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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4月纳税申报表又变,坑太多,务必先看完再申报!

 昵称29709295 2020-04-02
新冠疫情突然袭来,配套税收政策层出不穷,1%征收率的发票首次出现,3%、1%及免税发票本季度首次大聚会,4月份小规模纳税人迎来政策红利享受的关键环节——纳税申报表申报,新政策下本季度的申报有哪些关键填报注意事项,小编通过案例带您来一一了解。

01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汇总


02

申报案例


(一)免税业务

案例一:销售额 ≤ 30万

A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享受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1季度收到销售款项20.3万元,具体业务如下:

要点分析: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公告规定: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A公司享受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在办理2020年1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当期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和免税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9栏“本期免税额”对应栏次。

2、2020年8号公告下发之前,已经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需要将发票追回换开后才享受免税政策,可直接进行免税申报。因此,申报免税销售额应填写价税合计金额203000元。

公告下发之后,纳税人按照规定享受免税优惠时,如果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者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案例二:销售额 > 30万

B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享受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1季度收到销售款项50.6万元,具体业务如下:

具体填表业务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亿企赢温馨提醒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如果B公司兼营餐饮和住宿业务,可以按照上述规定选择享受餐饮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同时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征增值税,一经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就住宿服务申请免征增值税。

(二)3%减按1%业务

【案例】C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1季度共发生如下业务:

要点分析:

1、1季度销售额300000元,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普票部分免税,专票部分正常交税。

2、1%征收率的专票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亿企赢温馨提醒

1.  如果C公司3月份开具的是1%的普通发票,由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C公司1季度不需要缴税,此时只需要将销售额30万全部填到“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行次,“小微企业免税额”行次填写9000(300000×3%)。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不需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2.  按1%开具发票的账务处理是按照票面税额计提增值税。

3.  第20栏“小微企业免税额”=销售额×3%(各地税局可能存在差异,请以当地为准)

(三)差额业务

【案例】D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1季度期初结转的扣除项目还有51500元,1季度共发生如下业务:

要点分析:

1、由于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所以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D公司扣除分包款后的销售额为40万>30万。因此,D公司需要交税。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备注:400000=(154500-51500)÷1.03+103000÷1.03+202000÷1.01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03

其他重要事项提醒


1、疫期增值税减免政策较多,代码需正确选择。

减免代码表

2、疫期相关减免税申报不需要备案,企业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3、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4、企业可以放弃1%征收率,仍按3%征收率处理。

附表:

亲爱的会计朋友,您学会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底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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