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撤诉和发回重审的诉讼费能否退还?

 健康养生新坐标 2020-04-16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23条规定: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减半退还。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第1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