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位老师在网课期间,因为一位学生屡次不交作业,也不听老师的批评,老师一时情绪激动,爆了粗口,被家长告到教育局。教育局处理意见出来了:教师给学生道歉,并且停止教学活动,年底考核不合格。 看到这个新闻,首先想说的是,这个教师的做法欠妥。虽然,爆粗口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现象,也没有太大的社会危害。但是,教师的职业特殊性,要言传身教来教育学生。教师的一个小习惯可能会被学生模仿,那么带来的社会危害就非常大。因此,教师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要严格要求自己,用正确的言行举止来开展教学活动。 特别要提醒老师的:要克制自己的情绪! 要克制自己的情绪! 要克制自己的情绪! 看到这个新闻,我其次想说的是,这个处理太苛刻了。教师是犯错误了,但是,这样的处罚太苛刻了,基本就是判了老师死刑。 再对比山东东营的案例,学生在课堂辱骂教师八分钟,老师忍气吞声,然后继续上课。事后,学生和家长向老师道歉,然后继续回到课堂上课。 我想问,这样的处理对等吗?同样的行为,却是不一样的处理力度,怎么能使老师心理平衡。东营的老师今天忍气吞声,明天会不会就不再为学生不学习而生气呢?今天学生课堂辱骂老师八分钟,一个道歉就解决了问题,以后会不会还敢辱骂八十分钟呢? 平等是教育的基础,现在学生的主体地位越来越高,但是,辗压老师尊严的高地位合适吗? 跪着的老师是教育不出来站着的学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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