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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傅夏器云峰林氏重修族谱志

 文化龙乡 2020-03-23
【明】傅夏器   云峰林氏重修族谱志

【明】傅夏器   《錦泉先生文集》卷四

云峰林氏重修族谱志
(明)傅夏器
老夫徜徉真隐楼时,值吴君贤伟抱册谒余,曰:“此林氏家牒也。”伟客于林数岁矣。云峰林诸君,每于风月之暇,从容语伟田云:“余家自王子受姓以来,传世既远,族属散殊,莫可考诘。惟是居清源者无虑数千指,我云峰其派也。惧世远情疏,欲重修谱牒,合其散而联其离也。君长于是,愿勿惮劳,为余勒成之。岂惟余受大贶,其自王子以下至九牧在天之灵实宠嘉焉。”伟固辞,不获也。乃谨按其旧谱,考其世系,序其昭穆行次,列其大宗小宗,贤达有传,孝烈有纪,志铭诗章,切其行实,不虚美者有述。卷帙既成,敢乞大笔,以冠其端、垂不朽。
余取而阅之,见其详而不秽,简而不漏,支分派别明如指掌,前缵后承端若贯珠。其用力动矣,其考核详矣!意义深远,老夫无辞以赞子矣。
抑老夫尚有说。盖闻水流有源,木生有根,支派虽殊,其本一也。今望族巨宗,流衍寝多,姓氏纷错,易生淆乱。欲其人情相亲,人伦不书,难矣!故宗派之议当行也。
《诗》咏《伐木》,《书》言展亲。骨肉日薄起于恝阔11,情好之密始诸绸缪12。今同宗之人,宴会希少;五服13既书,往来多疏。岁时无会合之礼,吉凶简吊庆之仪。欲其休戚同情,亲爱日笃,难矣!故花树韦家法14可取也。
《葛藟》15之庇,君子为比;鹡鸰在原,《棠棣》歌之16。凡以庇本根而急同书也,今或身都卿相而族有沟瘠,或家餍粱肉而宗族仳离,昔日同书连枝之亲,今且转同行路。欲宗族之无散,难矣!故范文正之义田之法17可师也。
莒人灭鄫,《春秋》书之18;吕秦牛晋19,昭之简册。凡以别生分类,正其气脉,而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也。今荐绅之家忌讳无嗣,潜畜20异姓以为己子,祖宗在天之灵不吐之乎?是阳若有继而阴已绝祀。故继嗣之义当明,而异姓之乱宗者当戒也。维颓风,敦薄俗,正一本,笃同气,益昌大。夫九牧历世之芳声者端必出此,敢以足吴君修谱之意。吴君曰:“唯唯。”遂援笔书之,以为林氏规。

明万历庚寅(万历十八年,1590,庚寅年)菊月(九月)
赐进士出身、奉训大夫、吏部郎中、武荣 傅夏器 序
 
【注释】
该资料来自网络,笔者没有见到原书。
按,该文原录自《云峰林氏家谱》。云峰,今福建省永春县东平镇云峰山。该文为傅夏器所撰。傅夏器乃嘉靖庚戌科会元,文章渊奥沉变,自成一家。本文虽为谱牒之序,却狂放恣肆,无拘无束,尽显才子狂士之风。一句“抑老夫尚有说”承上启下,领起下文,文气充沛,滔滔不绝。下文“故宗派之议当行也”、“故花树韦家法可取也”、“故范文正之义田之法可师也”,三层内容紧密相连,充分说明了宗谱之重要,为下文论述主题作了理论储备,使得作序之旨水到渠成。最后点名修谱的本意在于“维颓风,敦薄俗,正一本,笃同气,益昌大”,铿锵有力,落地有声。
该文应属林氏宗谱序言中的名文。
傅夏器(1509—1594),字廷璜,号锦泉,泉州南安人,居锦田,世称锦田先生。登嘉靖辛卯第六名亚魁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庚戍科会元,名震天下。读书精专,足不出园,弱冠破万卷。少专《易》学,既登贤书,沈酣六藉百家者二十年。时严嵩柄国,雅慕其名,欲罗之门下,傅夏器不为所动。曾任吏部郎中,人称通才。严嵩将其解职罢归。年八十六卒,其墓在一都金鸡报亲寺。著《锦泉文集》。
吴贤伟:字懋业。武荣人。
散殊:各不相类,各有区别。《礼记·乐记》:“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孔颖达疏:“以天高地下不同,故人伦尊卑有异,其间万物各散殊涂,礼者别尊卑,定万物,是礼之法制行矣。”
贶(kuàng):赐,赏赐。
宠嘉:荣耀华美。《左传·昭公三年》:“君有辱命,惠莫大焉。若惠顾敝邑,抚有晋国,赐之内主,岂惟寡君,举羣臣实受其贶?其自唐叔以下,实宠嘉之。”
行实:谓实际行为,实际。
缵(zun):继续,继承。
按,《诗·小雅·伐木》是民间宴请亲友的乐歌。首章以鸟呼伴为喻,说明人不能没有亲友;次章说要以丰盛的酒肴,热诚地款待亲友;第三章说亲友间要真诚相待,往来之礼不可失。
展亲:谓重视亲族的情分。《书·旅獒》:“分宝王于伯叔之国,时庸展亲。”孔颖达疏:“言用宝以表诚心,使彼知王亲爱之也。”《国语·鲁语上》:“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也。”韦昭注:“展,重也。”
11恝阔:应为“契阔”。聚散。契,合;阔,离。《国风·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12绸缪:情意殷切。汉·李陵《与苏武诗》:“独有盈觞酒,与子结绸缪。”
13五服: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礼记·学记》:“师无当於五服,五服弗得不亲。”孔传:“五服,斩衰至緦麻之亲。”孔颖达疏:“五服,斩衰也,齐衰也,大功也,小功也,緦麻也。”后来也指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14按,古人认为,族人须常相亲会。程颐曰:“凡人家法,须月为一会以合族。古人有花树韦家宗会法,可取也。每有族人远来,亦一为之。吉凶嫁娶之类,或须相与为礼,使骨肉之意尝相通。骨肉日疏者,只为不相见,情不相接尔。”
15按,《诗经·王风·葛藟》是一首流浪者之歌,抒写了流离在外的遭遇和忧伤。诗中着重强调了得不到父母兄弟关怀,失去了亲情庇护的痛苦。如“绵绵葛藟,在河之浒。终远兄弟,谓他人父。谓他人父,亦莫我顾”。
16按,语出《诗经·小雅·鹿鸣之什·常棣》:“脊令在原,兄弟急难。”这是周人宴会兄弟时歌唱兄弟亲情的诗。“凡今之人,莫如兄弟”为一篇主旨。鹡鸰,即“脊令”,比喻兄弟。
17按,范仲淹身居高位,俸禄丰厚,但克勤克俭,“于苏州吴、长两县置田十余顷,其所得租米,自远祖而下诸房计其口数供给衣食及婚嫁丧葬之用,谓之义庄。”周济宗族穷人。并亲自手订义庄的管理规则,规定任何人,包括义庄掌管人犯规,由“官理断”。范氏后人继承了办义庄的传统,在晚清时达到八千亩,其供给赡养的范氏族人有了数倍的增多
18按,古人认为,鄫国之所以被莒国所灭,原因在于鄫子取外孙莒公子为后,属于以异姓为后,自灭其嗣。故《春秋》曰:“莒人灭鄫。”非莒人灭之,以异姓主祭祀,灭亡之道也。同样的,秦以吕政绝,晋以牛睿绝,亦皆一类。
19按,《鹤林玉露·卷之五·甲编》有“吕秦牛晋”条:秦虎视山东,蚕食六国,不知六国未灭,而秦先灭矣。何也?始皇乃吕不韦之子,则是嬴氏为吕氏所灭也。司马氏欺人孤寡,而夺之位,不知魏灭未几,而晋亦灭矣。何也?元帝乃牛金之子,【“元帝乃牛金之子”,此误。考《晋书·卷六·元帝纪》,有语云:“初,玄石图有‘牛继马后’,故宣帝深忌牛氏,遂为二榼,共一口,以贮酒焉,帝先饮佳者,而以毒酒鸩其将牛金。而恭王妃夏侯氏通小吏牛氏而生元帝,亦有符云。”案,晋宣帝司马懿卒于嘉平三年,而晋元帝生于咸宁二年,相距二十五年,况牛金为宣帝所鸩,尚死于宣帝之前,依晋书所记,元帝系“小吏牛氏”之私生子,非牛金之子明矣。】则是司马氏为牛氏所灭也。《春秋》书“莒氏灭鄫”,义正如此。胡致堂欲用春秋法,于始皇纪便明书吕氏,元帝纪便明书牛氏,以从其实。
20潜畜:亦作“潜蓄”。暗中积聚。《辽史·后妃传·天祚文妃萧氏》:“亲戚并居兮藩屏位,私门潜畜兮爪牙兵。”







云峰林氏谱序
(明)陈琏
古之人尊祖而敬宗,敬宗而睦族,民俗所以厚也。夫自一人之身,支分派别而为千百世。及其久也,有富有贫,有贵有贱,服舆亲于是始,相视如途人。历世愈远,疏者益疏,甚则富而役贫,贵而奴贱,遂令同宗共祖之人而为佣奴役隶之属,其故何哉?由图谱之不明也。是故族有谱,然后夫派之别也,其源同枝之分也。其本一,贵则不敢凌贱,富则不敢忌贫,而民俗于是厚也。
是谱之作也,所以序昭穆、辨长幼、别亲疏,而尊祖敬宗,睦族之道,举在于是,所系顾不重欤?呜呼!王政不行,宗法久废,世道下沦,日趋于伪,簮缨胄胤降为奴隶,故家旧族有谱存焉者寡矣。凡同性中或贵且富则以贫若贱者为非,其族遂藐焉而不之恤。故吾每观人族谱,未尝不与感于斯也。
林氏之先,自莆迁仙溪再迁云峰,今十有九世矣。其显名于唐宋元者若干人,世谱具在,虽疏远而弗遗,后世子孙于吉凶会遇,考图谱以明尊卑。夫岂有富贵贫贱之相凌而不相睦也哉?盖古敦厚民俗之遗意,而今日修葺家谱之感盛,心尤为君子之所尚。因序其端,俾他日览斯文者或有儆焉。则孝弟之心,岂不油然而生乎?勉之勉之。

明成化壬辰(明宪宗成化八年,1472,壬辰年)秋七月既望
掌国子监事、嘉议大夫、资治尹、礼部左侍郎、五羊 陈琏 序
 
【注释】
该资料来自网络,笔者没有见到原书。
按,该文原录自《云峰林氏家谱》。云峰,今福建省永春县东平镇云峰山。该文重在议论家谱的作用在于“贵则不敢凌贱,富则不敢忌贫”,从而使得“敦厚民俗”。而对于“云峰林氏”的繁衍史却没有涉及。文中有的语句不甚通顺,可能为传抄之误所致。
陈琏(1369—1454),字廷器,号琴轩,东莞厚街桥头人。洪武二十三年(1390)举人,授桂林府教授。建文三年(1401),升国子助教。永乐元年(1403),擢许州知州,永乐三年改任滁州知州。验丁赋,省徭役,修学校,劝农桑。暇时吟咏,人称“小欧阳”。升扬州知府掌滁州事。永乐十七年(1419),因父丧回籍守孝。永乐二十二年(1424)任四川按察使。宣德元年(1426),任南京通政使掌国子监事。正统元年(1436),调任礼部左侍郎。正统六年,辞官归里。著《琴轩集》、《归田稿》等。
故家:世家大族,世代仕宦之家。《孟子·公孙丑上》:“纣之去武丁,未久也。其故家遗俗,流风善政,犹有存者。”焦循正义:“故家,勋旧世家。”
会遇:会见,聚会。这里有遭际、际遇之意。





重修云峰林氏族谱序
(明)吴贤伟
此桃源云峰林氏之族乘也。林氏在殷为三仁,战国为十德,在唐为九牧,呜呼盛矣!至宋茂宗,乃迁仙游仁德里文笔峰前,家焉。元末,承事府君仍从泉云峰,自是子孙遂籍桃源。元至正间,孙钦修谱志以遗子孙。越明成化壬辰(明宪宗成化八年,1472,壬辰年),孙旭重修之,亦既动且备矣。然前代无考,世次、字行、生卒、葬娶之例无纪,葺补于兵燹之余,其讹谬散乱多矣,修之不可以已也。腾瑞、元植、邦器诸生鸠族佥议,咸曰:“修谱宜若吴先生。”乃共造余,曰:“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也。寒门有谱,久废不修,及今弗续,谱其坠乎!惟先生知我,幸留意焉。并赐一言以示来世,是寒族祖祖孙孙皆因先生而重矣。”余谢不敏,曰:“余非仓曹肉谱其人,何敢与知君家谱牒事?然君意在尊祖睦族,余敢不成其美?”乃按近泉所得玉湖谱及肖梅所编葺世系,横披真究,刬伪剔讹,上以溯其祖宗,由茂宗而上若于无稽者,详订之以示来世之信。用是编成图次,首之以名字行号,使之长幼有稽;次之以生卒日月,使之忌讳有考;继之以娶妻生子,使之世系有所联;终之以坟墓方向,使之远近有所执。他为志铭传讹,一一备书,以昭纪行实。断之以旧章,易之以新简。吾濡染所不及者,采之旧志;吾濡染所及者,增以已见。父领乎子,子属于父,观者可以兴孝焉;兄先乎弟,弟后于兄,观者可以兴悌焉。他曰子子孙孙,虽支分派别于亿万,咸以孝相先,以悌相率,继继承承,其永勿替哉!此亦可以祗承近泉之命,不负邦器诸人之托矣。
夫人皆有木本水源之思,孰为剡子,孰为籍谈11,惟视谱之修耳。谱既修,上念厥初,下逮云礽12,支分派别,昭如指掌,使千百世之子若孙咸为剡子、不为籍谈者,谱之功哉!由是如三仁,如九牧,如回、放,如尊,如礼,如禄,以至于玄泰、万宠、披、韬诸名贤,皆得识其名字者,亦谱之功也!自南迁下邳,自下邳迁福唐、迁莆阳、迁仙溪云峰,岁月眇阻,逝焉东西,异曰子孙,官辙萍踪,各出谱牒,以相符证,亦赖此谱之修也!林氏之人修谱之功岂眇少哉!

明万历庚寅(明神宗万历十七年,1590,庚寅年)阳月朔越三日13
武荣吴懋业 贤伟 甫谨序
 
【注释】
该资料来自网络,笔者没有见到原书。
按,该文原录自《云峰林氏家谱》。云峰,今福建省永春县东平镇云峰山。该文乃武荣名士吴贤伟所撰。明代傅夏器《云峰林氏重修族谱志》中提到:“老夫徜徉真隐楼时,值吴君贤伟抱册谒余,曰:‘此林氏家牒也。’”文中的“林氏家牒”即本文所序之书,此书的编纂者即吴贤伟。“伟客于林数岁矣”,对“桃源云峰林氏”的历史十分熟悉,对林氏家风十分钦佩,与林氏的繁衍壮大渊源颇深。
文中叙述了“桃源云峰林氏”的发展史,提到了受林氏后人重托而修谱的情况。其中“乃按近泉所得玉湖谱及肖梅所编葺世系”句告诉我们,此谱是在“玉湖谱”和“肖梅所编葺世系”的基础上编纂而成,这对研究林氏家谱的编纂史有帮助。
最后作者阐述了自己的编辑意图,即“兴孝”、“兴悌”、“以孝相先”、“以悌相率”。可谓言简意深,用意深远。
本文用语纯熟,行文严谨,气势充沛,古蕴盎然,可见作者的作文功底之深。
吴贤伟:字懋业。武荣人。
按,“承事府君”指林诏使。泉,泉州。云峰,永春云峰。
鸠:聚集。
肉谱:指通晓姓氏族谱的人。唐·刘餗《隋唐嘉话》卷上:“秦王府仓曹李守素,尤精谱学,人号为肉谱。”《宋史·韩溥传》:“溥博学,善持论,详练台阁故事,多知唐朝氏族……号为肉谱。”
刬(chn):削去,铲平。
用是:因此。
行实:谓实际行为,实际。也指生平事迹。
祗承:犹祗奉。《书·大禹谟》:“文命敷于四海,祗承于帝。”祗(zh),敬、恭敬。
郯子(生卒年月不详),已姓,子爵,春秋时期郯国国君,少昊氏后裔。讲道德,施仁义,百姓诚服,使得郯地文化发达,民风淳厚,一些典章制度得以保存,对后世的影响十分深远。孔子二十七岁时,“见于郯子而学之”。韩愈在《师说》有“孔子师郯子”之句。
11按,《左传·昭公十五年》载:周景王十八年,晋大夫籍谈出使周王室。宴席间,周景王问籍谈,晋何以无贡物,籍答道,晋从未受过王室的赏赐,何来贡物。周景王就列举王室赐晋器物的旧典来,并责问籍谈,身为晋国司典的后代,怎么能“数典而忘其祖”,也就是说列举古代的典制而忘了祖先的职掌呢?
12云礽:远孙。《尔雅·释亲》:“晜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郭璞注:“言轻远如浮云。”比喻后继者。
13阳月:农历十月的别称。汉·董仲舒《雨雹对》:“十月,阴虽用事,而阴不孤立。此月纯阴,疑於无阳,故谓之阳月。”朔越三日:即初四。





云峰林氏重修谱志
(明)林侨
古人有言曰:“家世谱牒,以贤而传,以贵而显。”余今虽微贱,苟不继而述之、葺而补之至于悠久、沦于湮没,俾子孙无所据而不知源流之所自,一则失吾家世统系,一则忘于岁时醮祭。况吾先君遗命,尤不容辞,故据图次,详略事实,增入一新,以垂诏后世,遂请武荣傅先生凯序。其巅末以纪厥事,来世子孙果能念先生人懿德,不忘先世遗风,以世相传,以事相袭,使兹谱牒益久而益明著,虽百世而凡昭凡穆、分源分流皆知所本,而后可慰诸。

明弘治乙卯(弘治八年,1495,乙卯年)秋菊节
二十世孙 侨 志
 
【注释】
该资料来自网络,笔者没有见到原书。
按,该文原录自《云峰林氏家谱》。云峰,今福建省永春县东平镇云峰山。该文叙述了求“武荣傅先生凯”作序之过程,与明·傅凯《重修林氏族谱序》相对应,可相互参阅。
按,有关林侨的记载较少。按明·傅凯《重修林氏族谱序》,林侨,字永庠,其父“趣兰先生”。
按方志记载,长乐人林侨(字叔惠,解元,赐之子)是正统三年举人。林赐,字伯予,长乐人。洪武癸酉乡试第一。永乐间,教谕乐平,问学该博,持守端严,巍然一时之望。(见《饶州府志》)
林侨,龙溪县人。宣德元年(1426)举人。东莞训导,善教诱,升淇学教谕。著《清约轩集》。(见《漳州府志》)
这两条资料与本谱中的记载不太吻合,不知孰是。文后附林侨《云峰林氏重修谱志》,文中提到求傅凯作序之事,可参阅。
苟:连词,若,如果,假使。《史记·陈涉世家》:“苟富贵,无相忘。”
统系:旧时指宗族系统。
诏:教导,告诫。《庄子·盗跖》:“夫为人父者,必能诏其子。”
傅凯:字时举,号敬斋,南安人。少年材器拔萃,究心易学,成化戊戌(成化十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提督天津等八衙。督催南畿,浙福财赋,以赈西北饥旱,事集而民不扰。转郎中。谢政归,日与诸士讲习,四方求文者踵至。子,浚。(清同治九年版《泉州府志·卷四十七·循迹·明二·傅凯》)
按,指九月。九月菊花傲秋霜,又称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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