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八百年前发生在卫辉的惊天盗墓大案 闲话汲冢书 □王建德 西晋初年,汲郡(今河南卫辉)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那就是汲冢书的出土。随着一座战国时魏王的墓葬被盗,在墓中沉睡了五百多年的一批竹简上的古书得以重见天日。它的发现,对我国古代的历史、文学、文字学等方面的研究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汲冢遗址位于今卫辉市孙杏村镇娘娘庙村南200米处,自东至西共有七冢,为战国时期魏国墓葬群。《汲冢书》即出自其中第三号冢的魏襄王墓中。《汲冢书》是指其墓葬里发现的竹简内容的总称,共十六种七十五篇,现在编年体史书十三卷,后人称之为《竹书纪年》。这是我国古代的一批重要文化典籍,也是为数不多的没被秦始皇烧掉的史书,史学界把它与西汉武帝时从孔子旧宅夹壁中发现的古文《尚书》《礼记》《论语》《孝经》等,殷墟发现的甲骨文、敦煌发现的藏经洞,同誉为我国文化史上的“四大发现”。 要认识这部古书的价值,我们首先应该对它的出土情况和事理过程有个大致的了解。据《晋书 武帝纪》载:“晋武帝咸宁五年(279)十月,汲郡人不准(人名)盗发魏襄王冢,得竹简小篆古书十余万言,藏于秘府。”《束暂传》则说是:“太康二年(281),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得竹书数十车。”两种说法看似矛盾,实则侧重点不同,咸宁五年是该书发现时间,太康二年是派人开始整理的时间。不过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盗墓者确系汲郡人不准所为。 不准是人的姓名,音应该念作否彪。 …… 《汲冢书》确实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发现,有个成语叫汲冢鲁壁,足以说明人们早已将它视为瑰宝。特别是其中的《竹书纪年》,在对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和时限的认定方面,更有着别的文献难以替代的作用。正是由于它重要的史料价值,国家“九五”科研项目“夏、商、周断代工程”将它作为首要的历史典籍作以辅证。比如把夏朝的统治时间定位在公元前2070年至1600年间,就是依据了《竹书纪年》的记载而确定的。 现存的汲冢在1967年平整土地时已被平掉,曾经的墓冢之上如今已长满一茬又一茬庄稼。只有一些老村民们对遗址的大致方位似乎还略知一二。至于其余六个墓冢里还有何物,这恐怕只能是个谜了。只是传说着,在很早以前,方圆百里谁家有红白喜事需用宴席瓷器时,只要写张单子在冢前一烧,物品就到齐了,用完送去就完事了。后来有人贪图小便宜私藏了一些,送去的不够数,从此就再也不灵了。还有人说,夜里在墓冢周围曾发现过浑身闪光的金马驹,还不止一匹。显然,这都是那些吃饱了没事干的人瞎编的。 不过,我总在想,这人呐,还是应当有所敬畏的好,比如对自然的敬畏,对文化的敬畏,对传统的敬畏。常言道:“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讲得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我们总是天不怕地不怕,那这个世界上又不知会冒出多少“不准”来呢。尤其是文化,它更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能穿透厚厚的历史,包括那些竹简墨卷。无论风云怎样变幻,不管岁月如何更替,不变的只是文化的光芒。一个时代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文化属性和文化表情,历史才能够被我们长久记忆和深深收藏。世上任何物欲的东西,大都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就连石头也会风化。因为物质只能满足人们的口腹之需,而文化精神却能健全我们的心魄。反之,你挣得钱再多,吃得再好,生活也就只是活着,那还有劲吗? (摘自王建德散文《闲话汲冢书》) 来源微信公众号卫辉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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