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注意!乘飞机回国入境流程新要求

 好吃好看分子 2020-03-18

乘飞机回国

入境新要求

   2020年3月

目前海外新冠肺炎疫情加速蔓延,

乘机回国入境手续怎么办理?

是所有归国人士关注的焦点。

1

目的地或中转地为北京的旅客

大兴机场国际进港航班转至首都机场

首都机场全部国际及来自港澳台地区进港航班

均停靠首都机场处置专区。

停靠处置专区后,旅客怎么入境?

入境人员下了飞机后

走T3航站楼D区专用的廊桥和通道

出海关前进行健康申报及第一次体温筛查

若经海关检疫有发热症状的

将由专业部门、专用车辆转送至

指定医疗点继续检测治疗 

无发热等情况的旅客

可继续办理入境手续

1)目的地为北京的旅客


step1

目的地为北京的非中转旅客在专属休息区等候摆渡车。


step2

第二次体温筛查后,集中运送旅客前往新国展旅客接驳区。


step3

到达新国展后,进行第三次体温筛查,无异常旅客可进入新国展旅客接驳区。

新国展驻扎的北京市16区及开发区工作组将按照旅客属地各区,具体负责转送和安全防护工作。


step4

相关入境旅客原则上均将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观察,且费用自理。


step5

对于短期进京且有商务等行程目的地的,安排专车专人送至指定宾馆,并接受健康管理。

2)目的地非北京的旅客应该怎么中转?

①转乘当日出港航班的中转旅客

(经筛查无异常旅客)


step1

在处置专区办理中转手续。


step2

办理完中转手续后,前往专属休息区候机。


step3

由专用车辆直接将旅客送至后续航班登机。

②转乘次日出港航班的中转旅客

(经筛查无异常旅客)


step1

进港当日统一由“北京市社区防控组”将旅客送至新国展接驳区。


step2

到达新国展接驳区后,交由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驻京办事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京办事处负责对相关入境人员后续转运工作。能够立即转运,立即进行转运,并对接好各地市做好接站安置;不能立即转运的,到在京临时隔离点进行临时集中隔离,等待转运。


step3

转乘次日出港航班的中转旅客,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驻京办事处将旅客送至航站楼指定柜台,并安排专人引导旅客完成登机流程。


step4

如旅客未能成行,将有工作人员将旅客交还相应驻京办。

*以上信息来源:中国民航网、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疫情期间政策更新较快请旅客及时关注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小程序二维码

2

目的地或中转地为成都的旅客


step1

您抵蓉后应自觉履行申报义务,主动申报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近14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信息。


step2

如果您有发热或者干咳、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您将被从机场直接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疗。

如果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如诊疗确定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的,相关诊疗费用自理;如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将被从机场转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step3

如果您近14日内有疫情高发国家(地区)旅居史,包括韩国、日本、意大利、伊朗、法国、德国、美国和西班牙等疫情新增人数较多的国家,从成都口岸直接入境或从其他口岸入境后转乘国内航班抵蓉:

1.遵守机场工作人员引导,统一乘车入住指定酒店。

2.抵达指定酒店后第一天,您将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和PCR核酸检测。

3.如果您的PCR 核酸检测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异常,您将按规定被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疗。如果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如经诊疗如您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相关诊疗费用自理;如是确诊病例,相关诊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如果您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您将被转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5.如果您不存在上述3和4的情形,您在蓉有固定住所的,由所在区(市)县接回隔离观察共计14天;在蓉无固定住所的由省内其他市州接回接受隔离观察共计14天;继续在指定酒店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如果您近14日内没有疫情高发国家(地区)旅居史,请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履行各项规定。

*以上信息来源:

成都市人民政府:

http://www./

成都市疾控中心:

http://www./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http://www./

疫情期间政策更新较快请旅客及时关注。

温 馨 提 示

疫情期间国内外防控措施变化更新较快,请及时关注新政策合理安排您的出行时间,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