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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宝、窃国——明末的盗宝案

 因果实录阅读者 2020-03-27

本作品是对史图馆专栏的投稿

本文作者:毛于久

读过《明朝那些事儿》的人基本都知道,明末有三大案。这三大案,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明帝国末年的政治形势。而读过孟森《明史讲义》的人则清楚,所谓“三大案”实际上并非三个孤立的事件,乃是大案之中套小案,主案之外有支案的三个案件群。譬如“三大”之一的移宫案下,便包含有一例名为“盗宝案”的小案件。

盗宝、窃国——明末的盗宝案

盗宝案顾名思义,是一起入室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为数名太监,受害者为皇家,案发地为紫禁城的后宫。经富有正义感的大臣检举揭发后,皇帝严惩了犯罪嫌疑人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案件圆满结案。

今人(普通人)看来,该案在恢宏壮阔的三大案之掩映下,显得十分没有意义且不具趣味性。但明史研究者们,似乎并不这么认为。究其原因,我想应该是由于孟森等公,一致认同该案是魏忠贤与东林党对立的起始点吧。

讲史事,不可不追溯源流。所以盗宝案的故事,有必要从事件发生的二十余年前(万历中期)说起:

当时,万历帝以出身卑贱的原因,极度厌恶自己的长子朱常洛,甚至于在皇太后面前闹出来一个天大的笑话:

《明史·李太后传》载:一日,帝入侍,太后问故(问为何不立朱常洛为太子),帝曰:‘彼都人子也。’太后大怒曰:‘尔亦都人子!’帝惶恐,伏地不敢起。盖内廷呼宫人(宫女)为都人,太后亦由宫人进,故云。

盗宝、窃国——明末的盗宝案

明神宗

皇帝对皇长子的这份厌恶,朝廷内外都看在眼里。所以不乏投机之人,意图促成废长立幼,将受宠的朱常洵扶上太子之位,为自己博个拥立之功。但万历之世,去嘉靖年不远。嘉靖年间三王犹疑,而最终以皇长子为帝的历史,对于万历中期的参政者们尚属“当时之事”。是故也颇有些人,坚定地站在皇长子朱常洛的身边,坚信着万历帝必然死得比朱常洛早,坚持为孱弱的朱常洛一家遮风挡雨。

这些坚人之中,有一位名叫王安的太监。王安最初只是个替朱常洛挨打的伴读宦官。由于他在门房都抛弃朱常洛的时候(梃击案),还能对朱常洛不离不弃,甚至利用自己在太监中的关系为朱常洛奔走,所以在朱常洛登基后,他成为了实际上的内宫总管。

这样一位有恒心,敢于挑战艰苦现实的奋斗者,自然有着相当宏大的追求。据当时参与过朝廷各项工作的首辅叶向高说:

王安者,颇读书,知好名义。光皇(朱常洛)初出阁,安为伴读,日侍左右,诸事赖其调护,诸讲官皆重之。光皇居东宫二十余年,处危疑之地,杌隉不安,惟安悉心拥翼,有失必归正。光皇亦推心委信。登极不浃月,悉行诸善政,安殊有力。

鉴于叶向高并未与王安产生直接的利害关系,我想他的这番话当可信从。那么从此处看,王安扶立朱常洛,或许还真是抱着一种“走正道,做好事”的思想——先是出于明朝法例,帮助“正统”的嗣君朱常洛活到继位;尔后又以士大夫革除积弊,拯危济难的自我要求,帮助朱常洛治理好大明。

盗宝、窃国——明末的盗宝案

明光宗

这种对国家有利的“好”宦官——亦即与理想状态下的士大夫行为接近的宦官,在明宣宗开外臣教育内官之事后,可谓层出不穷。所以看明史,若以为宦官皆是恶棍,那可就犯了大错也。

可惜朱常洛寿数不永,王安还没和他一起做几件好事,他便白日升仙。痛苦之中,王安不忘初心,又参与拥立了朱常洛的长子朱由校。

在拥立朱由校的过程中,王安这位从万历朝走过来的老人,很自然地想用万历年间的成例解决当下的问题。比如在“谁为后宫之主”的问题上,王安认为应举万历之例,尊朱常洛正妃与朱由校生母王才人为太后,其余诸妃皆只号太妃。

王安的这种态度,使得当时意图成为太后的,朱常洛的宠妃李选侍与其对立。而与李选侍的对立,又使得王安发现了一个新的,可以套用万历年间成例解决当下问题的机会——

朱由校继位当天,以杨涟等人为核心的东林党便与李选侍产生了激烈的冲突。这个冲突最终形成了所谓“移宫案”,深刻影响了大明的历史走向。而对王安来说,外臣与李选侍的冲突,使得他拥有了与外臣结盟的机会。万历初年冯保张居正的内外勾连,促成荣华富贵的往事,王安没经历过也该听说过。现今共同之敌正在肘腋,王安自然不会放过与东林党结交,一同攻击李选侍的机会。明清史家事后对此有所揭露:

(王安)素不快于(李)选侍,为涟等内应。

于是盗宝案应运而生。

依学者分析,王安应是收集到或者捏造了一批犯罪证据,交给了东林党的嘴炮担当杨涟,由杨涟在外出面弹劾犯罪嫌疑人。而后,随着弹劾的奏本进入内廷,王安便利用自己实际上的内宫总管权利,指使秉笔太监批红、掌印太监用印,假装皇帝同意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最终使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的制裁。顾炎武评论此处王安对杨涟的反应之速,有如即答:

兵科给事中杨涟先上疏自明,被旨褒嘉过当。人谓其结王安以取旨如响答者。

不过就像于谦说“厨子不偷,五谷不收”一样,历朝历代的的太监哪有不偷皇家财物的。冯保冯大珰,不就偷过皇室秘藏的《清明上河图》嘛。所以实际上被举报的太监,或许真的都偷过些金银珠宝什么的,只是自以为是按照“规矩”来做的,不会被举报而已。

杨涟奏本里的犯罪嫌疑人名单很长,但他举报的基本都是为李选侍服务的宦官——譬如李进忠、刘逊、刘朝等人。但名单之中还有一人,既非李选侍所属,又曾服侍过朱由校生母王才人,理论上应与王安处在同一阵线,不会被举报——他叫魏进忠。

魏进忠,本来姓魏,入宫后曾改姓李,名曰李进忠,后恢复魏姓曰魏进忠,最终在天启二年经由皇帝朱由校赐名,确定下他垂于青史的名号——魏忠贤。

王安伙同杨涟打击李选侍身边宦官的原因很明确,但攻击魏进忠的理由不甚充分。或许是魏进忠还叫李进忠的时候,曾在李选侍手下做事?个中情况,现已不得而知。

前叙孟森诸公,探寻到此处,便据杨涟攻击魏忠贤(为方便计以此名指代)的行为,认为在泰昌元年时东林诸公与魏忠贤便已结仇;继而猜测日后阉东之争,起自盗宝。然而只要把视线移回我为诸位铺叙的前情,可以发现发动盗宝案的始动者,实为王安。顾炎武等后世文人,虽为东林诸公脸上贴金,言王安是“涟等内应”,将主动权划归外朝大臣;但就盗宝案之后的发展来说,王安为本案主要参与方的事实可谓十分清晰。

证明王安为主导,东林诸公仅为王安工具人的史实有三:

其一,魏忠贤的自救行为。

在发现自己名属嫌犯后,魏忠贤惶恐难当,急忙通过一位叫魏朝的太监中介,祈求王安放过他。而在与魏忠贤交♂易后,王安似乎是得到了满足,便使用了偷梁换柱大法,帮魏忠贤洗脱嫌疑——

盗宝、窃国——明末的盗宝案

双方愉快地达成了交易

具体操作是:魏忠贤原名李进忠,正好李选侍有个心腹太监叫李进忠,王安安排人跟杨涟说:“上次抄资料的小宦官手滑,错以为偷宝的李进忠是改名前的魏进忠(即魏忠贤),私自把魏进忠的名字写了上去。魏公公实是无辜,还请杨老手滑放过,去追究该死的李选侍手下李进忠。”

《酌中志》载:九月初一日,光庙升遐,先帝(朱由校)暂居慈庆宫。 科臣杨涟时为给谏,疏参逆贤(魏忠贤),贤无措,泣恳魏朝,朝在王太监安前力营救之,遂得旨着司礼监查明具奏:贤,先年原名李进忠。遂将西李娘娘下用事之李进忠,算作一人,以欺外廷。

杨涟还真就信了王安这套说辞,不再追究魏忠贤的问题,而着力去攻击李进忠。后来这位李公公,在杨涟和王安内外夹击之下,成功地被弄死在监狱里,是为余波。

从这一场戏中,明显可以看出杨涟等外朝大臣,实际上对内宫之事两眼一抹黑,根本只是照着王安给的剧本照本宣科唱弹劾大戏。王安写魏忠贤,他们就弹劾魏忠贤;王安说写错了,他们就放过魏忠贤。RPG游戏里的NPC对玩家的反应,也不过如此了。固可见本案之中,东林诸公为王安打别的太监的工具人也。

其二,王安翻车后太监们的报复行动。

古往今来,很多士大夫都会因为扶立天子而自傲,甚至对天子产生轻视情绪,然后被天子杀掉。连续扶立两代天子的士大夫,更是只有韩琦算是善终。王安既然是个像士大夫的太监,自然也会像士大夫一样,对天启帝朱由校产生“你爸和你都是靠我当的皇帝,我可是大大的好人,你得听我的跟我一起拯救大明”的情绪。

可是对于一位皇帝来说,怎么能接受在某位“功臣”身后亦步亦趋地跟随呢?张居正翻车之事未远,王安如此行为,可谓不智也。

盗宝、窃国——明末的盗宝案

明熹宗

天启不高兴,搭上客氏路子的魏忠贤不高兴,那些时刻担心自己也登上王安举报名单的大太监们都不高兴。于是在王安上表,虚情假意地三让三辞司礼监秉笔太监之任命时,诸太监联合客氏,说动天启帝,下诏说:“你自己觉得你这么没用,那好我不逼你当秉笔太监了,你去南海子(皇家猎场)养麋鹿吧。”

今上初立,亦恃安而强。然不学无术,悻直自遂,以上冲龄可以行其意,欲一旦尽 宫中积弊,发诸珰奸利与盗内藏诸不法事,下之法司,其夤缘赐玉者,悉夺之。诸珰大不堪,共谄之上。上英明欲自操断,憎安刚颷严切,绳束举动不自由,属安求退,遂黜充南海子净军。

盗宝、窃国——明末的盗宝案

今南海子公园牌坊

王安一倒台,盗宝案自然要翻案。之前因为盗宝案进监狱的太监们,除了被弄死的李进忠,全都被放了出来。

放出来还不算完,当时掌权的太监们(包括魏忠贤)明显懂得“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和“宜将剩勇追穷寇”的道理,把出狱的太监们全安排到了南海子的管理岗位上,既让这帮李选侍的余孽远离政治中心,又借他们的手干掉了王安这个隐患。

而尽用安所排挤者管机事,从狱中赦刘朝,使掌南海,讥察之,安遂缢死,暴其尸。

而在王安倒台,魏忠贤翻案的全过程中,东林诸公没找魏忠贤的麻烦,魏忠贤也未尝对东林诸公下黑手——比如就盗宝案里杨涟与王安的一唱一和,告杨涟一个私通内宫。

很明显,魏忠贤等太监作为当事人,清楚地知道自己实际上是遭到了王安的打击,东林诸公不过是王安的Toolman而已。所以在事后报复的时候,只杀王安不管外臣。

东林诸公方面,则可能是出于坐山观虎斗的心理,寻思着王安抓魏忠贤是清理阉竖;魏忠贤杀王安也是清理阉竖;横竖死的都是阉竖,对于“君子”那都是重大利好,何必去管呢?

更何况大明有严刑峻法,禁止外臣与宫内人士接触:

《大明律》:凡诸衙门官吏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皆斩,妻子流三千里 安置。

盗宝、窃国——明末的盗宝案

大明律

社会上也鄙视和内官交结的大臣:

《明熹宗实录》:(勾结内官)官邪之首恶,言路之奇丑。

更何况结交宦官被抄家的张居正才死几年啊?他儿子可还在江陵城外隐居着啊!都忘啦?怎么可能忘得了啊!

东林诸公很明白,他们打包一起算也赶不上张居正的权势。张居正结交宦官身后不保,他们结交宦官只怕是直接死得很惨也。所以从万历驾崩开始,甭管他们在外朝闹得多么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这帮人硬是不敢和内宫发生半点关系。

他们喊打倒李选侍,就真的只是打倒李选侍,从没想过扶持一个宫中眼线,或者明事理的太妃,来占住这片权利真空。结果造成客氏和魏忠贤渔翁得利,不费吹灰之力获得了宫内的管理权。不止我看了觉得他们脑子有水,明末一群群反思家都觉得当时的东林诸公是迂腐到脑瘫也。

但其他的一些蛛丝马迹显示,王安与东林诸公之间虽无盟约,而已有联合之实。万历末年东林干翻齐楚浙三党,有王安从中调配:

《黄忠端公文略》:齐、浙果大構,卒以两败,而楚遂归正。 (王) 安之谋居多,其奔走先后以卒成之者,(汪)文言也。

泰昌天启之际东林诸公复起,是王安出面举荐:

《幸存录》:余与向高之仲孙交,言及此,仲孙谓余曰:当熹庙时,条召诸名贤,此谁力哉!文言向客于王安所,每为安言天下某某皆清流也,故一朝召用,皆文言所为。

东林诸公这种卸磨杀驴的行为,彻底断绝了宫内人与他们结盟的念头。之后被内外勾连之人打得半死,自然是题中应有之意也。

其三,杨涟之事。

盗宝案后,魏忠贤还对东林诸公心存幻想,并未阻遏东林诸公升官发财。如杨涟,天启元年正月归乡,二年便又起为礼科都给事中,不久又擢为太常少卿,三年冬拜左佥都御史,四年春进左副都御史。相对别的三年一考、六年一升的官吏来说,杨先生的升官速度可谓是坐了东风—17。

而天启四年,东林诸公彻底与魏忠贤决裂。杨涟上书言魏忠贤二十四大罪,连莫须有的魏忠贤杀害嫔妃都写上去了,其中的第十一条大罪也只敢写魏忠贤陷害王安,而不是重提盗宝案。当年之事,我们这群后人搞不清楚,但出手举报的杨先生心里总该有点AC之数吧?他绝口不提肯定存在的盗宝之事,只说陷害王安,其隐情自然可知也。

写到此处,明末盗宝案的前前后后,我寻摸着应该是展示出了七七八八。这么一出案子,不仅是展现了明代宫廷内部偷窃行为的泛滥,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万历天启之间参政各方的愚蠢和丑陋。所以,与其说这场盗宝案是阉党和东林党不共戴天的先声,我觉得还不如说这案子,是明末各方展现他们自私自利自大自用的一场大戏。而这大明朝,则随着台上角色们高举四个“自”字大旗,终究走向了万劫不复。

是故毛子(就是作者我)有言,该案:

名为盗宝之后效,实是窃国之先声。

【奉狗已己】


参考文献:

1、 孟森.《明史讲义》

2、 夏允彝.《幸存录》

3、 阳正伟.《明末“盗宝案”考论》

图片来源:作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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