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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丧葬文化:宋元(3)

 苏家酒窖 2020-04-15
中国丧葬文化:宋元(3)

上一期文章我们介绍了宋代流行的火葬习俗,以及一些士大夫对火葬表现出的忧虑,那么元代时期火葬是否就不再流行了呢?事实上,元代火葬习俗更为兴盛,大都更是最为兴盛的地区之一。“火”直接烧到天子脚下却没被阻止,反而如此旺盛,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火葬习俗已经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紧紧联系在一起,无法通过几道禁令或者贴几张告示禁止了。

元大都城墙遗址

元代丧葬习俗中比较鲜明的特征除了迅速发展的火葬之外,是极为流行的墓祭习俗,元初吴澄曰:“近世俗人之家,祠堂之外,墓所庵堂及寺观又立祠,以奉祀之多,似若加厚其亲矣。

元代的墓所建祠,同建于家的祠堂一样,皆为民间祭祖的风俗,属祠堂制度的一种。墓祠一般建于墓左,其中立有神主。当时宗庙制度废,幸好冢舍中还有神主牌位,这样每逢相应时节还能够顺利进行祭祀。当然,在“冢舍”中供奉和祭祀神主不同于一般岁时节日在墓下供祭品、烧香、烧纸钱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墓祭,而与“祠堂”祭祖类似。

墓祠通常还会置设有一些墓田,由宗子主持,供祭祀等用,墓田为族人所有,不得典卖。与现代生活家庭中每个人都是独立个体的常态相比,我们可以体会到封建时代家族式的生活状态。

祠堂

对于元代盛行的墓祭,当时士大夫议论颇多。一种看法认为,墓祠祭祖不符合儒家礼制。

如元初理学宗师吴澄指出:“近世人家非有旨不得立庙,祠于家者,止曰祠堂;或屋于墓所,而名亦祠堂,非也,盖墓有展亲而无祭祀。”;另一种观点认为,墓祭虽不见于古礼,但是礼以义起、以情起,与儒家提倡的礼在精神上并不相悖,应当允许实行。

常建华先生在《元代墓祠祭祖问题初探》一文中指出:“墓祠为祭祖而设。之所以设在墓所,更便于表达对祖先的怀念;祭田也是为祭祖而设,墓祠及其附设的田产是祖先崇拜的产物。”

除夕祭祀

可能有读者会产生困惑,墓祭只是一种仪式,没见对其他人有什么影响,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争论不休呢?难道士大夫们平时不忙工作就争论这个?

归根究底,墓祭也好、祠堂祭祀也好,这些祭祀的出发点都是子孙后代为了纪念他们的祖先,向前人表示追思,寻求庇佑,期望后代能够成长成材、家族能够兴旺的不同方式。可是如果我们联系一下当时的时代背景,就会发现,这是对封建礼制的挑战。

一群平民百姓竟然在创建新的制度,这怎么行?小编在介绍火葬的推动者时曾经提到过这样一群人——富而不贵的人,他们推行火葬是因为土葬仪式的规格被严格限定,如果活在在21世纪或许还能“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但是在当时,有钱但没地位的大款不仅门口的台阶不能太高,死后的墓也只能和那些穷酸百姓一个规格。因此他们希望通过推动新兴的火葬习俗来达成能够铺张浪费的目的。

反对墓祭不是目的,要反对那些不合礼制的事物,维持统治者的权威,从这个角度看,儒家士大夫们的行为就顺理成章、合乎逻辑了。

火葬也好、墓祭也罢,这些行为是否是封建时期劳动人民突破封建礼制束缚的尝试之举呢?欢迎读者们在留言区发表自己的看法与小编讨论哦。

墓前祭祀

最后小编要介绍的是元代蒙古族的丧葬习俗。

《元史●祭祀志》这样记载:“凡帝后有疾危殆,度不可愈,亦移居外氈帐房。有不讳,则就殡殓其中。葬后,每日用半二次烧饭以为祭,至四十九日而后已。其帐房亦以赐近臣云...送葬官三员,居五里外。日一次烧饭致祭,三年然后返。”

蒙古人中比较流行的习俗是“刳木为棺”。所谓“刳木为棺”,据郑思肖《心史●大义略叙》所说,就是把一根大木头从中间破开再挖空内部,大小仅容得用马皮包裹起来的尸体(即“马革裹尸”),然后再把木头合上。黄清曾评价称元代蒙古族葬俗非常简单,不用披麻戴孝放声痛哭,也不用高大的陵墓与彰显主人生平事迹的墓碑,不过“饮酒食肉尤所禁,见新月即释服”。元世祖忽必烈时的大臣玉昔贴木儿死后,就是刳香木为棺。

元世祖忽必烈

元代蒙古贵族的葬法颇为奇特,流行葬后灭迹、不留坟冢的习俗。叶子奇《草木子》卷三曰:“元世葬法,深埋之后,用万马蹴平,俟青草方解严,则已漫同平坡,无复考志遗迹。”即使到了平原地区,他们依然实行这种葬法,1990年,考古发掘队在西吕庙遗址内发掘出元赛因赤答忽墓,深埋于地下198米处,是洛阳市及全国较深的古墓。

元代蒙古族葬俗的另一个特点是仍然存在辽、金时盛行的“烧饭”习俗。

“烧饭”,顾名思义就是用火焚烧食物。“烧饭”始行于契丹,是当时祭奠死者的重要习俗。

《契丹国志》卷二三《建官制度》云:“筑台高丈余,以盆焚食,谓之烧饭。”《三朝北盟会编》卷三政宣上帙云:“死者埋之而无棺椁。贵者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所有祭祀饮食之物尽焚之,谓之烧饭。”

烧饭之俗只用于祭祀死者,一般不用于祭天。后来由于统治者认识到此俗过于消耗财力物力(食物、用具都很珍贵),于是开始采取措施限制“烧饭”的实行。

女真族祭奠死者时也会实行“烧饭”习俗。宋代文惟简《虏廷事实》云:“尝见女真贵人初亡之时,其亲戚、部曲、奴婢设牲牢、酒馔以为祭奠,名曰烧饭。”据朱德金等先生研究,烧饭习俗在金代一般限于臣对君,下对上,晚辈对长辈,以及平辈之间进行;而君为臣,长辈为晚辈,上为下亲自烧饭是不合于礼的。

《草木子》书影

元代沿袭了“烧饭”之俗。

叶子奇《草木子》卷三下《杂制篇》载:“元朝人死,致奠曰烧饭。”根据《元史●祭祀志》“国俗旧礼”记载来看,“烧饭”确实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每年整个九月和十二月十六日以后,要在院中挖一个坑,然后把“一匹马,三头羊,美酒,红织金币及里绢各三匹”这么一堆东西烧掉祭祀。

这也难怪统治者后来要限制“烧饭”习俗了,好东西活着的人还没吃上,全烧给不用吃饭的先人了。

写到这里,小编与各位读者的宋元之旅算是正式结束了,学者常说,宋元时期传统儒家丧礼几乎被破坏殆尽,不知道读者在阅读完本期文章之后有没有这样的体会呢?下期文章我们将继续前行,迈入处于封建社会末端的明清时期,这一时期封建迷信色彩愈加浓厚、佛儒道三家合流、还有西方基督徒的到来,相信明清时期民间丧葬风气会有读者们意想不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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