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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奇异果TV无缘IPTV!总局6号文强调IPTV播控平台核心职能

 源源不断 2020-03-17

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向多地局下发了2020年6号文《关于不得在IPTV中安装“奇异果TV”等APP的通知》。

  编辑 | 江沅


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要求“奇异果TV”等APPIPTV中下线。

通知如下:

事件起因

事件起因是什么?

据了解到,近期有的企业组织各地在IPTV中安装其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的“奇异果TV'APP。

那违反了什么相关规定和要求? 

广电总局早有明文。

广电有关规定和要求

仔细来看此6号文通知,“根据广电总局关于IPTV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所有未经广电总局网络司批准的非法APP必须立即下线,并停止相关合作。

——那什么是IPTV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

2016年广电总局6号令《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的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就有明确规定:

第十八条:

内容提供服务单位,负责建设和运营内容提供平台,组织、编辑和审核节目内容。内容提供服务单位播出的节目应当经过集成播控服务单位设立的集成播控平台统一集成后提供给用户。内容提供服务单位应当选择依法取得集成播控服务许可的单位提供接入服务

第二十条:

集成播控服务单位,负责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和运营,负责对内容提供服务单位播出的节目的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负责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管理。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发现接入集成播控平台的节目含有违反本规定的内容时,应立即切断节目源,并向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传输分发服务单位应当遵守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有关安全传输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传输管理制度,保障网络传输安全。传输分发服务单位在提供传输分发服务前,应当查验集成播控服务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不得擅自插播、截留、变更集成播控平台发出的节目信号和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控制信号

此外,为促进IPTV持续健康发展,广电总局2019年3月27日召开全国IPTV建设管理工作会议,聂部长为推动IPTV建设管理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提出五点要求,专门提出IPTV专项治理(包括以互联网电视形式开展的IPTV业务),严查各种违法行为和违规内容。

后记

2020年初,IPTV用户规模已经达到2.94亿户,彻底把有线电视甩在了身后,成为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随着IPTV业务不断发展、用户数量和经济规模日渐扩大,IPTV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也日益凸显放大。

广电总局自2019年327会议以来,一直没有放松对IPTV的建设管理,其间连续下发了IPTV专项治理“特急”文件以及“76号文,同时IPTV历经国庆大阅兵、战疫情等重大事件的考验,一步步向着党媒政网的方向蜕变,凸显出IPTV阵地的重要性。

当前,IPTV作为广播电视在新媒体领域的重要延伸,是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平台和意识形态阵地,承担着把党和政府声音传入千家万户的主渠道重要使命,在重大宣传报道中的独特传播价值日益凸显。

意识到这一点,或许也就能理解广电总局在IPTV领域的一系列动作,这对于IPTV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可以说更有利于IPTV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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