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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法考|刑法高频考点1单位犯罪

 来胜凯丽老师 2020-03-18

刑法,在19年法考中共考察75分。其中,客观题考察39分(单选11道、多选10道、不定项4道),主观题考察36分(案例分析题1道)。从分数上看我们就可以知道其重要性,接下来跟来胜君把刑法高频考点逐一盘下吧!!本篇为大家分享的是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在法考中是一个比较小但很容易考到的知识点,我们从单位犯罪的定义及单位犯罪的法条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主要的单位犯罪和非单位犯罪几个方面进行讲解。


单位犯罪的定义

首先,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的要件有两个。第一个是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第二个是单位犯罪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法律没有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以实施该犯罪行为的单位中的自然人为主体按自然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的重点法条

 1、刑法第 30 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 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刑法第 31 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以单位犯罪的情形


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主要有五个: 

1、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按单位犯罪处理的:单位犯罪具有严格的法定性。 

2、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企业犯罪的,按个人犯罪论处。

3、人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单位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4、位成立后主要以犯罪为目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5、用单位名义犯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以个人犯罪论处。

主要的单位犯罪和非单位犯罪:主要从理论规律和立法规律两个层面来讲

1、理论规律:自然犯不能由单位构成,只有法定犯才可能由单位构成。

2、立法规律:

1)整节犯罪基本都可由单位构成的,比如 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前两节和后两节:第 1 节“生产销售伪劣 商品罪”、第 2 节“走私犯罪”。

2)整章、整节犯罪一般都不能由单位构成的: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除“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外,其他都只能由自然人构 成。比如,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除三个犯罪

3)金融诈骗罪比较特殊,有三个犯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其他都可以由单位构成。这部分要求大家要记住常考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和不能构成单位犯罪的常见罪名。

同学们在前期学习时就打好理论基础,理解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提问,同学们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会为大家解答。欢迎大家关注来胜教育,获取法考和考研的干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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