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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船山对《潜虚》与《洪范数》的批判

 昵称14979747 2020-04-15
    明清之际兴起了一股象数易学的批判风潮,以黄宗羲《易学象数论》、黄宗炎《图书辨惑》、毛奇龄《河图洛书原舛编》、胡渭《易图明辨》等为代表。对于以上学者和专著以及图书学批判的整体风气,学界都有了充分的讨论。不过,王船山作为明清之际的重量级学者,对图书学的理解和态度比较复杂,需要放在明清思想的转折以及船山哲学的整体脉络中来了解。

  船山竭力批判了京房为代表的卦气说,邵雍的先天之学,魏伯阳的丹道学以及扬雄、司马光、蔡沈的学说。其中扬雄、司马光、蔡沈的易学,主要体现在模拟《周易》上,船山对此的批判可以说最为激烈、不遗余力。对这些批评的考察,有助于我们全面理解船山易学以及明清之际易学的面貌。

  一、拟《易》之作

  传笺故训是经学的基本形式,在此之外,“拟经”也是一种形式。《周易》本为卜筮之书,拟《易》的著作便会仿作新的占卜内容和程式,这会进一步导致占筮的泛滥。因此船山对此类学术的批判不遗余力。他总结这一类拟《易》之学说:

  如扬雄《太玄》、司马君实《潜虚》、蔡仲默《洪范数》之类,臆见之作。①

  在汉代,拟经莫过于扬雄。他拟《离骚》而作《反离骚》,拟《论语》而作《法言》,至于他拟《周易》而写的《太玄》,则尤为殚精竭虑之作。

  《太玄》可以说集中代表了汉代易学的成就。徐复观直接认为,“《太玄》是卦气说的发展”②。郑万耕指出:“《太玄》是孟京易学进一步哲学化、理论化的产物。”③《太玄》以八十一首七百二十九赞配一年,犹孟京易学以六十卦三百六十爻配一年。不同的是,易卦一卦主六日七分,而《太玄》一赞主半日,一首主4.5日,于是八十一首主364又1/2日。这与一年之数有差距,为足一年之数,扬雄附踦、嬴二赞,这其实是在模仿《易》乾坤二卦的用九用六二爻。问题在于:扬雄所欲附会充足的岁实之数,到底是古《四分历》,还是《太初历》或《三统历》,还是只取一个大致的数。扬雄在《太玄》中并未明言。据扬雄《玄图》所定一赞直半日,则踦、嬴似亦当直半日,合之得365又1/2日,这样显然又超过了365又1/4日。司马光注则以踦当半日,嬴当1/4日④;而又有人以为八十一首合踦、嬴二赞为365又385/1539日,与三统历合⑤。其实这三种说法在扬雄本书中都没有直接的根据,而最后一种说法,是依据“《太玄》据《三统历》而作”的观点所作的倒推。《太玄》据《三统历》,《汉书》本传有说明:

  其用自天元推一昼一夜阴阳数度律历之纪,九九大运,与天终始。故《玄》三方、九州、二十七部、八十一家、二百四十三表、七百二十九赞,分为三卷,曰一二三,与《太初历》相应,亦有颛顼之历焉。⑥

  班固说的比较含糊。首先,他认为《太玄》与《太初历》相应,并未直接指《三统历》,虽说就一些基本的数据来看二历法相同或相似,但有学者指出二者仍有差别⑦。其次,班固所说的“与太初历相应”并未说明到底是整个《太玄》“方、州、部、家、赞”的结构与《太初》相应,还是岁实等基数与《太初》相应⑧。再次,文中说《太玄》亦有《颛顼历》的遗存,它到底遗传了《颛顼历》的哪部分,亦没说清楚。因此,我们并不能确信地说它所根据的岁实就是《三统历》的365又385/1539日。

  《太玄》的八十一首,其排列方式及规律,可以从上画往下来看。第一画分-、--、---三种,而此每一画下复生三种,以至于四重,亦即一分为三,三分为九,九分为二十七,二十七分为八十一。这种排列是具有严格规律性的,而八十一首即依次序排列。另一方面,扬雄为了安排卦气说,便根据孟京卦气的卦名次序去排列八十一首的首名。换句话说,八十一首的爻画排列是根据数理的逻辑体系,八十一首的首名排列是根据名字的含义来比照卦气体系。

  《太玄》模仿《周易》而作,到了宋朝,司马光又模仿《太玄》而作《潜虚》。虽说《潜虚》与《太玄》皆是仿作,然而其性质是不同的。《太玄》仿《易》,其爻画成卦的方式都是一致的,只不过一是两种爻画,一是三种爻画;而《潜虚》则直接把古代以筹计数的符号拿来使用,且它相当于易之“卦”、《玄》之“首”的“名”,构成是两位的,亦即不过是两个1~10的数字按照一定规律的组合。其《气图》,若把算筹转化为数字,正是《玄图》,亦即后来的《河图》;其《名图》,则是仿照《卦气图》与《太玄》的卦气而作;其五十五名的排列顺序,亦模仿《太玄》,以卦气为序。最近陈睿超进一步研究了《潜虚》数字排列的规则及其价值义涵,可参考⑨。

   

  宋代拟《易》之风盛行,除了司马光《潜虚》拟《太玄》,到了南宋,又有蔡沈拟《易》而作《洪范皇极内篇》,此书又名《洪范皇极内外篇》《洪范数》⑩。观此书的名字便可知它与《洪范》有关,而洪范学在宋代又常常和《洛书》联系在一起。此书亦正是以《洪范》之数,亦即宋人所谓《洛书》之数来仿《易》推衍的作品。《河图》数十,《洛书》(或《洪范》)数九,故此书以自一至九之数作为基础。而《潜虚》是以1~10的数字分为两位来组合成一“名”(卦);类似地,《洪范数》亦在两位上排列组合1~9的数字来形成81“数”(卦)。《潜虚》与《洪范数》都是用算筹表示数字。不同的是,《洪范数》基于重卦思想,两位上1~9的数字随意组合,因此有9×9=81“数”;《潜虚》则右位的数字为基准,不允许每一行左位的数字超过右位,所以1~10的数字只能出现55种组合而非10×10=100。

  为了进一步体现“准《易》”的特色,《洪范数》还专门附了“范数之图”:一方面,此图外圆内方,以仿《易学启蒙》所列伏羲六十四卦方圆图;一方面,此图又配以节气,仿《卦气七十二候图》及《潜虚》的《名图》。有学者还指出,《洪范数》每数的名称皆杂取《周易》《太玄》《潜虚》等数家而成(11)。元代吴澄则特别指出了它与《潜虚》的关系:“《皇极内篇》之作,盖拟《潜虚》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之小数,如算法之竖一横五者,与《潜虚》同也;九九八十一之大数,如二气之左右相合者,与《潜虚》同也;吉凶悔吝休咎灾祥平之九占,如以吉凶臧否平五者之遇为命者,又与《潜虚》同也。其起数之自,则取《洛书》之九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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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船山对拟《易》之作的批判及其根据

  船山对扬雄的《太玄》甚为痛恨,认为“乃其尤倍者,则莫剧于《玄》焉”,他具体批评道:

  其所仰观,四分历粗率之天文也;其所俯察,王莽所置方州部家之地理也。进退以为鬼神,而不知神短而鬼长;寒暑以为生死,而不知冬生而夏杀。方有定,而定神于其方;体有限,而限《易》以其体。则亦王莽学周公之故智,新美雄而雄美新,固其宜矣。(13)

  船山认为《太玄》所据为《四分历》,并且认为四分历粗略草率。我们前面已经分析过,《太玄》所据并非全然是《三统历》;而其以八十一首配一年,实际与孟京卦气所据《四分历》类似。正是因此,船山才说扬雄根据的是《四分历》。至于《四分历》的水平,较之后来修的历法如《大衍历》《授时历》等自然有差别,《汉书?律历志》说汉初的情形:

  以北平侯张苍言,用《颛顼历》,比于六历,疏阔中最为微近。然正朔服色,未睹其真,而朔晦月见,弦望满亏,多非是。(14)

  历家是在《易》的原理之上结合天体运行规律和实地观测、数字运算来不断地丰富、发展更为精密的历法,《易》数只是推历的一个起点而已;而以律历解《易》的学者则是利用历学家已有的成果,又附会《易》数,既于历法无补,于易学也是一种伤害。船山还指出,《太玄》为了凑足一年之数,“赘立《踦》《赢》二赞,均皆无可奈何而姑为安顿也”(15)。因此他把《太玄》连同京房易学一起批评。

  至于船山说《太玄》的方州部家乃效法王莽的区划设置,则是船山失考。这个说法在时间上并不成立。据杨福泉的判断,扬雄草《玄》在哀帝元寿元年(2B.C.)(16);而王莽的类似区划,乃在新莽三年(11年),其诏书谓:“东岳太师立国将军保东方三州一部二十五郡;南岳太傅前将军保南方二州一部二十五郡;西岳国师宁始将军保西方一州二部二十五郡;北岳国将卫将军保北方二州一部二十五郡。”(17)而且此种区划与《太玄》也不完全一致。

  船山对《潜虚》的批评是:

  卦言乎象,爻言乎变。故四千九十六,从人事之类以取决于阴阳,《元包》《潜虚》,录卦而废爻,方有涯,体有定,则将使人事之理有静而无动,守不流之仁,而无旁行之智也。(《周易外传》,第999页)

  按《潜虚》五十五名,以两个数字组合为一“卦”,虽有类似的“卦辞”和“爻辞”,但一卦七条爻辞,根本不能从卦象来表现;《元包》连爻辞也废去,只编了诘屈聱牙的卦辞与传,故船山批评它“录卦而废爻”。《周易》则不同,它每一卦的卦辞是对于六爻所构成卦象的整体判定;每一条爻辞,则皆是基于此爻在整体一卦中的位置及其与他爻的关系而断定。这是船山“彖爻一致”的思想脉络。而《潜虚》爻不合彖、《元包》有彖无爻,皆与此相违背。而且,爻是表示变动的,所谓“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而《潜虚》仅有占成的一卦而无爻的变动,因此属于一种固定的死物,与《周易》“变动不居,周流六虚”的神妙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它根本不能拟象大化流行之无方多端。

  船山又批评道:

  若夫有径―而无竖│者,天地之际甚密,不可以上下测。测之以竖者,《太玄》《元包》《潜虚》之所以成乎其妄也。太极之有十,浑成者也。非积而聚之,剖而析之也,而何所容测焉?(《周易外传》,第1017-1018页)

  “测之以竖”指的是如《太玄》《洪范数》等以算筹如“│”等来表示卦,与《易》爻的“―”有区别。而《太玄》《元包》都是用“径直”而不用“竖”的,故此处不宜再连带《玄》《包》一起批评。以“│”“―”的区别来加以批判,这又是一种形象化的说法。船山要表达的意思无非是《易》数根源于太极之数,而太极之数自一至十浑然而成,不可分析;若《太玄》《元包》《潜虚》则是一种分析、框架性的思维,这对于测浑然的太极之数是行不通的。

  船山批评《洪范数》谓:

  《畴》衍《洛书》,而七十二之位,不能摩荡于风雷水火之变,是冬无燠日而夏无阴雨也,尧、汤不异治而政教不合施也。建一极以准福极,则无知命之变迁,而亦无敦土之繁备也。(《周易外传》,第999页)

  所谓“七十二之位”似不确。船山在《思问录》中曾提到蔡沈的“九九数图”,观此段文字,亦当为“九九数图”,即《九九圆数图》也。此图分八十一“卦”入一年之中,配以二十四节气,成为一个固定的圈子,这就不能体现天地的变化。《尚书?洪范》第八庶徵列举了五种气候现象:雨、旸、燠、寒、风。在《洪范》看来,这些气象在一年中固然有一个大致的、应然的秩序,但是亦会因着人的行为的善恶而有变动。蔡沈之图这样一个严格固定的图,与《洪范》是不合的。《洪范》提出了“五福六极”,亦即人类的五种福报和六种祸事;而蔡沈之术仅试图用一种数字来把五福六极的整个人类命运加以统摄,这显然是把人们的命运固定化和简单化,是不符合实情的。 

  三、船山对三家筮法的批判

  术数历来比较盛行,它不仅在民间,且影响到士人和上层社会各种领域。到了明清,此风尤为盛行。据宫宝利的研究,彼时主要的术数门类有风水、相术、占梦、测字、择吉、扶乩、六壬、遁甲、占卦等。上至皇帝,下至臣庶;大到国家洪猷,小到个人升迁、举业成败、获利多少,皆托问于各种术数。(18)船山家乡的巫术淫祠之风尤其严重。清朝修的《清泉县志》载:

  庶民家堂必设福神,以儒释道称三教,以先祖之榜列于左右,其右列营魈之神。僧道所居寺观之内,亦另有云霄祠庙。士夫明理者则必矫其俗焉。楚俗尚鬼,颇多巫术,其符大厌刑。功令治之极严,而祇禳灾疢俗不能尽绝。凡病者多疑鬼物为祟,必邀巫禳之。幸无夭札,三年五年大召巫击鼓杀牲,所祀之神其名号多非世俗所常见。(19)

  面对整个社会和时代的巫术风气,船山从正统儒学的立场出发,要对渗入《周易》诠释中的术数系统进行清算。历史上尚“占”的有多家:一是京房系统,一是拟《易》系统,一是民间方术。

  《太玄》《潜虚》《洪范》等一类拟经的著作,我们前面已经探究过它们的象数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它们的体系并不仅仅为了展示宇宙和人类社会的结构、原理,或者说仅仅用以“学”;而且是要给其相应的卜筮做铺垫。因此,这些拟经都具有“占”的指向。

  比如,《太玄》有专门的占法。相对于《周易》的“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太玄》以36为基数,用33来占;相对于《周易》的“揲之以四”,《太玄》揲之以三。揲完左手之策以后,复揲右手之策,以三揲之,所余之数,在十以下,必为七、八、九(20)。七为一画,八为二画,九为三画。若重复四次,则得一首。

  《洪范数》的占筮方法亦用五十根蓍草,虚一、分二、挂一,这都是模仿大衍筮法。然后揲之以三,则是模仿《太玄》筮法。第一次揲的余数为纲,第二揲的余数为目,皆1~3(21)。因此会有九种配合,故有九个数(22)。然后重新揲两次,会得到另一个1~9的数字。这样就成了八十一数中的一“数”An。按照相同的方法再揲四次,可以得到另一个“数”Bn。这类似于先求本卦,再求之卦,于是得到An之Bn;《洪范数》专门列了(A1……A81)×(B1……B81)的6561种情况,以类比于《易学启蒙》中64×64的4096变。对6561中的每一种情况,《洪范数》还都列了吉凶咎吝等占辞。可见,这部书完全是以洪范之数来进行占卜的著作。

  船山对《洪范数》有激烈的批评,这不仅仅体现在他诠释《周易》的作品中,更集中体现在《尚书引义》中。因为《洪范》是蔡沈立说的基础,故船山集中在《洪范》一篇详辨蔡沈之非。

  首先,船山直接指出《周易》与《洪范》根本是性质不同的著作,因此衍生的用途也不一样,所谓“《易》先象而后数,《畴》先数而后象”(23)。象最初是天地自然的法象;而数则与人的思维形式或心灵结构有关,因此涉及人为的领域。那么,《易》便是由对天道的理解来教戒人的行为,而《洪范》则是以正义的行为来符合天。职是之故,《易》可以占,而《洪范》直接讲述治理的大法,不可以用来占卜;而蔡沈却欲依据《洪范》之数来构建一个占筮体系,从根本上就错了。因此船山说:“《易》可筮而畴不可占。不知而作,其九峰蔡氏之《皇极》与?”(《尚书引义》,第338页)

  船山信《河图》画卦之说,而《洛书》又是《洪范》九畴的基础。因此,他亦从《图》《书》之别来说明二书性质不同:《河图》数十,代表了天道的大全;而《洛书》数九,代表了人道的局限。因为人道有缺,所以要通过人为的努力来合于天道。因此,《易》要听之于鬼谋,而《洪范》则直接规定了人道的秩序。《周易外传》也讲到过这个问题:“是故《畴》成象以起数者也,《易》因数以得象者也。《畴》,人事也,而本乎天之自然;《易》,天道也,而行乎人之不容已。《畴》因《洛书》,起九宫而用阳;《易》因《河图》,以十位合八卦而用阴。”(《周易外传》,第1080页)

  具体地,船山又从三个方面批驳蔡沈之术的不合理:“是以知蔡氏之《皇极》,于象无当也,于理无准也,而于数固无合焉。”(《尚书引义》,第342页)

  所谓“于象无当”,指的是《洪范数》仅仅用数字记号来表示每一“卦”,这与《周易》的卦爻画既是数又是象的性质不同。《易》之阴阳爻固然可以表示数,阳爻一而函三,阴爻中阙一而为二;同时它们这些爻画所组成的卦,又具有“象”的意义。比如乾卦作为天、作为万物之本,是可以被卦象直接体现出来的:六爻皆阳,象征积阳而成天。但《洪范数》最开始的“||”,只具有数字的意义,不具有“象”的意义而与其卦名“原”相发明。当然,蔡沈自己意识到了,所以才说“《易》用象而畴用数”(24)。

  所谓“于理无当”,指《洪范数》自一一而推以至于无穷,“往而不返”不合于大化流行的道理。船山认为,这类似于《老子》“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思维方式。具体来说,蔡沈以律吕合他的《洪范》之数,自一而积算至43046732(即9^8),并以之配一年的节候。那么,接下来呢?“抑明年冬至复益一以趋大雪者,可有八千六百九万三千四百四十二邪?自有甲子以来,至于今日,穷天下之算,不足以纪之矣。”(《尚书引义》,第345页)由此可见,蔡氏之术“为戏而已”。

  所谓“于数无合”者,谓《洪范数》筮数之不合理。当然,在船山看来,这还是本于《老子》之说。其谬有三:第一,老子说“一生二,二生三”,三或可以由圆周率的“径一围三”而得,然而二绝对不会生出三来;第二,径一围三其实是不准确的,因为祖冲之的圆周率是“七而差一”(25);第三,即便《洪范数》的“径一围三”可行,但是它占筮的基数却同于《周易》的大衍五十,这是“径一围三”之数绝对得不出来的。《洪范数》的占筮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以五十为基数,而揲之以三,这样似乎显得不伦不类。因此船山说“《易》以开方立,则统壹于开方。《皇极》以径围立,则当统壹于径围,而其筮也,蓍策亦五十,不可得三而围之也。虚一不用,亦用四十九,亦不可得而三围之也。以径围立法,而中乖于径围,则既驳杂而不成章,又况归奇有用,而过揲无足纪,为弃其实而徇其余哉!”(《尚书引义》,第347页)他进一步批评其筮法:“其尤疏者,两偶之挂十三而谓之二,两奇之挂七而谓之一,一奇一偶之挂十而谓之三。取法无征,合数无准,奚当于函三之义哉?”(《尚书引义》,第347页)船山此处列举的几个数字所表现的筮法,与我们前面所举韩邦奇阐释的《洪范数》筮法以及明朝刊行的《洪范皇极内篇》小注“初揲再揲”之数不符,不知船山何所本。不过,我们却可以由《尚书引义》的这几个数字推出船山所理解的筮法来。我们知道,朱子的筮法谓之“挂扐法”,因为他所用的是挂扐数而非揲数;而其所谓的“奇偶”是由数中含有几个4来定奇偶,乃指4、5为奇,8、9为偶。类似地,船山理解的《洪范数》筮法所谓奇偶,即是由挂扐数中含有几个3来定奇偶。50筮数,虚一、挂一、揲三、归奇于扐,再揲三归奇,此时的挂扐之数,非7(1+3+3)即4(1+2+1),此第一变;复以此法揲其余数,则此时的挂扐之数,非3(1+1+1)即6(1+2+3),此第二变。《易》有三变,而《洪范》仅用两变。3、4为奇,6、7为偶;故占筮的结果,7、6谓之两偶,4、3谓之两奇,7、3或4、6谓之一奇一偶。又据《洪范数》“两奇为一,两偶为二,奇偶为三”(26),故船山曰“两偶之挂十三而谓之二,两奇之挂七而谓之一,一奇一偶之挂十而谓之三”。在船山看来,这是变乱奇偶,方法也是荒谬的。不仅是筮法,船山还批评《洪范数》占筮之后的取数。前文已提到,《洪范数》以初揲得一二三为纲,次揲得一二三为目为用;以纲乘目,纲之1得1、2、3,纲之2得4、5、6,纲之3得7、8、9;亦即挂扐之和7、13、10分别生出这三组数——13比10多,所覆盖的用却比10少,所以船山说“三四十二之多,覆得四五六之用;三三如九之少,覆得七八九之用”,这实在是“大小忒矣”(《尚书引义》,第347页)。同时,这种以一管三的情况,导致“二(目)可谓之一(纲)”“五(目)可谓之二(纲)”“八(目)可谓之三(纲)”,变乱奇偶,于是“阴阳乱矣”(《尚书引义》,第347页)。

  经过这三方面的批评,船山认为蔡沈的《洪范数》乃以小术乱大道,与鸡卜等江湖方术本质上没什么不同。他总结蔡沈的《洪范》之术道:

  借径于扬雄,窃法于刘歆,得师于老子。托始于径围,中滥于开方;略密率之参差,就方田之疏算;裁多使少,乱偶以奇,限以岁时,迷其往复;似律而无半倍之用,似历而无盈缩之差。固矣哉,九峰之为数也!宜其不足以传矣。(《尚书引义》,第348页)

  因《洪范数》与《易》有关,船山在诠释《周易》的时候也不时地对蔡沈加以批评,如说“蔡西山以术破道”(《周易内传发例》,第682页)。

  明清之际,比较注意《潜虚》和《洪范皇极内外篇》而加以批判的,除了船山,还有黄宗羲。与胡渭相比,显然船山与黄宗羲对理学系统的图书之学更加关注,也更加有同情之理解与深刻之批判。因为《洪范皇极内篇》收在《性理大全》中,是朱子学之图像化部分的代表。而船山又将《太玄》放在一起加以批判,是因为他已经注意到,《太玄》这样一部看上去索隐行怪而似乎被幽僻湮没的著作,对宋代的图书易学其实有着极大的影响力。船山的批判,更加彰显了他对《周易》的定位和认识。他认为《周易》即是最精醇高明的占筮系统和义理系统。这个系统,充分体现了人谋与鬼谋、典常与变动、可预测性与不可知性的张力与统一。而拟《易》之作,不论如何繁复,都免不了机械决定论的弊病。那些作品,已经完全没有了人谋,消解了人的主动性,并变成了纯粹的卜筮之书。这与船山提倡的“即占即学”和“得失吉凶一道”是完全相背的。他的批判,也与其道器合一的本体理论相一致(27)。我们由此可以看到,船山的批判,背后有一贯的义理系统作支撑,并非从考据的方面来判定谱系而已。他还推崇《太极图》,并重新阐发《河图》画卦的道理。这都可见,他对于图书学的判定一以义理为是非的标准,而与毛奇龄、胡渭等人不同。我们由此认为,船山的看法较之毛奇龄等更为深刻和公允。至于他对《河图》《太极图》的看法,笔者将另有文章加以考察。

  注释:

  ①[清]王夫之《周易内传发例》,载《船山全书》第1册,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第649页。下引该书,仅随文标注书名与页码。

  ②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95页。

  ③郑万耕《扬雄及其太玄》,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第67页。

  ④[宋]司马光《太玄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176页。

  ⑤郑万耕《扬雄及其太玄》,第25页。

  ⑥[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575页。

  ⑦张培瑜等《中国古代历法》第四章第二、三节,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第259-300页。

  ⑧黄开国指出《太玄》与《太初历》或《三统历》相应的几点:一是《太玄》天、地、人三卷与三统相应;二是“一阳乘一统”与《三统历》三统皆自冬至始一致,三是一岁之数相合。(黄开国《扬雄思想初探》,成都:巴蜀书社,1989年,第77-79页)按:黄先生以《太玄》一年岁实为365又1/2日,根本与《三统历》不合;前两点基本是对的。

  ⑨陈睿超《〈潜虚〉体图对天地之数问题的解答及其价值奠基意涵》,载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所《“经史传统与中国哲学”(2017)学术会议论文集》。

  ⑩《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永乐大典》及《性理大全》皆作《洪范内篇》,惟熊宗立注本以论三篇为内篇,数八十一章为外篇。考是书数八十一章拟《易》六十四卦,当为内篇;论三篇拟《易》《系辞》《说卦》等传,当为外篇。今各本皆以论三篇列于前,而八十一章列于后,伦序颇为不协。疑《性理大全》与《永乐大典》同时纂辑,所据同一误本,未及详考欤?……又考王应麟《玉海》载此书名《洪范数》,王圻《续通考》作《洪范皇极内外篇》,朱彝尊《经义考》作《洪范内外篇》。今详考其书,当以《续通考》所名为是。”([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918页)按真德秀《九峰先生蔡君墓表》:“其于《洪范数》也,谓‘体天地之撰者《易》之象……’”(《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42,第7b页)《宋史?蔡沈传》因之(参见[元]脱脱《宋史》,第12877页)。元人黄镇成《尚书通考》亦谓:“九峰作《洪范数》,亦但推衍九宫,乌睹所谓洪范之事哉!”([元]黄镇《尚书通考》,元至正刻本,卷10,第5a页)吴澄《易纂言外翼》则称《洪范皇极内篇》。王应麟及真德秀离蔡沈不远,所言比《续通志》可信。然则此书本名《洪范数》,或有别名曰《洪范皇极内篇》,而《性理大全》《永乐大典》因之;后人又分为内外耳。四库馆臣所言不确。

  (11)陈良中《蔡沈〈洪范皇极内外篇〉义理研究》,载《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

  (12)[元]吴澄《易纂言外翼?易派第十二》,北京图书馆藏刻本,第54b页。

  (13)[清]王夫之《周易外传》,载《船山全书》第1册,第999页。下引该书,仅随文标注书名与页码。

  (14)[汉]班固《汉书》,第974页。

  (15)[清]王夫之《思问录》,载《船山全书》第12册,第442页。

  (16)杨福泉《扬雄年谱考订》,载《绍兴文理学院院报》第26卷第1期。

  (17)[汉]班固《汉书》,第4142页。

  (18)宫宝利《术数活动与明清社会》,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年。

  (19)《清泉县志》卷二,第11b页,乾隆间修同治刻本。

  (20)因为右手之策揲之以三,所余之数亦必为1、2、3;故若不揲至最小余数,而取其最大一位数,则有3×2+1=7,3×2+2=8,3×2+3=9。《太玄论》说:“又三数之,数欲尽时,至十以下,得七为一画,余八为二画,余九为三画。”(《太玄论》,四部丛刊影宋本,第8页)

  (21)《洪范数》对筮法言之不详,韩邦奇之说可作参考:在49策分二、挂一于左手,然后三揲之;以右手数左手之策,余数归于扐;再以左手数右手之策,亦有余数。左手扐数与右手扐数组合只能为1/2,2/1,3/3这三种情况;而所挂之一加在左手扐数上,于是变为2/2,3/1,4/3这三种情况。3/1为两奇,故为1,2/2为两偶,故为2,4/3为一奇一偶,故为3。以上是初揲。再揲利用初揲的余数,亦即42或45,再经过相似程序,则有1/1,3/2,2/3这三种情况,加所挂之一,则为2/1,4/2,3/3,亦据其奇偶而得1、2、3之数。(韩邦奇《洪范皇极图解》,载《四库存目丛书》子部第57册,第723-725页)黄宗羲《易学象数论》所述与之相同,亦可参照。

  (22)设前数为纲,后数为目,则有1-1,1-2,1-3,2-1,2-2,2-3,3-1,3-2,3-3九种组合。

  (23)[清]王夫之《尚书引义》,载《船山全书》第2册,第338页。下引该书,仅随文标注书名与页码。

  (24)此船山约述蔡沈之说,盖本于《洪范数》原文“卦者阴阳之象也,畴者五行之数也”(《性理大全》卷二十四,第17a页)。

  (25)船山此处自注说:“以围三为径一者,方田粗率耳。用祖冲之密率校之,则七而差一。”此处“七”,岳麓本据抄本作“九”,非是。按《隋书?律历志》载祖冲之圆周率:“密率,圆径一百一十三,圆周三百五十五。约率,圆径七,周二十二。”(《隋书》,第388页)七而差一,即若直径为七,圆周约二十二,比“径一围三”多一。“方田”者,《九章算术?方田篇》首用径一围三之说,其曰:“今有圆田周三十步,径十步。”(《九章算术》,《四部丛刊》本,卷一,第12b页)

  (26)[明]胡广《性理大全》卷二十四,永乐刻本,第31b页。

  (27)周广友《王夫之“道器合一论”中的形而上学》,载《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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