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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云海圣堂 2020-04-03

来源:中国土地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是一件利国利民、利农利工、利乡利城的大事、好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存在的问题

   土地整治的总体形势较好,但各地发展不平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一是土地综合整治的综合程度不够。土地综合整治是个新生事物,就其内涵而言,整治项目工程中应有田、水、路、林、村等诸多内容,但在各地目前实施的项目中,工程仅涉及田、水、路的整治,林、村的整治涉及较少,有整治而无综合。

   二是村庄综合整治规划滞后。村庄综合整治规划也是新生事物,其编制规划尚未出台,规划成果也没有相关标准。土地综合整治规划项目要求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而村庄综合规划成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组成要件,村庄整治规划应怎样规划、规划成什么、规划编制经费如何解决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是政府各部门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土地综合整治涉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村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扶贫开发、电力、通讯、烟草等相关涉农资金的集中使用。目前,由于各自强调本部门利益,部门承诺配套资金难以到位,不能形成合力。如何落实综合整治中的综合配套资金,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是项目实施时协调配合不够。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时涉及到国土资源部门、施工方、监理方、当地乡镇政府、村组、村民等多个方面,协调好了,相互支持,可以形成合力,事半功倍,但在项目实施中,往往各自为政,不注重协调,导致意见不一,配合不够,有时甚至相互制肘,事倍功半。

   五是后期管护力度不够。有些项目验收完成后就万事大吉,移交给当地村组后不重视甚至放弃监管,有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收整治后的土地后只注重“用”而不注重“养”,不重视后期管护,导致土地产能下降,没有充分实现土地整治的作用。

   二、对策和建议

   为切实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把好事办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充分发挥综合效应。只要是围绕实现综合整治目标的所有工程都应列入土地综合整治内容,应与传统土地整理项目有所区别,不能局限于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等工程,诸如农村居民点改造等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工程也应在列。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其它涉农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综合整治,发挥其最大效益。

   二要加快村庄综合整治规划。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首先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农村产业结构,正确引导农民集中建房。

   三要整合资源,解决资金和管理等问题。土地综合整治涉及面广,要整合涉农资金和涉农项目,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涉农资金项目指挥部,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和指挥长,并由书记、县市区长与各乡镇和各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明确奖惩措施,将综合整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项目实施时要成立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监理方、施工方、村组领导、村民代表参与的工作班子,将总体统筹协调、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环境保障、施工方案优化等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总之,要充分发挥项目整合、资金融合、部门联动、综合整治的整装优势。

   四要强化后期管护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后期管护长效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受益主体、贯彻“以用促养、用养结合、谁受益谁养护”方针,指定专人专户对建设设施进行后期管护,同时安排必要的后期管护专项资金或对受益主体收取一定使用费用于后期管护,并建立奖惩制度,对后期管护有功人员,每年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管护不力的要扣罚相应款项,对蓄意破坏基本建设设施的给予严惩,以后整治项目选址要向后期管护较好的区域和地方倾斜,对后期管护严重不力导致建设设施破坏严重的地方不再安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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