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4日 人生是一部阳光与风雨的进行曲。许多人在风雨中夭折,没有见到阳光。许多人却在风雨中微笑,那时心里就充满着阳光。 群里的朋友:大家周二早晨好! 扩展阅读 第十章:“社来社去”的办学方向(52) 江西共大除 “半工半读”明显的标志外,“社来社去”的办学方向也是其显著的亮点。 以“社来社去”为主的这种多渠道的分配形式与待遇,充分体现了该校符合实际、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特点,大多数共大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表现良好,他们不仅能同社员和职工一起劳动,一起生活,团结互助,搞好生产,而且能和群众一起开展科学种田,开展文化科学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革命和技术革命的一支有生力量。 招生简章 1958年共大创办时招生简章上规定:“学生毕业后,发给文凭,统一分配或自行就业”。这里规定的“统一分配”与当时全日制高、中等专业学校列入国家计划内的“统一招生,统一分配”的含义不同,指的是学生毕业后,由当地政府部门统一安排到垦殖场、农场、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生产队,参加一年以上的生产劳动,然后根据其政治表现和劳动好坏正式安排工作。可以安排到垦殖场、农场和人民公社直接从事生产劳动,也可以根据需要,将一部分毕业生安排到基层农、林、水等企事业单位、垦殖场、农场和人民公社作技术人员和基层干部。 毕业生的工资待遇,不作统一规定,按所在的不同岗位,具体评定。凡分配在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和垦殖场、农场工作的,按所在工作具体评定;凡分配在垦殖场参加劳动的,按同等技术工人和农业工人待遇;凡分配在人民公社担任工作的,同基层干部一样,实行定工生产,定额补助;凡安排在公社生产队直接参加生产劳动的,其劳动报酬同普通社员一样,实行评工记分,按劳取酬。 第一个招生简章虽然没有十分明确提出“社来社去”的概念,但对学生毕业后不包分配,不吃皇粮,绝大多数要回到农村做一个有文化、有科技知识的新型劳动者和不脱产的农民技术员或基层干部的去向,是十分清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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