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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写给李健的一首情诗,语言质朴浅白,情真意切,令人动容

 纳兰唐儿 2020-04-03

余秀华写给李健的一首情诗,语言质朴浅白,情真意切,令人动容

树大招风,此话一点儿也不假。余秀华自从成网红诗人后,经常有人议论她,甚至还有微词。一些诗坛名家看不上她的诗,个别诗坛名家还公开批判她的诗。说她的诗俗气,不具备人文情怀,缺少现实意义,总之一句话概括就是诗的质量低,没有价值。

生活环境决定了她的题材,她的人生经历决定了她的眼界,她所受的教育以及自修决定了她的文风。出生农村的余秀华只有高中学历,在她未成名之前,从未离开过农村,并且患有脑瘫,她的诗大多数只写自己的疾痛以及喜怒哀乐,接地气与格局小是很正常。我手写我心,说明她是一个纯粹的诗人。要求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诗人写符合主流格调的诗,似乎不现实。

她的诗确实接近地气,她是怎么想就怎么写,这才叫言之有物,言达心声,其实真情实感的东西才容易打动读者。

本文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她写给李健的一首情诗——《我喜欢你,李健》,全诗如下: 

写下这个题目,我笑了起来。

玫瑰开始吐蕾了,

你知道在鄂中丘陵,气候要晚几天。

你知道遇见一个人也许要晚好几世。

你知道我要做好久的准备,

至少准备好不在自己的残疾面前露怯。

我喜欢你。

我喜欢这人间所有的美好傍晚,

一只喜鹊落上阳台阳光里,

它腹部炫目的白我想送给你

我想送给你满天星宿。

而这些也是你送给我的

我想送给你的,

还有这一个村庄的蛙鸣

这花没谢完就结籽的油菜。

我还想送你一个姑娘,

尽管我不知道你拿她怎么办。

那天她和一个男诗人一起喝酒,

她那么芬芳,

以至于我忘了,

这个男诗人曾被我所爱! 

情歌王子李健写的歌曲很抒情,尤其是《贝加尔湖畔》,乐曲清越、空灵,穿透力很强,直抵人的心灵。因为这首歌,我也开始关注了他。作为公众人物,很多人喜欢他很正常。余秀华作为他的铁杆粉丝,给他写首情诗表达自己的崇拜之情,也很正常,不必歪曲,但很多人却对此事津津乐道。

《圣经》上有一句话:崇拜无罪。是的,谁都可以喜欢李健,包括残疾人,甚至是犯人。余秀华有这个权力,谁也无权干涉她,甚至是嘲笑、讽刺她。

此诗一共是三节。第一节从鄂中丘陵晚来的气候入手,然后很自然地引出晚来的遇见,晚来的感情。为了这一世的遇见,诗人用了几世的光阴去等待,穿越岁月所有的坎坷沧桑,踏涉生命所有的万水千山,一直坚信对方无论在何方,今生今世必定会出现。诗人是那么地执著,那么地忠贞,着实令人动容。

这让我想起仓央嘉措的诗:我行遍世间所有的路,逆着时光行走,只为今生与你邂逅。

爱是与生俱来的。哪怕到了耄耋之年,如张先80岁了还结婚,所以才有了“一树梨花压海棠”的趣闻。诗人是残疾人,但她也渴望爱呀,仍然与我们一样对喜欢的人崇拜啊!因为患有脑瘫,所以诗人自卑,为了这一刻的表白,鼓足了几世的勇气,阅后令人潸然泪下。

第二节,诗人的表现手法新颖、独特。阳台上喜鹊腹部炫目的白色、满天星、一个村庄的蛙鸣结籽的油菜,都是诗人想赠送给心仪的人的礼物。虽然不是奇珍异宝,但是诗人认为最珍贵且美好的东西。而这些礼物,也是诗人渴望对方能赠送给自己。这种以此言彼的写法,几乎没见哪个诗人运用过,可见手法圆熟高超。

第三节,既含蓄又直白。诗人想赠送给李健的,除了上述的礼物之外,还有一个姑娘。这个姑娘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作者也曾喜欢过一个男诗人,但是李健的出现,发觉更爱的是他。李健的出现,惊艳了作者几千年寂寂的天空,花蕤蕤地笑,风柔柔地拂。从此,李健是作者唐诗宋词里最旖旎的画卷,此生最美丽的守候,远远地欣赏他,静静地喜欢他。 

整首诗的语言浅白,通俗易懂,感情真挚朴实,表达了诗人内心的渴望与向往。诗人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感受,一气呵成,不着痕迹,没有为赋诗而赋诗。

作者写的不是唐诗,无需根据格律、韵尾来押韵。写的也不是宋词,无需根据形式、曲调、词牌来填词。她写的是现代自由诗。何谓自由诗,就是没有上述的种种要求限制,随便落笔,天马行空。

诗到了唐朝已达到最高峰,词到了宋朝也达到了最高峰,然后逐渐衰落,后人再怎么努力,也写不出这么好的意境与韵味了。李白是珠穆朗玛峰,杜甫是喜玛拉雅山,这两座大山已无人能超越了。

作者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只有高中学历,并患有脑瘫,何必对她要求那么苛刻。因身体的原因,她活得实属不易,请多一点儿包容,请多一点儿的悲悯情怀。

字数:1718个。于2020/1/29 星期三 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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