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小说家和诗人,我更渴望成为一名随笔作家。但E.B.怀特在其随笔集《这就是纽约》前言部分就给我泼了一盆冷水,把随笔作家贬得一文不值,说它不登大雅之堂,只能满足于自我设定的二等公民身份等,一种无形的受挫感陡然而至,甚至开始不知所措。 如此开篇更多的是自嘲,但作者也道出了一些实情,就是在历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长长的名单之中,我们看到有诗人、小说家、剧作家、哲学家乃至民谣歌手,唯独没有随笔作家。如果作家把眼光瞄向诺贝尔奖或其他世俗的荣耀,最好去写小说、诗歌或戏剧。 按照怀特的说法,随笔作家似乎低人一等,无名无利,吃力不讨好。而他自己呢?在为《纽约客》差不多每周写一篇「新闻杂谈」一类的稿子,写了十多年之后,于1937年决定离职一年。但很快地,他又重返《纽约客》,一直写到他八十三岁视力不济为止,前前后后写了五十六年,他自己曾计算过,「共二万零一百四十天,还不算闰年。」这算是他对随笔写作超出常人的爱吧。 我要走上作家之路,终归要在四大文学体裁中选择某一个作为写作方向,而小说、诗歌和戏剧我是无论如何写不来的。曾有一段时间迷恋海子的诗,也写过不少诗歌,无病呻吟的多;对戏剧没有一点兴趣;小说只读过几本,更不用说要写了。倒是随笔这种随意的文体适合我这样既无才情又没有理论功底的人写一写。这点和香港才子马家辉的看法不谋而合,他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了为什么只写专栏,杂文和散文时说自己才情不足写不出小说,学养不够写不出论文,耐性不佳写不出长篇,贪念太强要依靠专栏赚钱……深有同感。但这丝毫不妨碍马家辉成为优秀的文化学者和专栏作家。 后来我读到了阿兰·德波顿的《爱情笔记》序言——《我的作品在中国》,他也曾经困惑于类似的问题,不知道自己应该归到哪个类别作家当中,最后定位为随笔作家,用他的话说是那种「既能抓住人类生存的各种重大主题,又能以闲话家常的亲切方式对这些主题进行讨论的作家」。随笔作家写一本书,必须用一种个人化的调子来写,使读者读起来就像跟朋友娓娓谈心,而不是拿大学问的帽子来充门面、唬人。 如果随笔作家一味地谴责别人、鄙视别人、反对别人, 那么他将失去同情之心和博大的眼光,虽然可以有自己对于道德的偏好,但却不可陷进道义的激情之中去。我曾带着偏见看不起那些以写作名义圈钱的势利之徒,比如简书「出栏」的网红,后来对自我良知的反省才另眼相待。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要走的路,这本身无所谓好坏,说不定哪一天我也会走上一条多年前讨厌走的路呢?人类学里有一个概念叫「文化相对论」,正好可以解决「非我」与「我」,或者我与他者的这种微妙关系吧。 当然,随笔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写。如果耐不住寂寞,沉不下心来认真读书、思考和积累的人,随笔就会变成游手好闲、随随便便、随波逐流和物化的流水账,变成浮华、浅薄、宣泄私欲的泡沫文章。随笔写作看似随意轻松,却可以从一粒沙里看世界,于半瓣花说人生,就如周作人当年写的随笔一样,用平淡的谈话,包藏着深刻的意味。 所以,无论是E.B.怀特、马家辉还是阿兰·德波顿,我都可以从他们身上找到了继续写随笔的动力。即使写不了小说,做不了诗人,也可以安静地坐下来,用个人化的调子来抒写各种主题,就无需遗憾,说不定某一天可以写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但同时也要知道,即使是一名出色的随笔作家也不可能成为人们眼中的大文豪,得不到严肃的文艺界同行的认可,甚至与成功作家的名誉无缘。 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能够像查尔斯·兰姆一样,带着宽容和温和看待人世间,带着那种绅士精神的优秀精髓深入到自己的内心世界,让自己变得公正、智慧、敏感、坦然而充满怜悯心,也很好。我想,这应该也是一切伟大的作家所具备的品质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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