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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5名同志成为公益诉讼志愿者

 巴山夜雨997 2020-04-01

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凝聚工作合力,12月2日,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志愿者聘任暨专题业务培训大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青出席会议并讲话,由全县各乡镇政府及城市社区推荐的25名志愿者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委员张汉基传达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志愿者聘任大会的会议精神,宣读了《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杨宗宝等110名同志为公益诉讼志愿者的决定》及《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平凉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志愿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并向所有公益诉讼志愿者颁发了聘书,2名公益诉讼志愿者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杨青检察长指出,公益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聘请公益诉讼志愿者是人民群众参与执法监督的重要途径。开展公益诉讼志愿者试点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创新举措,其目的就是发挥广大志愿者贴近基层、经验丰富的优势,动员各界群众,扩大案源渠道,增强监督力量,营造公益监督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与检察机关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杨青检察长提出了几点意见和期望:一是保护公共利益需要志愿者和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当前,我县的公益保护现状并不乐观。废气、污水排放和粉尘污染、垃圾污染、毁坏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资源的问题屡禁不止;生产销售伪劣、过期、“三无”食品和药品,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等危害公众健康的问题依然时有发生;生产、道路、堤防、油气等公共安全隐患也不容掉以轻心。公益保护面宽量大,许多问题具有反复性、隐蔽性,希望全体公益诉讼志愿者积极行动起来和检察机关共同担负起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一起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二是当好公益诉讼的“三员”:当好“宣传员”,宣传公益保护和公益诉讼的法律政策,增强人民群众自觉守法、保护公益的意识,动员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当好“信息员”,关注和收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利用检察机关建立的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微信群、公布的联络员电话或者来信来访、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进行举报,同时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建议;当好“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及时监督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向检察机关报告整改情况,并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三是开展好志愿服务需要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显得十分重要。除了学习了解公益诉讼的概念、范围、内容和方式以及民事和行政诉讼的一般程序等基础法律知识外,志愿者还需特别注意收集损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掌握第一手资料是关键。四是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作为。检察机关是推进试点工作的主体,要大胆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措施,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志愿服务办理典型案例,积极扩大公益诉讼在静宁县的影响力,努力打造和推广公益诉讼志愿者工作的静宁经验,为保护静宁青山绿水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聘任大会结束后,25名志愿者的“第一堂”公益诉讼公开课由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高小红授课。授课人结合自己办理的典型案例,以PPT展示的形式,从公益诉讼检察的发展历程及管辖范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现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未来前瞻等几个方面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授课。培训结束后,广大公益诉讼志愿者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使我们对保护公益有了更深的思想认识,接下来我们一定要俯下身子,擦亮眼睛,动好脑子,倾听百姓心声,及时发现身边公益问题,让被污染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让被破坏的资源得到恢复,让被侵害的公共利益得到保护,让老百姓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药品,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和获得感。我们也要积极主动作为,尽职尽责,全力协助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好摸排公益诉讼线索、收集公益案件证据等辅助性工作,助力检察机关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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