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开展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两大类二十余小项检查,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学校),各旗县区教育局及所属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一)疫情防控工作 1.领导干部到岗情况(未到人员姓名、职务)。 2.相关人员进入校园管控记录情况(体温检测记录及其他身份信息等事项记录)。 3.当日未返包教师数(建立台账、限期返包)。 4.当日未返包学生数(建立台账、限期返包)。 5.“一校三案十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6.是否有校内物业、保安、工勤等防控管理要求。 7.防疫物资储备、安全存放情况(统计表、查看实物)。 8.是否培训防疫药物安全管理使用人员。 9.是否对接相应医院(社区医疗机构等)。 10.是否有学校公寓、食堂人员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康证明、体温检测制度等;校园及公寓、食堂、楼内各室、楼道扶手、卫生间等消杀情况。 11.是否在校医室和学生宿舍就近处设立隔离室或其他临时隔离点(帐篷等)。 12.是否建立舆情监督管控和适时宣传机制。 13.是否在校园和楼内设置卫生防疫宣传标语、图卡或提示牌等。 14.线上教育教学有困难学生数及解决方式。 15.有无校内建设工程项目或其他施工项目;涉及人员有无安全管理和健康证明、防疫措施及专班专人管理制度等。 (二)校园安全维稳工作 1.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在人防上,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在物防上,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学校门口防冲撞设施达到全覆盖、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安全通道顺畅;在技防上,对重要设施、重点部位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安装一键式联网报警系统。 2.校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路、用电器的安全状况,以微型消防站建设和打通消防疏散通道为重点。 3.校园食品安全。进一步推动落实校(园)长陪餐制,继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外包食堂和小卖部、超市整治,关停校园超市,学校、幼儿园食堂达到“明厨亮灶”。 4.校园内墙体、牌匾等悬挂物和楼顶附着物专项检查,防止发生脱落。 5.舆情引导与信访维稳工作,防止网络和电话诈骗。 来源:包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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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韩林图书馆396 > 《《新型冠状病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