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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通,价格上千万的工程款,为什么对方只要3%的普票?

 渐华 2020-04-08

平时在工作中,我们财务人员都喜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作用呢,就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少缴纳增值税。

可我在会计头条APP上看到有人也会遇到对方财务要普票的情况!

这位建筑公司开票的财务人员就不明白了,价格上千万的工程款,为什么对方只要3%的普票,难道他们不抵扣进项税吗?

有人说,因为开票的建筑公司在税局备案成了简易计税的项目,所以只能给对方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情况真的是这样的吗?

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可以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清包工;

(2)甲供材;

(3)2016年5月1日以前的老项目。

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征收率为3%,可以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下)取得简易计税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下发营改增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和营改增培训参考材料的函》(税总纳便函[2016]71 号)附件一《12366 营改增热点问题答复口径》第9问: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时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除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没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那对方为什么只要3%的普通发票呢?那我们就需要考虑对方纳税人的身份等问题:

第一、对方公司目前是小规模纳税人,要了专票也不能抵扣,考虑到建筑工程的标的额一般较大,这种可能性极小,理论上也有存在的可能性,不确定实务中是否真的存在这种情况。

第二,对方公司本身就是简易计税方式,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要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需要做进项税转出,这种情况下,要3%的普票很合理。

第三,对方公司没考虑税收的事情,给发票就行,其实这样,企业是不是就吃亏了呢?提醒会计人员一定要学会站在业务和税务看财务,不能仅仅是拿票做账那么简单!优秀的财务人员必须做到感知政策、熟悉政策、运用政策。

有些财务人员也可以尝试一下改变,从公司角度看待问题,看看是不是处理问题的方式会和从个人角度看待问题不同?最后得到的结果也会不尽相同!

第四,还有其他可能吗?暂时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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