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将 建立合作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合作机构在合作期间 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纳入行业合作机构黑名单
编辑|雨晗 规范辖内小贷公司于合作机构开展贷款业务, 4月1日,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厦门市小额贷款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贷款业务的工作指引(试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该指引所指的贷款业务是指合作机构利用自身在技术、场景、数据、风控等方面的优势,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获客、初筛等贷前服务,由小额贷款公司自主完成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后,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小额贷款资金服务的合作模式。公告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合理控制合作机构数量,不得与具有以下行为的机构开展合作: 4. 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的; 公告提到,各类机构不得通过或参与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此外,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将逐步建立合作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合作机构在合作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纳入行业合作机构黑名单。值得一提的是,指引还提及设立履约保障金专项监管。合作机构为保证按其与小额贷款公司约定履行合作义务而设置的专项保障金。履约保障金由合作机构存入指定被监管账户,该账户应当接受廈门市地方金融协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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