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要求政府履职的情形。比如,开车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拨打110电话报警;购入一套房产后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失业后向社保部门申领失业金;房屋被拆迁后要求拆迁部门给予拆迁补偿…… 一般来说,这些履职要求往往与我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一旦我们的履职要求被政府相关部门的拒绝处理或者拖延不处理,提起行政诉讼,往往是一条重要的维权途径。但是,有些朋友去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后,却被法院告知“超出起诉期限,不予立案”,并因此丧失了起诉权利。 那么,对于要求行政机关履职类诉讼,我们究竟该在多长时间内起诉呢?我们一起来看相关法律规定。 1 对于依申请的履职之诉,需在履职法定期 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 2 对于依职权的履职之诉,不受行政诉讼 起诉期限的限制 所以,以上两种不同的履职之诉的起诉期限,你弄清楚了吗?如果你有其他观点和想法,欢迎私信与小芝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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