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伤事故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时因工负伤或者失踪的; (六)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相关法律知识 妨碍执行军事职务犯罪的工伤认定工伤和解协议工伤认定受理工伤认定范围工伤认定范围职工醉酒导致伤亡的最新工伤认定范围不在认定工伤范围内 (一)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或者在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 (三)原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工伤致残的职工,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在到达用人单位后复发。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之一的,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应当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人员伤亡的; (二)醉酒致人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 相关文献搜索 工伤死亡赔偿协议(律师协议版)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认定办法;军训工作中拒绝参战、逃避征召、突发疾病死亡可申请工伤赔偿工伤待遇协议工伤认定范围合肥工伤认定管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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