常的施工生产等常规的活动和临时抢修等非常规的活动;三是所有的施工设备、设施,也包括建设、监理、检测等各相关单位的设备;四是所有场所和环境,并充分考虑其在过去、现在、将来和正常、异常、紧急等状态。

3.危险评估。如果现有的预防措施不能防止事故发生,很可能造成人员死亡的危险源判定为重大危险源,其他为一般危险源。把分析判断的结果填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附表一),并按伤害类别汇总,填《危险源清单》(附表二)。

4.对分析评估出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对于重要危险源也可以形成单独的安全管理方案,编入工地安全自控标准。

5.根据制定的控制措施,确定项目部各部门或人员的职责,编入工地安全自控标准;并结合本工程项目情况对安全目标、指标进行分解,对重大危险源编制《目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附表三)。并在开工前,将《危险源清单》和《目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6.工程施工及方案等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危险源和控制措施的再评审,如有必要,应重新制定控制措施,重新编制《危险源清单》和《目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并在实施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7.危险源控制。

①安全技术交底。工程施工前,根据已辨识出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将安全技术要求纳入项目和工点安全技术交底中。

②防护设施、设备、机具、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施工前,根据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个人防护用品。

③教育和培训。对关键工序的操作、管理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相应的安全能力后,方可上岗。

④检查监控。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方案规定的其他负有监控职责的人员,必须对已开工的工程实施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的情况和相关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情况填入安全日志。对与存在的与工地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方案不符合或对目标、指标实现有影响的缺陷,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指出,并按规定的时限向分管领导报告;对于严重威胁操作人员安全的,有权要求立即停工。

⑤纠正和预防。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事故、未遂事故、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上级指出的缺陷,应及时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必要时请上级相关部门人员及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调查分析,拟定并评审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必要的变更;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要评审其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实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纠正与预防措施完成后,应作专门的记录。对应上级指出的缺陷,要将实施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专题报告。

8.事故应急救援

① 项目经理部应制定、评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② 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与风险类别相对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关键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等三类方案构成。

③ 应急预案的编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编制导则》的规定进行编制。

④ 结合危险源辨识、分析、评价的结果,确定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风险。

⑤ 针对确定的风险,按《编制导则》的要求,逐一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将救援程序和措施分解到有关的关键工作岗位,形成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⑥ 将各专项应急预案向对应的现场处置方案整理、综合,制定出各关键岗位应对多种紧急情况的现场处置方案。

⑦ 结合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工程项目部的综合应急预案。要将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⑧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指挥长或项目经理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后,由指挥长或项目经理签发,并报子分公司或集团公司备案。

⑨ 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应急响应计划,配齐并定期检查、测试所需的应急设备、仪器。

⑩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测试其响应能力与效果,演练情况应做好记录;根据演练的结果,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响应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二)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过程控制重要环节,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证,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技术人员要根据工程情况,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技术人员均要对操作班组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要先编制施工方案,然后根据施工方案作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

5、两个以上作业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技术人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要经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安全员签字认可,班组长签字接收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许代签名

7、班组长要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8、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包括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严禁施工队长、班组长违章指挥。

9、安全技术交底后,施工队长、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10、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施工队长(班组长)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

(三)安全检查制度

1.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部领导带队、安全质量部和相关部门参与、各工点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参加检查的人员在检查前1天通知),检查到工点和每个分工点(或分工点抽查一个队,代表该分工点)。日常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各工点每日检查一项单位工程,施工队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各班组每日每班组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而定。

2. 安全生产检查要以查领导、查管理、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一查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否真正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查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是否到位;三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重点查在施工现场落实情况;四查职工和劳务工的劳动纪律;五查施工现场事故易发点的隐患,重点是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3. 安全检查必须填写《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及时复查。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继续。对情节严重,且拒不执行监督要求的,视情况给以责任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实施监护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均持证上岗等。

5. 日常的安全检查。各级安检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隧道施工(瓦斯防治、塌方、突水涌泥、放射性危害预报)、桥梁施工、石方爆破、火工品库房设置及管理(购买、运输、存储、领取、使用、回收等程序)、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高空作业、起吊运输、预应力张拉等。

6. 其它安全检查。进行工程复工安全检查,春、夏季的防汛抗洪、防暑、防雷电、防爆炸检查,冬季施工安全检查,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安全检查。

7. 项目安全检查要有重点,做到边查边改。同时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尽早消除隐患。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须立即停止作业。

(四)安全教育制度

1、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设立安全教育档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按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实施。

2、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项目部、施工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项目部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施工队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教训和案例剖析、劳动纪律、本班制度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施工队和班组两级安全培训,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规定每周一为班组安全教育日,每次教育时间不少于45分钟,培训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项目全体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具体要求为:

(1) 项目经理在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基础上,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公司安全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基础上,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4)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5)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知识、技能及本公司、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6)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知识及本班组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培训方式:应结合单位和工程任务实际,利用专业培训、会议、竞赛、案例等形式进行政策、法规及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等,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素质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⑴、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爆破工、起重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施工电梯司机、场内机动车司机、锅炉压力容器操作工等),必须参加当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教育、考核、复验,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获取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⑵、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⑶、特种作业人员连续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者,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从事原岗位作业。

⑷、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⑸、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⑹、对已取得上岗证者,项目部要进行造册登记存档,《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应齐全。

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 操作证 》规定的工种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

⑻、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项目部同意。

(六)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七)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⑴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或因企业生产设备、劳动条件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均应列入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⑵对在管辖区域内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如需确定按非责任或非事故处理时,要写出专题报告,附证据材料,报经集团公司、总公司认定,不得擅自处理。

⑶事故的报告。职工(含农民合同工、临时工)发生伤亡事故或影响铁路行车的事故后,应立即报告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向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救。

若发生职工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在一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

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和故意拖延不报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⑷事故统计。

按《伤亡事故电话月报表》的格式,于次月2日前,以电话方式报告每月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按《职工伤亡事故报表》的格式分别于次月2日、次年1月15日前将月报、年报逐级上报。

建设项目安全控制要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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