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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顺应大势 主动作为 加快落实土地管理改革新规

 gobeyondlxy 2020-03-31
3月23日,郴州市委书记易鹏飞主持召开研究调度落实土地管理新规视频会,对落实土地管理新规进行全面部署。市长刘志仁多次要求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加紧研究掌握新政策,保障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分管副市长李五一在全市建设口大会等会议上数次对落实土地管理新规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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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精准”顺应土地报批及计划管理改革
一是精准建库。市县两级要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对接“多规合一协同审查平台”合规性检测情况、征地拆迁实施难度和供应土地时间等因素,建立健全2020年建设项目用地库。要有针对性的提前谋划,积极争取一批相关项目纳入省级重点“笼子”。
二是精准操作。明确时间要求,对用地库中的建设项目要分阶段确定工作完成时间和用地呈报时点(按季度确定呈报时点和供地时间)。建立会商机制,对规划修改、用地呈报、征地拆迁、用地供应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协商会审,确保用地库中的建设项目“报得上、拿得回、供得出、用得好”。足额保障用地报批税费和征地拆迁资金,特别是要保障因增减挂钩指标不足所产生的购买指标的规费,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导致已审核项目无法获取用地批文。做好“控规”回头看,创新方法,简化修改程序,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建设项目提供规划保障。对用地库中的建设项目未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呈报任务的、未在承诺的时间内供应土地的,由督查部门全程跟踪,督查督办。
三是精准报批。合理确定用地报批总量和地块。对基础设施条件不好、征地拆迁难度较大、短期内(两年内)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要实行“差别化”管理,暂不呈报用地。同时,对用地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实行规划管控,按照用地时序“分期分批”报批。
四是精准供地。对准备呈报的地块,征地拆迁工作提前介入,同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理诉求,提前规划好安置用地和预留生产发展用地,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条件;各相关部门合力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协调好周边矛盾,确保形成“净地”供地。
同时,加大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保障高质量发展用地占补需求,助推乡村振兴,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加强与“三调”工作的衔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及时开展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摸清耕地后备资源家底。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契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水田开发、旱改水等重点,着力推动补充耕地项目和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并加快实施,确保今年完成补充耕地任务1.29万亩。坚持全市一盘棋,不同地区间提前搞好指标交易衔接,确保必需的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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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精细处置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及时组织对202011日以前的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清理,摸清情况,一地一策精细精准建立台账。

(一)分时段加快整治批而未供土地。按照 “六个一批”,即出让一批、划拨一批、宗地分割处置一批、平台公司兜底一批、区位调整一批、失效或撤回批文一批等方式,分类处置。对2009-2015年的批而未供土地,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09-2015年批而未供批准文件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底完成分类处置意见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4月底前要完成批文调整工作,具体处置要抓住“地类”和“供地”两个关键,分两类处理。对于完全未供地的,如果未实施征地补偿方案,则批文自动失效;如果已实施征地补偿方案,具备供地条件则承诺限期供地,不具备供地条件且现状地类与批准前一致的,则申请撤回批文。对于已供应部分土地的,剩余未供土地具备供地条件的,承诺限期供地,不具备供地条件且未实施征地的,则申请区位调整。对2016年至2017年的批而未供用地,年内要供应或者处置到位;对2018年至2019年的批而未供用地,须在批单生效之日起2年内完成土地供应或处置。批文自动失效或撤回的,相应指标和规费留存,由原批文申报市县使用。对园区批而未供工业用地适用周转用地政策,周转用地限额以内批而未供土地不列入整治。

(二)一地一策盘活闲置土地。县市区政府(包括开发园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一地一策、综合施策、限期整改”的要求,通过督促限期开工、收取闲置费、收回收购、腾笼换鸟、引进合作等方式处置盘活利用,并逐宗销号。

强化支撑,确保成效。压实属地责任,全力推进征地拆迁、杆线搬迁、完善周边配套等工作,确保形成供地和开工建设条件;做好“储备项目库”优化调整工作,确保良性运行,强化保障;加大招商力度。在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前提下,加大批而未供等存量建设用地的招商力度,加快处置进度。

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流程,全面加强监管,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建立闲置土地预防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提醒、早处理,避免产生新的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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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切实压制违法用地
迅速组织全面排查辖区违法问题,一案一策,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在省级督察以前加紧自查自纠到位。对能补办完善手续的,尽快报卷完善手续;对无法补办完善手续的,及时组织拆除,复耕复绿到位。对已整改的项目,要跟踪销号。同时,高度重视违建别墅清查整治自查自纠扫尾工作,按照省里410日前彻底整改到位的要求,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一是强化源头严控。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日常巡查和每月线索报送,将违法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推进过程严管。建立执法月查月处月通报、季结季清制度,坚持有案必查,原则上所有违法行为必须在3个月内处置到位,实现季结季清。要结合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前介入,优化服务,引导用地单位依法依规依程序用地,切实减少违法风险、消除违法隐患。

三是落实后果严惩。坚持查人与查事相结合,执法执纪相贯通,严肃责任追究。

四是加强督察工作。计划出台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意见,将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升级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运行机制,探索对县市区开展常态化自然资源督察,以督察促管理、严执法,构建监管新格局。

文稿:郴州市局 陈建

初审:万   波

审核:孟   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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