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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介中心存档保险业务问答

 健康养生新坐标 2020-04-19

1、原来是个人存档上保险,现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应如何办理?

答:依据《关于北京市用人单位招聘职工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就发【1997】15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并统一保管职工档案,所以如果您有新单位接收,应该由单位或单位委托存档的单位出具商调函,到职介中心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将档案和社保关系一并转到用人单位。

2、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

答:用人单位招用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应先到单位注册地或经营地所属街道社保所办理招聘备案手续,然后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街道办理提档手续,再到单位立户部门进行存档。

3、保险中断对我有什么影响?之前交的还算数吗?

答:个人参保人员,若连续三个月扣款未成功,市社保中心系统会自动做中断处理。若想继续参保,需要重新办理参保手续。中断期间的保险费不允许补缴。其中医疗保险再次参保后医疗保险将会有18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任何医疗保险待遇,但是计入医疗缴费年限。各项社会保险均为累计计算,中断前的实际缴费和再次参保后的缴费年限累加计算,不会作废。

4、个人可以补缴保险吗?

答:依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对于符合补缴条件的个人,可以自愿申请补缴1992年10月至2011年6月期间断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年限将累加计算。职介中心只负责代办补缴手续,审批由市社保中心进行审批。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不能补缴。

5、户口刚刚迁到北京,想上保险应该怎么办?

答:户口属于无业进京的人员应在落户后先到户籍所属区县的职介中心新建档案,建档手续完成后档案将被转回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若想个人缴纳社保需将档案再转到户口所属区县职介中心个人存档后方能办理个人缴纳社保业务。

6、个人如何查询社保缴费情况?

答:社会保险费的收缴是由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按月代收代缴。当月月底前应将下月扣款的金额及时存入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每月扣款有两项,分别为“月扣”和“医扣”。“月扣”扣缴的是上月的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医扣”扣缴的是上月的医疗保险费。查询扣款情况可直接到你所指定的银行打印对账单或补登存折,确保每月有“月扣”和“医扣”即说明正常扣款。也可通过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社保办事大厅进入,进行登记后即可查询上月之前的缴费情况。也可到各区县社保中心自助查询系统进行现场查询。需要提醒的是网上查询和到社保中心现场查询均有一定的滞后性。

7、个人委托存档怎么办理退休?

答:个人在海淀职介存档人员应按下述方法办理退休手续:

(1)正常退休

正常退休是指在海淀职介正常存档缴纳社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应于生日前两个月持以下材料到退休窗口申请办理退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存档卡、一张1寸彩照、银行扣款对账单(近6个月)。

(2)特殊工种退休

特殊工种退休是指在海淀职介正常存档缴纳社保人员,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且从事过特殊工种达到一定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可提前退休人员,应于生日前三个月持以下材料到退休窗口申请办理退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存档卡、四张1寸彩照(外区户口为五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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