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下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冀人社传〔2020〕24号),引起不少会计同行的咨询,社保问题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天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小编在这里统一做个回复... 社保阶段减免内容 1.【减免内容】重点看:
2、企业类型划分这样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规定确定全省大型企业名单,按程序报省政府确认。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享受减免和缓缴政策期间,参保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人员增减、缴费核定等社会保险费申报业务。享受减免期间,参保单位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社保阶段减免内容 1、本次阶段性减免执行起始月份均为2020年2月(费款所属期),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免政策终止后的社会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参保单位在缓缴期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2、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我省实行由人社部门牵头,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工信厅等部门配合确定企业类型,企业划型的结论由省政府最终确认。 参保企业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变更申请。原则上,参保企业的类型一旦划定,在政策执行期间不再做变动。 3、对于2月份已经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资料,由各地相关部门依职权按程序批量发起退费。 对于2月份已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经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单位沟通后,尊重参保单位的意愿和选择,可冲抵以后月份的费款,也可退费。 社保减免这8大误区你要清楚 误区一 好多财务人员问,这次免征社保中的三险,是不是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都免征了? 纠正:上述理解是错误的,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一定要注意,单位缴费是指单位缴费部分,不含职工个人缴费部分。 误区二 好多财务人员问我,是不是从2月到6月可对所有企业都免征三项费用中的单位缴费部分? 纠正:上述理解是错误的,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 误区三 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这次社保的减免优惠政策是不是也可以享受? 纠正:理解错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误区四 今年2月份,我省出台了暂缓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属期为2月的三项社保费是否不用申报了? 纠正:理解错误,暂缓缴纳并不意味着不缴纳,企业2-3月属期的三项社保费需在3月底之前需完成申报缴纳,属减免范围的,只申报缴纳个人部分费款。 误区五 这次社保实行减免,是不是对于住房公积金也实行了减免政策? 纠正:理解错误,住房公积金没有减免,有缓交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误区六 这次疫情被隔离了,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是否就影响我的个人征信等? 纠正:理解错误,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误区七 这次社保三费实行减免,是不是职工基本医疗保不实行减免了? 纠正:理解错误,这次从2月份起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误区八 企业申请缓缴社保费是不是仅限于单位缴费部分? 纠正:理解错误,企业不仅可以申请缓缴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门,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允许缓缴个人缴费部分。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由亿企赢惠财税整理发布,具体执行请以当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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