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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艳文谭|《“乡约长”与“乡饮介宾”》|作者:彭妙艳

 风吟楼 2020-03-19

“乡约长”与“乡饮介宾”

作者|彭妙艳

桑浦山某岭上,曾有一墓,其碑文正中为“龙溪乡约长”。墓后被毁,碑石由其后代收藏。

龙溪即龙溪都,即今潮安区庵埠镇范围。其地原为揭阳县十二都之一,明嘉靖四十年(1563)析归海阳,今潮州。

嘉靖初,由于大儒也是大官的王守仁的提倡,“乡约”运动一度“风起云涌”。即是在政府的指导下,由各地乡绅成立宣讲乡规条约为内容为主要活动的自治组织,于每月固定日期向所在地进行宣讲。这个机构与系统的格局是:“乡立约长以总其数,约副以助其决,约正司训诲,约史主劝惩,知约掌约事,约赞修约仪。”各个职位都有明确的分工。但所有的职位都属雇员性质,是不列入“官”的序列的。

然而,参与活动者的后代却郑重其事地把“约职”刻于碑碣的正中显要位置,这反映了当时人对于荣誉的重视,哪怕只是一个虚衔、空衔,也视如珙璧。

无独有偶。联想到近人刘声木《苌楚斋渎笔》卷二,也有类似事物的记载。其中《乡饮介宾等名称》一则中写到:

近见武进管缄若侍御世铭《韫山堂文集》,中有《岁贡生乡饮正宾黎君墓表》,言“君讳景晓,字曙亭,一字连霞,乾州人。前刺史举乡饮礼,黎为正宾,邑里翕然,以为无愧。”云云。

声木先生对于这样的做法持否定态度。他接着议论道:

然此等事不足叙,此等字亦不宜入文。又见有文集称岁贡生为岁进士者,乃乡里鄙夫吓诈善良,有此奇异名目,岂可据为典要,以之入文。侍御精于制艺,疏于古文,致有此失。予于往年,见他家所刊讣文,中有云“皇帝待赠大硕德”,至今犹懵然不知所谓,想必亦有故矣。

在粤东,墓碑上写着“乡宾”,宅第匾额镌以“岁进士”、“明经进士”者比比皆是,由是可见,岭南之与江南,虽相隔千里,而此俗无异。

甚至于在清代的《大清会典》,以及当时人在乡试、会试硃卷中所列官职,也每见中有“乡宾正饮”、“乡饮介宾”等字,至于县志人物传记,也莫例外。

与把岁贡生升华为“岁进士”“明经进士”之类不同。乡宾是指年末被知县邀请到县府宴饮的知名人士,与今之年末参加市、县迎春座谈会的乡贤、“各界人士”相似,其名号是“专为敬老尊贤,一时权宜之用”。因为这样,声木先生以为“未便永远视为职官,公然刊登”。

“好脸”之心,人皆有之。如果这些名号不全在“吓诈善良”,而还有表彰典型,鼓励后进,无妨就让他们写着玩玩。

凡事都讲究“正统”,“水至清则无鱼”,有时反倒会有负面影响,于培养社会正风良俗有碍。

也正因为这样的想法,不时在山上看到某“乡宾大饮”的墓碑,某贡生后人所镌的“岁进士”匾额,我就没有顿生滑稽的感受了。

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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