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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辞职、自动离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看看法律如何规定

 儿许 2020-03-27

在职场中,离职一次并不少见,广泛的意思是从上家公司离开了。

工作中的离职、辞职、辞退,都是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具体表现。但是这些行为对应到劳动合同法里面,和员工的利益相比较而言却是有着天壤之别。

1、法律意义不同

辞职:辞职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分为用人单位无过错的“预告辞职”和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即时辞职”。

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对“自动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仅不能享受任何待遇,而且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话,需要承担责任,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辞退:就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需进行人员调整。

2、离职时间不同

辞职: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直接离开所在单位。

辞退: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被辞退,当天离开。

3、待遇不同

辞职: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自动离职:主动离职,是自己主观上想离开现在的工作单位或岗位,是自己主观意愿的真实表达;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主动离职的情况下,企业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无论主动或者被动辞职,只要在辞职原因里面明确是因为个人某一原因导致自己发生的辞职行为,就没有经济补偿金。

辞退: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通常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作出的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结语

中国有句话古话,做人留一线日后好想见,无论是由于什么原因离开所在单位,离职要提前对领导和同事说,离职后也要处理好各种问题。这样才能走得更远。关注是一种学习,分享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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