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可以由承包方、发包人、监理方、设计方及第三方提出(其中在进行责任划分时,监理和设计提出的变更责任应属发包人责任),但无论由谁提出,均应由各方一起协商或交底后,统一由设计方发出变更图纸和说明,并由监理方办理签发手续,最终由承包人实施[1]。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即使设计图纸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否则将承担造成的损失[2],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应遵守以下程序: 土木工程、建筑 工程变更文件一般包括:变更申请意向书、变更申请文件、变更审批文件、工程变更通知令、技术核定单、洽商记录、工程设计联系单等。企业和项目部可以参考地方规章制度(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等)、合同示范本及清单计价管理文件等、结合公司或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其核心内容可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土木工程、建筑 本文来自《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费用计算体系研究》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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