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学位”?违法广告,重罚十万!一、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案 二、长春和美妇科医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案 2019年4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 三、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案 2019年1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四、吉林新华医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案 2019年2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2万元。 五、吉林省壮酒酒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案 2019年3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2万元。 六、吉林中山医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案 2019年5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万元。 七、吉林省东辰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案 2019年6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9.54万元。 八、二道区博文门诊部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案 2019年9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0.10万元。 九、吉林省遥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案 2019年10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0.4万元。 十、高新园区大瓢把绺帮菜馆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宪法》《国旗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到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 来源:长春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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